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9-02 09:40 信息来源:怀化市财政局
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及实施办法;对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推动全市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落实;会同办理负责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有关工作人员的流动调配工作;指导全市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和落实全市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实施办法,完善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拟订和组织落实全市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措施。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实施监管;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市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和福利分配综合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工资和上级福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福利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监督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执行情况和全市工资发放政策的执行情况;按照管理权限承办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工资审批工作,负责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公)伤致残鉴定及应享受待遇的审批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监督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八)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组织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吸引留学人员来怀(回国)工作、定居和国(境)外机构在市内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
(九)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牵头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拟定全市农民工工作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承担市绩效评估与为民办实事考核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市直和中央、省在怀有关单位绩效评估和全市重点民生实事考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省级荣誉制度和政府表彰奖励制度,承担审核上报国家、省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相关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政府奖励工作,审核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项目。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我部门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
(一)内设机构设置。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规划财务科、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农民工工作科、劳动关系科、工资福利科、职工养老保险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工伤保险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科、绩效考核和表彰奖励科、人事科、机关党委。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以及二级部门预算单位13个,分别为市企业社会保险处、市工伤保险管理处、市就业服务处、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处、市劳动监察支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职业能力鉴定中心、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市锦溪劳动保障站、市华中劳动保障站、市孝坪劳动保障站、市小溪坑劳动保障站、市天生堂劳动保障站。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4600.34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3102.26万元,减少40.28%,主要原因是:1、机构改革两个二级机构(市医疗生育保险管理处、市军队转业干部培训接待中心)从我部门划出;2、财政进一步压减公用经费以及专项业务工作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205.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26.2万元,占比95.73%,其他收入179.78万元,占比4.2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328.2万元,基本支出4328.2万元,占比1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415.6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了3160.35万元,减少了41.72%,主要原因:1、机构改革两个二级机构(市医疗生育保险管理处、市军队转业干部培训接待中心)从我部门划出;2、财政进一步压减公用经费以及专项业务工作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156.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减少2813.55万元,减少了40.37%,主要原因是:1、机构改革两个二级机构(市医疗生育保险管理处、市军队转业干部培训接待中心)从我部门划出;2、财政进一步压减公用经费以及专项业务工作经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156.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2.26万元,占比23.6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万元,占比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95.88万元,占比69.67%;卫生健康支出106.45万元,占比2.56%;节能环保支出47.14万元,占比1.13%,农林水支出5万元,占比0.12%;其他支出117.96万元,占比2.8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66.3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156.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2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59.5万元,支出决算为709.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4.6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部分单位绩效奖励、非税收入、解决市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经费、养老制度改革过渡期补发工资及公积金配套资金、农民工工作经费等。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6.2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预算的0%,主
要原因是:支出调整到其他科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73.6万元,支出决算为128.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的74.0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压减工作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9.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省厅下达2020年度人事考试工作目标管理奖励经费、“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华中劳保站追加维稳工作经费。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
主要原因是:华中劳保站追加预算工作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887.47万元,支出决算为1666.28万元,完成预算的187.7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绩效奖励、预算追加养老制度改革过渡期补发工资及公积金配套资金等。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89.25万元,支出决算为76.1万元,完成预算的85.2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压减工作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28.5万元,支出决算为22.80万元,完成预算的8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压减工作经费,控制采购预算。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851.49万元,支出决算为302.42万元,完成预算的35.5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进一步压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日常办公经费以及部分支出调整到其他科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
年初预算为24.5万元,支出决算为24.07万元,完成预算的98.2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兼职仲裁员补助还未发放。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03.66万元,支出决算为105.44万元,完成预算的51.7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调整到其他科目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149.07万元,支出决算为139.33万元,完成预算的93.4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实际退休人数少于预计退休人数。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42.65万元,支出决算为38.05万元,完成预算的89.2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实际退休人数小于预计退休人数。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130.45万元,支出决算为6.35万元,决算完成预算的4.8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压减工作经费以及部分支出调整到其他科目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328.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包含上年结转数以及其他科目支出调整到该科目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企业改革补助(款)企业关闭破产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7.2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
主要原因是:决算数包含上年结转数。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29.3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
主要原因是:决算数包含上年结转数。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1.5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包含上年结转数、劳保站收到退养人员生活费、零就业家庭的工资和社保补贴等。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4.7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
主要原因是:劳保站收到养老保险缴费补助、离休及建国初期退休干部的经费。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5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劳保站收到的企业军转干部春节慰问金、企业军转干部特困救助金、房屋维修金等。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36.2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
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收到的医疗费。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68.7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
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收到的医疗费。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1.3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收到退休干部医疗补贴等。
2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支出(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47.1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科目调整,支出增加。
26、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
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2018年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
27、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117.9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包含了上年结转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56.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943.1万元,占比70.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费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离休费、退休费等;公用经费1213.59万元,占比29.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费、差旅费、招待费、车辆运行费、工会经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5.77万元,支出决算为36.71万元,完成预算的34.71%,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78.07万元,支出决算为16.72万元,完成预算数的21.4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10.31万元,减少38.14%,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7.7万元,支出决算为19.99万元,完成预算的72.1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与上年相比增加5.21万元,增加了35.2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购买了油卡(2019年度没有购买油卡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72万元,占45.55%,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9.99万元,占54.45%,其中:
1、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72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622个,来宾1426人次,主要用于局本级及二级预算单位与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以及与市州县市区工作往来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99万元,其中:
公用用车购置费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99万元,主要是车辆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支出等支出。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3.5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23.02万元,减少了25.8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减少。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7万元,用于:1、召开全市发改财政人社税务工作会,人数142人,内容为部署全市发改财政人社税务工作相关事宜;2、人社部召开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人数33人,内容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范围和管理的有关事项;3、“三支一扶”人员新春慰问调研会,人数18人,内容为慰问“三支一扶”人员以及调研会相关事宜;4、全市就业“两需求一贯通”工作推进会,人数64人,内容为部署安排招聘、就业等相关工作事宜;5、全市人社系统行业扶贫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人数52人,内容为行业扶贫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事宜;6、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人数32人,内容为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比武活动相关事宜;7、推进长江禁捕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人数42人,内容为落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渔民安置保障工作相关事宜;8、全市事业单位人才统计会议,人数14人,内容为全市事业单位人才统计工作相关事宜;9、职称评审工作培训会,人数25人,内容为职称评审工作相关事宜;10、开展全省加强社会保险数据质量稽核工作会,人数46人,内容为开展全省加强社会保险数据质量稽核工作相关事宜;11、召开企业职工提前退休问题核查视频会议,人数55人,内容为部署企业职工提前退休问题核查工作的相关事宜;12、全国农民工工作督察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人数18人,内容为全国农民工工作督察相关准备工作事宜;13、全国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怀化市选拔赛,人数65人,内容为市人社系统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的相关事宜;14、人社部召开推进“2020年职业技能提升和技能扶贫攻坚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人数34人,内容为推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技能扶贫工作相关事宜;15、全市就业股长工作会,人数23人,内容为规范全市城镇新增就业、失业人员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系统数据采集工作事宜;16、全市人社系统宣传工作暨办公室主任座谈会,人数12人,内容为全市人社系统宣传工作等相关事宜;17、全市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推进工作会,人数15人,内容为市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相关事宜;18、国务院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人数48人,内容为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相关事宜;19、全省推进就业扶贫工作电视电话会,人数32人,内容为全省推进就业扶贫工作相关事宜;20、全省就业扶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人数42人,内容为全省就业扶贫工作相关事宜;21、开展2019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市州实地核查有关事项的会议,人数32人,内容为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等相关事宜;22、全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部署会,人数36人,内容为全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相关事宜;23、召开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业务培训电视电话会,人数24人,内容为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培训相关事宜;24、举办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培训会,人数26人,内容为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等相关事宜。开支培训费11.78万元,用于:1、开展“三支一扶”新招募人员培训,培训人数32人,内容为新招募人员培训事宜;2、人社系统窗口单位业务技能比武参赛选手集训费,培训人数4人,内容为参赛选手赛前集训事宜;3、财务人员培训,人数1人,内容为学习政府会计制度改革、财务风险控制、预算管理培训。本部门无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支出。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20年为了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怀财绩(2021)60号文件要求,我部门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自评,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降低一般运行经费、加强项目支出管理等目标任务,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并取得明显成效,并将评价结果、自评报告予以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车补以及其他费用,即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20年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算公开表
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怀财绩【2021】60号)的要求,对本部门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实施了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形成本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在职人员情况
我局现有人员编制数237人,其中:行政编制49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及事业编制188人;截止2020年12月31日,实有在职人数20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48人、参公及事业编制152人;另有聘任人员47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30人。
2、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办公室、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规划财务科、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农民工工作科、劳动关系科、工资福利科、职工养老保险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工伤保险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绩效考核和表彰奖励科、人事科、机关党委。
下属二级部门预算单位:市企业社会保险处、市工伤保险管理处、市就业服务处、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处、市劳动监察支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市锦溪劳动保障站、市天生堂劳动保障站、市小溪坑劳动保障站、市华中劳动保障站、市孝坪劳动保障站。
3、单位主要职能
①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及实施办法;对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推动全市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落实;会同办理负责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有关工作人员的流动调配工作;指导全市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③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和落实全市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实施办法,完善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拟订和组织落实全市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措施。
④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实施监管;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市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⑤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⑥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和福利分配综合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工资和上级福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福利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监督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执行情况和全市工资发放政策的执行情况;按照管理权限承办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工资审批工作,负责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公)伤致残鉴定及应享受待遇的审批工作。
⑦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监督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⑧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组织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吸引留学人员来怀(回国)工作、定居和国(境)外机构在市内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
⑨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牵头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⑩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拟定全市农民工工作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⑪承担市绩效评估与为民办实事考核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市直和中央、省在怀有关单位绩效评估和全市重点民生实事考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省级荣誉制度和政府表彰奖励制度,承担审核上报国家、省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相关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政府奖励工作,审核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项目。
4、2020年重点工作计划
一是全力以赴做好稳就业工作。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确保就业目标任务完成、就业局势总体稳定。深入实施就业政策落实服务落地专项行动,发挥政策效应促进企业保岗稳岗。调整完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继续实施吸纳就业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等扶持政策。健全就业形势监测预警机制,完善应急预案。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落实常住地失业登记制度,加强动态跟踪服务,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落实完善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和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等创业载体建设。落实重点企业就业服务联系制度,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周)、民营企业招聘周、退役军人军属招聘等专项活动。启动实施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提升行动计划。深入实施《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推进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计划。
二是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按照国家部署,适度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持续抓好降费率政策落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加强基金运行风险预警预测和应急机制建设。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好职业年金市场化运营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经办管理工作。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稳步提高失业保险金水平。继续推动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持续推进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推进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规范工伤认定。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快落实社保转移接续制度。强化基金监督管理。
三是加强人才人事工作。深入实施“五溪人才行动计划”,继续落实引进100个科技创新人才三年行动计划。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推动完成各系列职称制度改革任务。落实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动态实施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全面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企业新型学徒制。持续推进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大力推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制度,构建多元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加强急需紧缺职业目录发布工作。全面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按照国家部署,适时推行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研究制定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完善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办法。组织开展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申报评审工作。落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政策。加强人事考试基础和机制建设,强化安全考试、公正考试、科学考试的保障能力。进一步改进市直单位绩效评估,落实国家表彰奖励制度措施,规范市级及以下表彰奖励、创建示范活动。
四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分析,建立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制度,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和服务。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改革和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加大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协商解决工作力度,总结推广调解工作模式。完善仲裁制度机制,创新办案指导方式,加强调裁衔接、裁审衔接,推进调解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建设,探索建立全市统一的劳动人事争议伸裁办案补助制度。加强农民工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建设,建立形势分析例会制度,推动解决跨部门的重大问题,建立对各县市区的督查考核机制定期分析研判农民工工作形势推动建立农民工融城和权益保障自助平台和预警机制,助推农民工社会融合和市民化。
五是扎实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工作。健全支持深度贫困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化程度。开展家政服务劳务对接扶贫行动、技能脱贫千校行动和贫困地区技能扶贫行动,为贫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和发放待遇政策,确保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应发尽发、应缴尽缴(政府代缴)。完善和落实针对贫困地区的职称倾斜政策、做好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深入实施万名专家服务基层项目和湘西特聘专家支持计划。加强人社扶贫成效宣传,推动人社扶贫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强化乡村振兴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建立督查考核制度,落实乡村振兴工作等各项具体要求。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2020年度部门本年总支出4328.20万元,使用方向:工资福利支出2580.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86.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7.7万元;资本性支出43.56万元。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聘用人员以及退休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等方面,以及完成本职工作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支出等,用以维护单位机构正常运行。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主要用于在职和离休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缴费、各类政策规定奖的兑现;保障正常运转的公用支出;按照中央、省、市扶贫对口援助支出等。
2020年度基本支出4328.2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998.07万元、公用支出1330.13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批复数为105.7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7万元、公务接待费78.0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36.7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99万元、公用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6.7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对比上年数减少了5.97万元,下降了13.99%。
(二)专项支出
无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无
四、资产管理情况
2020年根据《怀化市财政局转发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通知》(怀财购[2020]57号),我单位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对限额以内的货物、服务、工程通过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进行采购。同时加强资产的日常监管,对于报废资产按照财政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资产报废处置报财政审批后在资产系统处置并进行销账处理。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2020年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一是在疫情防控的阻击战中展现了先锋形象。自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市人社部门第一时间进入战时状态,缜密制定了全市人社系统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细化形成了应对疫情加强人社服务等13大项21小项具体防控任务和举措,党组领导带领57名干部职工大年初一正常上班,下沉社区一线落实“口袋阵”。特别是春节的关键时期,发动全市人社系统500余名干部职工主动担当、冲锋在前,5+2、白+黑、8+X连轴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涌现出了一大批“舍小家为大家”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比如,在“湘鄂携手、接你回怀”活动中,遴选工作人员前往刚刚解封的武汉接回滞留我市人员,个个不顾个人安危踊跃报名,等等。
二是在就业“首保首稳”战中稳住了经济底盘。创造性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就业优先政策,先后出台《做好农民工返岗需求、企业用工需求“两需求一贯通”的十条措施》等促进就业系列政策文件,高质量开展了“走进千企万村,点亮万家灯火”保居民就业等系列专项行动。工作推动中,打破部门和信息壁垒,抽调10个部门30人建立就业“两需求一贯通”作战办公室,通过“一日一调度,一日一研判,一日一通报”等超常规举措高效推动工作落实。特别是运用大数据分析和网格化管理相结合,牵头组织市、县、乡、村8万余名党员干部,一周之内摸排建立了全市249万农民工就业大数据系统,精准掌握了每一名劳动者的就业信息和就业需求。对接需求,邀请了义乌等9个城市、320家大型企业来怀驻点招工,联系蓝思科技等1041家企业对接用工需求。同时,开通全省首趟农民工返岗复工高铁专列,推动全市86.39万春节期间返乡的农村劳动力100%安全有序返岗复工,其中定制高铁(普铁)20列、客车2156车次,累计集中输送劳动力6.12万人,全省占比32%、全国占到了十二分之一,排全省第一,实行了农民工“从家门到车门、车门到厂门”的“点对点”集中输送服务。此外,我们还组织召开各类线上线下招聘会近500场次,提供岗位35.1万个,达成就业意向的有13.4万人,等等。
三是在社会保障的立体战中提升了民生福祉。积极推进征缴职能划转工作,基本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征缴职能划转税务改革工作。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全市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422.94万人,其中企业养老保险45.68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9.64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84.47万人、工伤保险40.8万人、失业保险32.35万人。全市企业基本养老金从2019年人均2445元/月增加到2551元/月,实现16连涨。大力推进各项社保“免减缓返补”的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落实,在全省首个实行工业企业市财政的稳岗奖励,协同组织全市1734支小分队、2993名驻企特派员开展“三送三问”(送政策、送服务、送关怀,问政策兑现、问用工需求、问困难建议)活动,全面落实助企纾困政策,全年累计援企稳岗政策惠及企业6246家,减免各类社保费用6.12亿元。此外,大力推进退捕渔民就业帮扶和社会保障工作,全市2243名退捕渔民中,劳动年龄范围内有就业意愿且有就业能力的退捕渔民的1437人100%实现就业,应享受社保补贴的1437人100%落实到位,全市累计补贴渔民社保补贴资金7796.25万元。此外,紧张有序平稳做好了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64家涉改单位全部完成改革任务,工作进度持续领跑全省,12月顺利通过省政府评估考核并给予充分可定。
四是在人才强市的升级战中作出了人社作为。配合市委组织部健全完善了人才服务链,简化了事业单位招聘入职多次审档的重复环节,将原来6个月左右的办理时限,简化到了现在的1个月。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加强基层建设的“1+5”文件,将职称评审向基层一线倾斜,启动“基卫高”“基教高”等保障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权益的职称评审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完成人才引进293人;全市1036个乡镇基层岗位按照“三放宽一允许”政策开展了公开招聘,累计招聘员额制教师岗位510名;建立乡村柔性引才示范点13个,创新湘西特聘专家服务模式,采取高校组团服务的形式,组织8名专家对全市10个县市区及市本级的22个项目进行对口支持。扎实做好考试考务、技能鉴定等各类工作,零差错开展了431场次13万余人的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等各类考试工作;完成职业能力鉴定3.65万人,取发证3.44万人。同时,成功推荐1名中华技术能手,实现历史零突破。此外,大力关爱抗疫“一线”人员,开辟医务人员招聘、工伤认定绿色通道;及时落实疫情防治人员津贴和临时性工作补助、表彰奖励等政策,累计推荐52名个人和17个集体接受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表彰奖励。
五是在和谐劳动关系的防御战中彰显了履职担当。出台了《妥善处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联同工会等部门积极做好了劳动关系的政策解读和宣传,巩固完善了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着力排查和化解疫情影响经济下行中的劳动关系矛盾,果断处置了一批劳动关系案件和舆情。继续深化了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全年累计受理立案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58起,共为990名农民工追讨工资899万元。在5月全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第三方测评中排名全省前列,6月省政府督导组现场督导时又给予高度评价。目前,全市“两网化”系统运行正常,今年来,全市有32家新开工项目工地开设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支付专用账户资金,共收缴保证金1125 万元;进一步巩固完善了欠薪预警平台建设,将245 家企业纳入欠薪预警平台进行监控;开展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评定5家全市劳动保障诚信先进单位,并与公安等部门协同完善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黑名单制度,持续加大惩戒力度。此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97%、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80%,化解了矛盾,保障了权益,维护了稳定。
六是在精准脱贫攻坚的收官战中做好了输血造血。健全完善在全省率先建立的“互联网+就业创业+精准扶贫”服务平台,在全省首创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劳务协作微信工作群,累计覆盖近40万贫困劳动力。与深圳、珠海等20多个地级市签订了劳务合作协议,与一批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劳务协作关系,全市实现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30.8万人,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未脱贫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人数占比达100%,贫困劳动力已就业人数占比82.81%,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超过6个月以上人数占比95.6%,超额完成省定任务。全市所有的194个乡镇建立就业扶贫车间353个,吸纳1.4万名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其中贫困劳动力有4707名;累计开发扶贫特岗2.25万个,保障外出就业困难的贫困劳动力就近就业。持续推进“保险+扶贫”一站式服务,将全市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17.84万名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参保范围,参保率达到100%。积极扎实做好了驻点扶贫,顺利推动扶贫村的脱贫摘帽。
(二)支出绩效分析。
2020年,面对突如起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市人社部门顶压而上,加压有为,始终紧盯目标任务不放松,将任务倒排到每天、每周和每月,实行责任到人、挂图作战,建立了清单管理、销号登记、后进通报、高频调度、督查督办等系列抓落实机制,有力确保了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劳动关系25项重点任务全面超额完成,推动了12件22项省重点民生实事任务、11件12项市重点民生实事任务圆满收官。在全省真抓实干考核中获得省政府表彰,并获评为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为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市人社部门在财政预算资金有限的情况下,明确重点、有保有压,把资金用在社会保障、就业扶贫、提升培训等刀刃上。同时,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厉行节约的精神,通过强化预算约束、量化压缩指标等举措,从严控制行政性经费支出。2020年全局“三公经费”支出,较2019年进一步压缩。
六、存在的问题
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精细全面,部分支出没有编制在年初预算里,导致实际预算完成率、预算控制率扣分较多或者没有得分。财政对于年初预算只按平均每人1.5万元的标准安排单位公用经费,且实际下拨到单位时还要压减20%再拨付,远远小于实际公用支出的刚性需求;目前单位对口的乡村振兴项目一直没有配套的财政资金,均需从单位现有的公用经费里面开支。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做好预算编制。参考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的收支预测科学编制预算,避免造成预算编制与实际刚性支出脱节。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