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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工业企业改制服务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7-02-14 10:00 信息来源: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负责指导全市国有工业企业的改制工作,承担市直国有工业企业的改制服务工作,协调处理市直国有工业企业的改制问题及改制遗留问题;负责所属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委托,负责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科室为综合科、企业改制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机关党委。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共8张部门预算表格,包括:部门收支总表3张,即《部门预算收支总表》、《部门预算收入总表》、《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表格附后)。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

1、年度收支预算情况。

①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300.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19.85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79.17万元,上年已入库且结算但未拨付的非税收入24.11万元,上年结转77.04万元。

②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300.1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0.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1.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14.96万元,专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05万元,其他项目支出5万元。

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①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189.9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②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9.0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本单位的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发放2位精简下放人员的退休工资和30位托管代管人员的生活补助,其中2位精简下放人员退休工资6.17万元,30位托管代管人员生活补助2.88万元。

(二)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9.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1.6万元,公车运行购置及运行费28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6年预算数完全相同,没有变化。

(三)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我办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4.88万元,相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64.78万元,提高49.79%。

(四)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我办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经费。

四、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机关(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工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公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