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怀化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业务 > 审批结果处罚公示

关于辰溪县王家洞中型灌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11-19 16:02 信息来源: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辰溪县水利局:

你局通过辰溪县发改局报来的《关于审批<辰溪县王家洞中型灌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辰发改农〔202420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增强区域水资源调蓄和配置能力、提高你县农业灌溉供水保障水平、助力乡村振兴,同意实施辰溪县王家洞中型灌区建设工程,项目代码:2411-431200-04-05-548200

二、项目建设地点、主要规模及建设内容。本工程为新建中型灌区工程,位于怀化市辰溪县北部,涉及辰阳镇、田湾镇、孝坪镇、船溪乡4个乡镇40个行政村。灌区设计灌溉面积5.43万亩,其中水田3.72万亩,旱地0.95万亩,果园0.76万亩,灌溉设计保证率85%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新建干渠(管)4条共53.36km,新建联通渠5条共16.44km,新建泵站引水渠1.6km。(2)新建提水泵站1座。(3)新建渡槽1处共89m;新建隧洞5处共6875m;新建节制闸4个,泄洪闸12个,分水闸4个,分水阀15个;新建人行桥32座,机耕桥16座,生活码头32座。(4)灌区信息化工程建设。(5)高程系统的控制与布设: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本次沿渠线设置控制点,本次共布设控制点58处。灌区干、支渠最大灌溉流量均不大于5m3/s

三、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工程估算总投资29480.69万元。其中:建筑部分投资 18521.36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1555.36 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985.47万元,临时工程753.47万元,独立费用3545.68万元,基本预备费2536.12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651.13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272.13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660.15万元。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

    四、相关文件依据:辰溪县人民政府常务会决议书(辰政函〔2024132),辰溪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辰溪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王家洞中型灌区建设工程用地审查的意见》,辰溪县财政局出具的《关于将辰溪县王家洞中型灌区建设工程项目资金列入预算的承诺函(辰财函〔202427,辰溪县政法委出具的《关于湖南省辰溪县王家洞中型灌区建设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辰溪县库区移民事务中心《关于湖南省辰溪县王家洞中型灌区建设工程移民搬迁安置的情况说明》,怀化市生态环境局辰溪分局《关于湖南省辰溪县王家洞中型灌区建设工程项目的支持性意见》,怀化市水利局出具的《怀化市水利局关于报送湖南省辰溪县王家洞中型灌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的函》(怀水函〔202453),怀化市财政局出具的《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对辰溪县王家洞中型灌区建设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评估论证意见》(怀财农函〔2024177)。怀化市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出具的该项目《关于<辰溪县王家洞中型灌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怀重点评函〔20246)等。

五、该项目建设工期为30个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对因管理不善等主观原因延误工期的,项目单位或项目实施机构须在规定的工期届满后1个月内向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说明,提出整改措施;项目竣工后1年内未完成结算造成项目超概的,对项目单位或项目实施机构追责问责。

六、节能。原则同意相关节能和节水措施,下阶段要按照有关要求,强化节能方案设计。

七、该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均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标准,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管。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十、由于该项目属于市发改委承接省发改委授权或委托下放的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事项,请你局按照本县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概算管理办法以及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履行估算、概算、预算审核、控制等相关程序和其他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投资管理。接文后,请你局依据本可研批复文件,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如概算超出本文件批复的金额,须报我委审批概算;如概算未超出本文件批复的金额,可与初步设计一并批复。

十一、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