发布时间:2025-03-14 16:52 信息来源: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怀化市智慧停车设施建设项目
投资概算的批复
怀发改基础〔2025〕4号
怀化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怀化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怀化市智慧停车设施建设项目概算批复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2025年3月7日,我委以怀发改基础〔2025〕3号文件批复了怀化市智慧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编码:2503-431200-04-01-347866),批复的估算总投资为18187.18万元。根据项目单位的申请、怀化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项目概算书》,核定怀化市智慧停车设施建设项目投资概算为18045.37万元(具体见附件),比估算总投资减少141.81万元。
二、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我委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概算、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怀化市智慧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怀建函〔2025〕17号)等文件组织项目建设,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确保项目建设内容与可研批复保持一致、实际投资控制在概算以内。确需调整且将会突破概算总投资的,须事前向我委申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实施。今后,对主要因未经批准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建设方案和管理不善等主观原因造成超概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追责处理后,再按程序办理调概手续。
三、请项目单位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概算总投资。
四、请于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前向我委报送该项目建设概算执行情况。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现场核查或委托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概算总投资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适时组织项目后评价或绩效评价。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