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2-07 16:12 信息来源:怀化市财政局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七、专业名词解释
八、公开附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7.本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8.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9.本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怀化市烈士陵园管理所工作宗旨是纪念先烈,教育人民,主要负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与环境美化、烈士骨灰保存、烈士遗物和革命史料陈列、革命史料搜集编写、烈士文物档案建立与文物保管、革命烈士纪念活动组织与服务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烈士陵园管理所作为怀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的二级部门预算单位,不内设科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2年怀化市烈士陵园管理所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包括:怀化市烈士陵园管理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包括本单位预算内的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82.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2.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收入较上年减少514.8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烈士陵园提质改造项目53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82.24万元,其中,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18.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3.81万元。支出较上年减少514.8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烈士陵园提质改造项目530万元。
(三)公开表格,部门预算公开表格共9张,包括:部门收支总表3张,即《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总表》《支出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收支表6张,即《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本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本年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82.2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22.2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绩效工资5.29万元、基本工资8.17万元、住房公积金1.62万元等;
(二)项目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6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烈士陵园管理所日常维修30万元,主要用于烈士陵园湖南管理所日常维修;烈士陵园管理所事业单位运行费30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市烈管所日常运行和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
2022年怀化市烈士陵园管理所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6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6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持平。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怀化市烈士陵园管理所机关运行经费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2万元,下降6.25%,主要用于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怀化市烈士陵园管理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2年我单位整体支出82.24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2个,涉及项目支出60万元,其中烈士陵园管理所日常维修30万元,主要用于烈士陵园管理所日常维修;事业单位运行费30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市烈管所日常运行和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五)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无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
2.2022年,本部门无新增车辆;无新增5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1.2022年:本部门无会议费预算。
2.2022年:本部门无培训费预算。
3.2022年:本部门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预算。
七、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八、公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