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2-07 16:05 信息来源:怀化市财政局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七、专业名词解释
八、公开附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7.本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8.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9.本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定全市退役军人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复原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全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5、组织协调落实全市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全市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市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市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
8、负责全市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关于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开展全市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科室为: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政策法规科)、规划财务科、移交安置科、就业创业和军休管理科、拥军优抚科和机关党委(人事科)。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2年怀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包括:怀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包括本单位预算内的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428.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28.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收入较上年增加83.85万元,主要原因是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专项招聘经费等部分工作经费纳入预算收入。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428.14万元,其中,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267.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9.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46万元,基本性支出4.85万元。支出较上年增加83.85万元,主要原因是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专项招聘经费等部分工作经费纳入预算支出。
(三)公开表格,部门预算公开表格共9张,包括:部门收支总表3张,即《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总表》《支出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收支表6张,即《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本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本年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1428.1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329.6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114.31万元、津贴补贴42.85万元、办公费5万元、差旅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万元等;
(二)项目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1098.47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252.47万元,主要用于烈士纪念设施普查及烈士英名录成册编印、双拥模范城专项、涉军信访维稳专项等方面;拥军优属290万元,主要用于双拥“两节”慰问、驻怀部队随军家属生活补贴等方面;其他优抚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特殊困难援助;其他退役安置支出526万元,主要用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社保补助、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及社保费用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
2022年怀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3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0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持平。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怀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42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18.28万元,下降30.33%,主要因为厉行节约、压减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5万元;差旅费支出,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万元等。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怀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2年我单位整体支出1428.14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7个,涉及项目支出1098.47万元,其中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特殊困难援助资金30万元、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社保补助455万元、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及社保费用71万元、双拥“两节”慰问费(双拥“两节”及常态化走访慰问经费)140万元、驻怀部队随军家属生活补贴经费150万元、双拥模范城专项经费60万元、烈士纪念设施普查及烈士英名录成册编印6万元、社保接续专项经费6万元、服务中心标准化、能力建设等专项业务费12万元、军队转业干部补助经费10.4万元、运转维护经费30万元、参战部队和参加核试验任务部队退役人员认定工作经费6万元、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宣传及工作经费12万元、涉军信访维稳专项业务费60万元、自主择业管理服务经费8.07万元、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经费27万元、为边海防官兵送温暖拥军优属工作经费12万元、退役军人志愿服务3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五)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2022年,本部门无新增车辆,无新增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1.2022年本部门无会议费预算。
2.2022年本部门无培训费预算。
3.2022年本部门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预算。
七、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八、公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