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2-07 17:21 信息来源: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2、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组织红十字医疗队,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争取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助,协助政府组织抗灾救灾;
3、开展群众性、行业性的卫生救护培训,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在公路沿线及其他适当地方设立红十字救护站;
4、参与组织、宣传、动员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事业的发展;
5、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进行人道主义教育,组织青少年以多种形式为孤寡老人、残疾人和其他需要救助的人员服务;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地区之间以及与国(境)外红十字会的交流合作;
7、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政府委托的事宜;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红十字会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科室为:
1.综合科
负责制订市红十字会工作规划;负责机关文秘、机要、档案和综合协调;负责机关人事、编制管理;负责机关财务、行政后勤、保卫等工作;负责所办公益事业和经济实体的管理。
负责红十字会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有关红十字知识的宣传工作;负责宣传教育材料的编印、发行,及时宣传报道红十字会活动;负责各级红十字会组织建设、志愿工作者的发展、会费收缴和管理。
2.业务科
负责制订红十字会社会救助工作计划和救灾、备灾工作;负责调查、收集、整理受灾情况,并向上级红十字会组织报告;组织和参与灾害和突发事件的救援救助工作;组织社会募捐,负责救灾救济物资的筹集、采购、分发、信息反馈;建立备灾救灾工作科学管理系统,开展为孤寡老人、残疾人和其他需要援助人群的服务;引进资金、项目和先进管理经验。
负责红十字会医疗、救护、血液机构的管理;开展行业和社会群众的救护知识培训,参与血液管理和无偿献血工作;组织管理造血干细胞、器官移植和遗体捐献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怀化市红十字会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怀化市红十字会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怀化市红十字会预算只包括会本级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12.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8.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4.0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93.2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有上年结转79.15万元,2018年无上年结转。2018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63万元较2017年减少8.28万元,因为退休人员工资改为社保局发放。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12.37万元,其中,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45.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63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93.2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有上年结转79.15万元,2018年无上年结转。2018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63万元较2017年减少8.28万元,因为退休人员工资改为社保局发放。
(三)公开表格,部门预算公开表格共8张,包括:部门收支总表3张,即《部门预算收支总表》、《部门预算收入总表》、《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表格附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112.3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67.3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4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救灾物资运杂费支出22万元,主要用于怀化市红十字会接受的各种捐赠物资的搬运支出以及工作人员发放物资、跟踪物资去向产生的相关差旅费等方面;备灾仓库管理维护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仓库的防虫防潮防盗、维修以及支付仓库管理人员的工资等方面;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工作经费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志愿者活动时产生的各项活动经费及志愿者的交通和误餐支出等方面;救护员培训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举办不低于100人的红十字应急避险救护员培训班以及面向社会大众普及应急避险知识
等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怀化市红十字会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预算数持平。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怀化市红十字会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9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3.86万元,下降7%,主要因为公车改革后其他交通费用预算减少。主要用于:培训费支出,8.5万元;差旅费支出,5.8万元;印刷费支出,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5万元;办公费支出,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4万元等。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怀化市红十字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