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预决算公开 > 部门预决算 > 怀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怀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9-02-13 16:51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专业名词解释

八、公开附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预算支出表

6.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三公经费预算表

8.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2.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根据工资宏观调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拟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3.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指导所监管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与产权(股权)招商引资与资本合作,加强与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对接合作,负责归口组织协调全市与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对接合作工作。

4.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5.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6.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办法和规章制度;依法对县(市、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7.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8.指导、监督所监管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工作。

9.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国资委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部门预算单位包括:怀化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怀化市国资委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科室为:办公室,组织人事科,企业党建科、产权管理科,企业发展科,考评预算科。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怀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怀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本级,怀化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二级部门)。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和所属二级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415.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5.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3.04万元,主要缩减了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415.67万元,其中,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229.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3.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8.16万元、资本性支出5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3.04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接待费、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等支出。

(三)公开表格,部门预算公开表格共8张,包括:部门收支总表3张,即《部门预算收支总表》、《部门预算收入总表》、《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表格附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415.6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415.6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112.72万元、津贴补贴55万元、办公费7.5万元、印刷费4.7万元、水电费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5万元等。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

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委机关及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预算数减少6万元,下降28.57%,主要因为减少了公务接待费3万元,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9委机关及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3.03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31.98万元,下降20.98%,主要因为我委压减行政运行费,减少了公务接待费、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等开支。主要用于:办公支出,60.93万元;车辆运行及维护支出,5万元;公务接待支出,10万元等。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委机关及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19年我单位整体支出415.67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3个,涉及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工作经费0万元,国有资产监管专项经费90万元,用于开展央企省企对接工作、国企党建工作、企业清产核资专项经费等工作,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五)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截至2018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本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专用设备。

2.截至2020年,本部门无新增车辆,无新增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

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019年预算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