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26 17:00 信息来源: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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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研究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制度,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研究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费政策。参与拟订财政、金融和土地等政策措施。
研究提出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指导落实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参与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政策。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统筹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投资项目,编制下达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大项目。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省西部开发、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开发建设的政策措施,牵头落实“一带一部”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区域规划并协调实施。负责拟定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建设、,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制订并统筹促进市内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两型社会”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参与研究拟订全市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制订开发园区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开发区综合管理及设立、调区、扩区的审核、申报,统筹协调区域合作。
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一、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有关重大问题。统筹全市服务业发展与改革,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研究协调解决扩大居民消费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综合性政策措施。
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动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规划政策;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和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地方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计划进行调整。
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协调社会领域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推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绿色发展和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监测能源发展状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能源行业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能源行业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规划能源重大建设项目布局,按权限核准、审核、申报和安排能源重大建设项目。
拟订全市价格改革方案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调控。组织起草有关价格收费政策,承担市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工作。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承担价格监测、市场价格形势分析和涉案物价格鉴证工作。负责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
指导和协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牵头组织监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指导、协调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负责权限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和市级工业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研究拟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动全市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拟订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研究提出全市战略物资储备规划、全市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全市战略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管理全市粮食、棉花和食糖储备,负责全市储备粮棉行政管理。监测全市粮食和战略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市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根据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市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全市投资项目。
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能转变。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科室为: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法规和经济体制改革综合科、国民经济综合规划和服务业科、固定资产投资科、经贸外资科、价格收费管理科、粮食行业发展和军粮供应科等25个科室,下辖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市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发展改革事务中心、节能监察和信用信息中心、怀化市产业发展促进事务中心5个非独立预算的二级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包括: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部门决算公开表格共9张,《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收入决算批复表》《支出决算批复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批复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4378.5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65.91万元,增长11.91%,主要是因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相比上年增加了138.65万元,其他收入相比上年增加了327.26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4378.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03.18万元,占91.4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375.33万元,占8.5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4378.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6.64万元,占54.74%;项目支出1981.87万元,占45.2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003.1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4.49万元,增长3.74%,总体情况与上年基本持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03.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43%,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4.49万元,增长3.74%,总体情况与上年基本持平。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03.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84.01万元,占82.03%;科学技术支出78万元,占1.9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3.7万元,占8.34%;卫生健康支出103.2万元,占2.58%;农林水支出204.28万元,占5.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47.4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003.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与改革事务行政运行。
年初预算为2597.52万元,支出决算为1754.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5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基本支出按照实际发生进行申请额度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与改革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年初预算为150万元,支出决算为11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88%,基本完成年初预算数。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与改革事务物价管理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省拨2023农产品成本调查经费用于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与改革事务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年初预算为99.9万元,支出决算为1244.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6.1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年度真抓实干经费奖励、鹤中一体化服务业提升课题研究、粮食安全工作、粮油产品质量检测设备购置、价格调控监管、怀化市信用体系建设一网一库一平台建设、专项规划编制等资金支出。
5、组织事务支出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财政追加市直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补贴。
6、组织事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7.35万元,该项支出为追加的预算支出项目。
7、科学技术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8万元,该项支出为追加的预算支出项目。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年初预算为158.91万元,支出决算为226.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年中追加社保缴费单位部分。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7.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退休人员春节一次性生活补助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
10、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
年初预算为84.42万元,支出决算为1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年中追加行政单位医疗单位部分。
11、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4.2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经费属于扶贫资金预算部分,年中将工作经费拨付到我委。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64.4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02.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62.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1%,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维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0.5万元,支出决算为32.64万元,完成预算的80.59%,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6.7万元,完成预算的47.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委按照要求严控接待开支,实行先审批后接待的接待管理制度,与上年相比减少0.52万元,与上年度基本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6.5万元,支出决算为25.94万元,完成预算的97.89%,与上年相比减少7.01万元,下浮21.27%,主要原因是我委按照要求严控公务用车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7万元,占20.5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5.94万元,占79.47%。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7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68个、来宾596人次,主要是湖南粮食贸易对接会暨湖南(怀化)国际米粉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研究、重点建设项目对接、重点项目编报学习、重点项目考核对接、新能源项目考察调研、怀化风力发电等新能源项目签约、发展规划调研、对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试点工作联点指导、省储粮收储库点调研、2023年全省粮食库存检查、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可持续生计发展研究、怀化国际陆港调研、怀化天然气供应调研、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计量设施专项检查、省政协重点提案办理、征求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全省养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检查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5.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94万元,主要是车辆加油、车辆通行、车辆维修等发生的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2.3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9.87万元,增长29.57%。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9.42万元,上浮23.21%。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委专项业务工作增多,需使用的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开支会议费0元,培训费0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为153.83万元。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3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委部门整体支出很好地控制了运行成本,全年按计划进度完成资金使用,2023年部门总收入为4378.51万元,部门总支出为4378.51万元,在完成各工作的前提下,有效地控制了支出的成本。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良好,资金按进度足额拨付,保障了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完成了绩效目标。
2023年以来,我委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五新四城”战略,坚决打好打赢“发展六仗”,着力稳定经济大盘,全力以赴抓项目扩内需兴产业,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自5月份以来连续7个月排名全省第1;鹤中一体化发展规划获省发改委批复,是首个获省级批复的市州区域发展规划;成功举办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现场会,被国家发改委评为全国以工代赈成效明显市;争取怀化成功入选国家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复合型流通支点城市、国家粮食物流关键节点城市。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绩效管理的水平和业务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项目计划任务配置与项目资金预算没有同步,导致预算控制率完成情况不理想,绩效评价结果有待进一步加强应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