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9 11:25 信息来源: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怀化市城市管理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审批怀化市翻身塘水库至老烟草公司片区排水设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怀城管函〔2024〕135号)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解决城区内雨污混流等造成太平溪生态环境污染问题,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决策意见,同意你单位实施怀化市翻身塘水库至老烟草公司片区排水设施改造工程。项目代码:2409-431200-04-01-309166。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怀化市翻身塘水库至老烟草公司片区。主要建设内容为:(1)新建排水管道5.325km,其中翻身塘明渠末端新建DN1500顶管1.2km,紫东路北侧及翻身塘出水明渠东侧的自建房区域新建DN600排水管2km,在翻身塘上游新建DN600排水管2.125km。(2)新建排水检查井103座,其中翻身塘明渠末端新建顶管井16座、紫东路北侧及翻身塘出水明渠东侧的自建房区域新建排水检查井42座、翻身塘上游新建排水检查井45座;在翻身塘沟渠末端新建排水口1座。(3)对翻身塘水库至老烟草公司片区约69公顷已建成小区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其中新建DN400排水管10km、DN500排水管7.4km、DN600排水管7.69km、DN800排水管9.39km、DN1000排水管2.44km、改造DN300管10km,配套建设排水检查井818座。
三、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投资1745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4240.1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617.11万元,预备费1585.73万元,铺地流动资金1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四、相关文件依据:怀化市人民政府出具的该项目政府常务会议决议书、怀化市财政局出具的《关于怀化市翻身塘水库至老烟草公司片区排水设施改造工程项目资金来源审核意见的函》、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关于怀化市翻身塘水库至老烟草公司片区排水设施改造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的回函》。
五、建设工期为12个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对因管理不善等主观原因延误工期的,项目单位或项目实施机构须在规定的工期届满后1个月内向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说明,提出整改措施;项目竣工后1年内未完成结算造成项目超概的,对项目单位或项目实施机构追责问责。
六、节能。原则同意相关节能和节水措施,下阶段要按照有关要求,强化节能方案设计。
七、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发〔2016〕33号),本项目实行代建制。请严格按照我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相关规定,公开招标确定代建单位,依法组织项目实施。
八、该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及重要材料等的采购均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标准,依法全部实行公开招标,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管。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十一、请按照《怀化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办法》(怀政办发〔2017〕21号)、《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怀政办发〔2019〕20号)、《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控制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超概算问题的通知》(怀政办发〔2021〕16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本项目完成初步设计后,请将概算报我委进行审查批复。
十二、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
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合”,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