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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08-20 16:54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怀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怀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怀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怀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怀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研究拟订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具体政策、规章制度和后勤体制改革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市机关行政后勤管理工作和机关后勤服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负责指导全市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

2、负责市委机关、市政府机关(市民服务中心,下同)的事务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委机关、市政府机关的行政建房计划和投资;承担市委机关、市政府机关房屋维修、危旧房改造事务工作;负责市委机关、市政府机关的行政用房、住房建设土地使用权的有关管理工作;承办市委机关住房交易管理工作;根据授权,负责市委机关、市政府机关公共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

3、在权限范围内负责市直公务员集中住宅区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对市直机关经济适用住房提出分配建议,并承担有关管理工作;根据授权,负责市直机关行政办公用房及其他非经营性项目的集中统一建设。

4、负责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的配备、更新工作。

5、负责市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推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的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研究拟订全市机关物业管理政策、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负责市委机关、市政府机关物业管理工作;负责管理范围内市直机关单位公务员集中住宅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协调市委机关、市政府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7、负责为委派(交流)市领导提供生活服务保障。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局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科室为:办公室、房地产管理科、保卫科、物业管理科、财务管理科、人事科(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科。

怀化市委市政府机关会堂管理所作为二级部门预算单位,无内设科室。

决算报告编制范围包括:怀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和怀化市委市政府机关会堂管理所。

第二部分 怀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怀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全年收入3435.4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8.02万元,下降3.32%,主要原因是二级机构其他收入减少。

2018年度全年支出3259.73万元,比上年减少224.02万元,下降6.43%,主要原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度全年收入3435.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16.96万元,占比96.55%;其他收入118.51万元,占比3.4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全年支出3259.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32.73万元,占比99.17%,项目支出27万元,占比0.8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316.9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5.64万元,增长5.93%,主要原因是增加军分区物业管理费及市委大院维修项目。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41.2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9.62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增加军分区物业管理费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41.22万元,占本年支出比重96.36%,与上年相比增加79.62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增加军分区物业管理费开支。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41.22万元,占比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41.22万元,年初预算数1151.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72.33%,形成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水电费、取暖费和物业管理费未纳入我单位年初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41.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78.77万元,占比31.16%;公用经费2135.45万元,占比68.84%。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45.85万元,年初预算99万元,预决算差异率53.6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07万元,年初预算80.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44.01%;公务接待费0.78万元,年初预算18.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95.78%,形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怀化市公务用车管理办公室未购置新的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无年初预算。

本部门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45.8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66万元,增长38.14%,主要原因是怀化市公务用车管理办公室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增加。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0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05万元,增长40.76%;公务接待费0.7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39万元,降低33.33%;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人数0人。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0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45.07万元,年末局本级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0次,接待人次57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我局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局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均按财政部门进行使用和管理,制定了《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全局人员的工资、福利、政策规定奖、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交通费、接待费、购置费等。“三公”经费严格按照市纪委和市财政的相关规定,在控制指标范围内使用报账。公务用车采取“一车一卡一台张”的管理方式,车辆维修必须在财政定点的维修厂维修;公务接待实行专人管理,公函接待,控制陪同人数,用餐严格执行财政规定的标准,严格执行相关部门审批并取得正式发票方可报账。专项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本局制定的《财务管理办法》中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制定了条款,由承办科室根据有关计划方案,编制经费预算,填写《经费开支申报表》或《物资采购申报表》,经科室负责人、财务科、监察室审核,按照经费开支额度审定权限审定后开支。预算绩效管理达到预期。

市委机关大院、市民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均已实现后勤服务社会化,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选聘优秀的物业管理企业提供专业化政府购买服务。专项资金的安排落实均严格按照财政相关规定执行,先通过市政府请示审批立项,再由市财政安排落实财政资金来源列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进行财政投资评审,以审核的预算作为招标控制价上限,通过财政政府采购监管备案后,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程序。该专项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针对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行业特殊性,我们通过制定详尽具体的物业合同、服务标准、考核办法等进行专项有针对性的管理,并在物业合同履行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及考核办法的规定对物业公司的服务情况按月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每月支付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直接挂钩,同时,将各业主单位的每月对物业公司服务质量的评议纳入考评范围,力求获得求真、务实,如实反映物业公司服务质量和水平的考核结果,以便按照质价相符原则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机关运行经费2135.45万元,比上年增加208.28万元,增长10.8%。主要原因是公用水电费开支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59.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05%、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98.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95%。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 年12 月31 日,我局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即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