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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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30 17:07 信息来源:怀化市发改委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统筹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政策。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全市能源体制改革,协调相关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少数由市级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指导和协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牵头组织监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市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承担湘西地区开发、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的有关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拟订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等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19年我委总收入为3013.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28.68万元,其他收入84.76万元,上年度指标结转160.05万元,合计3173.49万元。

 2019年我委总支出为2937.5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023.7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10.85万元,项目支出602.89万元,年末结转235.98万元,合计3173.49万元。

 其中项目前期工作,是指从项目提出到开工建设前的各个工作环节,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商业计划书)、可行性研究(项目申请报告)、环境影响、规划选址、土地利用、以及其他专题报告的编制、评估、论证、申报等一系列衔接工作。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是保障全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顺利开展的专项经费。该经费的开支范围是:项目前期的开发储备、规划设计、评估论证、上报审批等工作,以及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等工作中产生的差旅、办公、咨询等费用开支。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介绍基本支出的主要用途、范围以及资金的管理情况,尤其是“三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2019年我委基本支出的范围和主要用途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合计2334.62万元。具体包括:人员经费支出1919.9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08.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3.7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92万元。其中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办公费16.38万元,印刷费9.57万元,咨询费2.3万元,邮电费4.91万元,差旅费52.99万元,维修(护)费8.39万元,租赁费0.22万元,会议费3.15万元,培训费1.04万元,公务接待费2.99万元,劳务费7.4万元,委托业务费0.57万元,工会经费4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5.85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6.77万元。

 2019年我委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接待制度对人员、标准、接待程序都予以规范,用车制度对车辆管理、维修、费用支出都进行了明确。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有效控制了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148万元,实际支出38.39万元,节约109.61万元,与2018年实际支出63.42万元比较减少39.46%,主要原因是我委继续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即接待费的支出和车辆维修等交通运行费用的支出。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市发改委2019年度评价得分为91分。

(二)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2019年,财政预算项目前期工作经费350万元,市财政压减调整预算后,实际拨付资金245.2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163.46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办公费支出15.26万元,占全部支出的9.34%;印刷费5.91万元,占全部支出的3.61%;咨询费34.67万元,占全部支出的21.21%;邮电费0.6万元,占全部支出的0.36%;差旅费42.08万元,占全部支出的25.74%;租赁费0.34万元,占全部支出的0.21%;会议费0.27万元,占全部支出的0.17%;培训费2.58万元,占全部支出的1.58%;公务接待2.35万元,占全部支出的1.44%;劳务费6.22万元,占全部支出的3.81%;委托业务费32.7万元,占全部支出的2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21万元,占全部支出的0.13%;其他交通费2.44万元,占全部支出的1.49%;其他商品服务支出费17.83万元,占全部支出的10.91%。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资金拨付审批手续完整。各业务科室,业务工作费用按规定填写单据并按程序报相关领导审批,后报财政签审,报国库统一集中支付。各项资金按财政要求大部分实现财政直接支付、专款专用,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和超标准支出等现象,使项目资金的运用得到了合理的控制,项目得到了切实的保障。严格执行《会计法》等财经法规,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真实的反映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并接受市级财政、审批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我委建立健全项目储备机制,进一步完善项目平台建设。初步搭建市重点建设项目在线调度平台,并将根据平台运行情况,进一步完善平台管理,提升重点建设项目储备和调度的效率。严肃项目准入准出,对已纳入怀化市重点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名单但因各种主观因素导致无法开工落地的,进行通报处罚。牵头起草《怀化市稳投资支撑项目责任分解表》,实行市县领导联点联片责任制,为每个重点项目明确了市级、县级联系领导各1名,形成了“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联系领导具体抓、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前期工作坚持《怀化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怀化市重点项目责任目标考核方案》要求,进一步强化调度机制,对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每周调度一次、每1个月通报一次、每半年巡检一次、年终综合考评一次。二是实行重点问题重点交办盯办,每月对重点问题交办1次,部分项目派专门人员入驻企业,定点跟踪服务,解决项目难题,让项目建设进入了正常轨道。三是,配合完善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职能。根据“三定”方案,调整了事务中心部门设置和人员安排,将具体工作分解到部门、到人,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资产管理情况

 我委2019年部门固定资产严格按照怀化市财政对单位固定资产的配置、管理、处置的要求,申报购置办公设备。从制度上看,在工作制度中明确了由委办公室归口管理和采购,对购置的资产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建卡、核算。办公室对固定资产进行日常管理、维修、养护、处置。从管理上看,我委2019年严格按照财政资产采购要求购置办公设备,并请第三方事务所对我委的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并出具鉴证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经济性

 我委(含二级机构)2019年底核定编制数129人,实有在职人员120人,人员配置比例93%;我委2019年财政拨款总收入3088.73万元,支出为2862.47万元,年末结转226.26万元,节约7.33%,资金配置和使用有效控制。

(二)效率性

 2019年我委坚持稳字当头,紧扣国省政策导向,加强经济运行预测监测,编制了乡村振兴战略等一批长远规划,出台了承接产业转移等一批务实政策,确保全市总体经济延续了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主要指标好于全省、符合预期。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高于全省0.5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6%,排名全省二类地区首位,民间投资和产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率完成率均排名全省前列,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连续三年获得省政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表彰激励,争取中央、省各类资金近百亿元。

 以产业及产业园区三年提升行动为抓手,切实抓好“产业项目建设年”和“135”工程升级版,着力把我市打造成为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中的优质平台,引进产业转移项目92个,其中500强项目10个,省级签约项目履约率、开工率、资金到位率均排名全省前列,获省政府表彰奖励。

 扎实有序助推“三大攻坚战”。严控政府债务增量,做到了高负债、低效率项目“零上马”。全部完成“十三五”10.39万人易地扶贫搬迁入住任务,易地扶贫搬迁精准后扶工作成效明显,得到国家发改委充分肯定,受到省委、省政府通报表扬并重点推广。圆满完成省对市2018年度能耗“双控”目标考核,获省发改委通报表扬。

 持续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重点项目管理、投融资体制、价格体制等改革,被省发改委作为先进典型推荐给国家发改委表彰。狠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我市在全国地级市城市信用监测排名由2018年的第205位上升到第89位。

 做好粮食、猪肉等“菜篮子”商品保供稳价工作,全年物价保持在合理水平。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排名全省第一。成功争取我市入列全国优质普惠学前教育资源扩容建设试点市。乡村小规模学校、敬老院、残疾人康复中心、基层远程诊室等民生关切项目遍地开花。

(三)有效性

 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发改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全年GDP增长8%;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8.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3%;地方收入增长6.2%;进出口总额增长83.4%;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9.0%、10.8%。

(四)可持续性

 我委坚持稳字当头,确保全市总体经济延续了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投资结构持续优化,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民生工程加速推进,大项目带动大发展;经济内生动力不断增强,城乡协调发展步伐加快,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守护好绿水青山,走好可持续发展路子。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委预算执行存在半年预算调整数较大,主要原因是财政严格把控支出,年初预算最小化,根据工作安排情况,有具体依据的申请追加资金,同时我委因2019年下半年机构改革涉及人员变动和部分经费的调整,导致按年初预算数与年末决算数有差异,因此根据年初预算为基础的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指标数不够准确。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我委整体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拟实施的改进措施如下: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对追加预算资金的控制,严格执行财政政策,厉行节约。同时建议完善绩效考评体系,完善绩效评价指标的准确性和适用性,加强预算的约束力,细化预算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