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预决算公开 > 部门预决算 > 怀化市供销合作社

怀化市供销合作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08-20 09:19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怀化市供销合作社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怀化市供销合作社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怀化市供销合作社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怀化市供销合作社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怀化市供销合作社

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

(2)研究拟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组织市供销社所属单位具体实施。

(3)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指导全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政策性业务经营工作。

(4)指导各级供销社开拓农村市场,推动全市供销社组织农民进入市场,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综合服务,建立和完善本系统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体系;预测预报相关的市场信息。

(5)指导和监督供销社系统的资产管理,依法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

(6)指导供销社系统的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推进科教兴社。

(7)研究制订市供销社直属单位人事、财务、资产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确保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8)指导供销社系统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9)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

怀化市供销合作社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有办公室、人事科(加挂机关党委办公室)、财务科、经贸发展科(加挂市直属改制企业服务站)、电子商务科、合作安全科和监审科共7个科室。怀化市供销合作社编制数为29人。2018年底在职人员26人,离退休人员40人,合计66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怀化市供销合作社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怀化市供销合作社本级。

第二部分

怀化市供销合作社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 详见附件1. 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怀化市供销合作社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824.6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7.82万元,增长15.04%。主要原因是主要是2019年工资及奖金收入增多,项目收入增加了海南冬交会参会费用7.80万元,供销系统企业资产评估43.80万元,以及中国第四届果品展览会(即果业扶贫大会对接)17.00万元等原因造成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2018年度年支出合计680.8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3.54万元,下降12.07%。主要原因是压减支持,人员经费支出及公共经费支出减少等原因造成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24.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6.68万元,占96.68%,其他收入28.00万元,占3.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80.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2.07万元,占86.96%;项目支出88.75万元,占13.0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96.6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9.82万元,增长11.13%。主要原因是2019年工资及奖金收入增多,项目收入增加了海南冬交会参会费用7.80万元,供销系统企业资产评估43.80万元,以及中国第四届果品展览会(即果业扶贫大会对接)17.00万元等原因造成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52.8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1.54万元,下降15.69%。主要原因是压减支持,人员经费支出及公共经费支出减少等原因造成财政拨款支出减少,同时海南冬交会、供销企业资产评估资金在12月底拨款之单位账户,将结转至来年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2.8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5.88%,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16.54万元,下降15.15%。主要原因是供销电子商务运行建设、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支出减少等原因造成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52.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4.07万元,占比86.41%,项目支出88.75万元,占比13.59%。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52.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78万元,占6.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34万元,占23.4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57.85万元,占70.13%;其他支出0.85万元,占0.1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2.82万元,年初预算数为541.44万元,增加111.38万元,增长17.06%,主要原因是主要是2019年工资及奖金收入增多,项目收入增加了海南冬交会参会,供销系统企业资产评估,以及中国第四届果品展览会(即果业扶贫大会对接)等原因造成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4.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6.90万元,占比82.7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1.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5.52万元;公用经费97.17万元,占比17.23%,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6.83万元,资本性支出0.3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70万元,完成预算的25.66%,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4.00万元,支出决算为2.12万元,完成预算的8.8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预算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2.80万元,下降56.9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5.58万元,完成预算的93.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预算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2.62万元,下降31.87%,下降的主要原是公务公车维修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2万元,占27.5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58万元,占72.4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2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68个,来宾530人次,主要是综合改革工作推进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5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8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维修、充油卡、ETC等支出,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怀化市供销合作社在强化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和厉行节约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行政效能显著。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理顺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了提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一)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在原相对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基础上,适时地、针对性地进行了相关制度的增补,制度的建立更为完善。

2、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执行公函接待和审批制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范围和次数,严禁大吃大喝、铺张浪费,大力压缩“三公”经费等行政支出。按照财政要求对部门预算、“三公”经费进行例行公示。

3、严格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结算制度、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与服务全部按要求实施了政府采购,确保了支出管理流程、审批手续的完整。

4、车辆管理方面,所有公车实行定点维修、统一加油和统一报废制度,公车使用执行派车单制度,节假日公车统一停放在指定位置

(二)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

(1)基层供销体系建设有新发展

基层社建设步伐不断加快,管理不断强化。自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以来,采取“空白抓创建、分散抓整合、薄弱抓巩固、达标抓提高”的方式,不断强化基层社建设升级改造。截至2018年底,全市已建乡镇基层社87家,村级综合服务社587家。洪江市筹集67万元对托口、雪峰、硖洲、湾溪等4个乡镇供销社实施升级改造,对20个领办的专业合作社在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取得了较好成效。会同县社成立股份合作社,直接参与农民种植魔芋、中药材,促进供销扶贫 ,发展当地产业,现已完成2个共130亩魔芋种植基地建设,直接为贫困户增加收入20余万元。

(2)经营服务体系建设有新突破

一是惠农综合服务工程建设初见成效。全市供销系统大力开展“县、乡、村”三级惠农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通过争取省级惠农综合服务工程示范县项目资金支持,加快构筑县、乡、村三级惠农综合服务体系。到2018年底,全市13个县市区社均成立惠农服务公司,共发展乡镇惠农服务中心126家。为全市广大农民及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提供金融、技术、信息、管理、农资直供、产品直销等综合服务,提升了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能力,新型农业社会化网络逐步形成。二是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态势良好。全市13个县市区社均成立了电子商务公司,村级电商服务站点达到587个。把商业供销学校确定为全市农村电子商务培训基地,去年开展农村电商人才培训3次,累计培训人数600余人次,为全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了人才保障。三是农村经济联合会初具规模。市级农合会发展会员100余家,其中团体会员71家;有12个县市区也相继成立了农合会,发展会员5.3万人,强化了农合会的合纵连横作用。2018年,通道县农合会免费为全县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建立各种名、优、特、新产品宣传相册,发布农产品供应照片2680张,农产品供求信息1万余条次。四是农资供应主渠道作用充分显现。供销合作社在农药、化肥、种子等方面发挥稳定器作用,麻阳等县推行农资淡季储备财政贴息制度,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农民买到了更多质优价廉的农资 ,供销社形象不断提升。

(3)服务“三农”工作有新方式。

一是积极推进“品牌强农、产销对接”战略。依托供销e家平台,与淘宝、京东等国内知名电商平台开展深度合作,推动贫困地区特色优质农产品走出怀化、走向全国。2018年,沅陵碣滩茶、芷江鸭、麻阳黄桃、通道木耳、靖州茯苓、会同魔芋、洪江薯粉、溆浦瑶茶等306个农特产品在电商平台销售。新晃县电商运营中心加强与相关企业对接,先后与13家企业达成销售区域特色农产品合作协议,期内实现交易额100余万元。靖州县供销社连续5年承担杨梅促销工作,建立网上销售商城,2018年累计销售杨梅6.58亿元。二是大力开展节会销售。帮助农民销售农产品,助力脱贫攻坚。市供销社多次组织全市涉农企业参加北京、上海、沈阳、海口、长沙等地农产品博览会,大力推介一批知名农产品。去年3月,经过市供销合作社推介,麻阳冰糖橙成为全国人代会会议用果。去年5月,由市政府副市长杨林华同志带队,市供销合作社组织17家企业参加了2018年上海全国优质农产品博览会。去年9月,市供销社组织全市37家企业320余种农产品参加2018年第四届中国果业品牌大会,获优秀组织奖,芷江县社猕猴桃、冬桃喜获金奖。去年12月,市供销社代表湖南省组团参展海南冬交会,麻阳县常务副县长廖圆熙带领县供销社参展,展区的总人流量达30万人次,实现线上销售20万余元。刚当选的全国供销总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王伟到怀化展位巡馆时,对麻阳冰糖橙、山下红蜜桔、怀化碣滩茶给予高度评价。三是创新“三农”服务工作。经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启动了农业产业资金“拨改投”工作。目前正在走程序以市政府名义下发“拨改投”实施方案。辰溪县社积极探索“三位一体”试点,组织7家专业社成立了孝坪镇千里坪无公害种植专业社联合社,覆盖3个乡镇,入社农户2100余户,面积6000余亩。沅陵县以王家岭养鸡专业社为主体组建社员制、封闭性的资金互助社,成为全省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第一个吃螃蟹”县;鹤城区社探索设立企业发展基金,从资金实力较强的直属企业物资回收公司筹资,为急需资金的供销系统企业借贷融资,提高了供销系统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溆浦县社以农飞客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为龙头,探索“供销合作社+涉农龙头企业+种粮大户”规模化现代化经营模式,采取大田托管、代耕代种、股份合作、以销定产等多种方式,去年托管面积达1.5万亩,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

(4)社有资产监管有新要求。

一是抓好企业安全维稳工作。认真排查本系统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把责任落实到人到事,严防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和系统性风险发生。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积极稳妥地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力争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二是强化社属企业监督检查。按照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对财政投入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监督。分别对中方县果品产业融合改扩建项目和辰溪县12000亩土地托管项目进行督促检查,紧盯施工过程的每个环节,严把质量关。加强对直属企业运营、负债和损益、经营管理、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监督。全年审计了生资、储运、国贸公司2015年-2017年的财务状况,共审计出相关问题10项,提出审计意见12项,促进了社有企业规范运行,防范财经风险。按照全国供销总社章程要求,对全市供销系统社有企业资产属性进行监督管理,有效防止县市区供销社社属企业的资产流失,防范了“蝴蝶效应”产生和扩大,确保社有资产不受损及保值增值。三是抓好不良资产统筹保险。为降低社有资产受损风险,市供销合作社与市人保公司合作,对全市6个县市区供销社和4家直属企业近5000万元的社有资产进行统筹保险,为全市供销系统资产保驾护航。四是对社有资产进行全面评估。掌握了市供销社自身家底,防止了社有资产流失。

(5)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有新成效。

去年国甫书记、绍业市长、扬平常务副市长、林华副市长多次听取供销社工作汇报,推动解决了一批供销合作社实际问题。全年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1次、市政府专题会议2次,专题研究供销社工作。一是纠正了法院对国贸大厦的错误执行裁定。通过不懈努力,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启动院长发现程序,对案件进行了复查,并于2018年12月28日作出“撤销2000年4月27日的执行裁定”的裁定。二是解决了困扰14年的国贸大厦社保问题。今年底由市政府协调落实,在市水务投资公司借资600万元补缴了123名职工社保欠费,免交了1231万元社保滞纳金。三是解决了困扰9年的干部职工回迁安置问题。市社与市城投公司磋商,采取实物安置与货币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基本解决了职工的安置问题。四是开展全市系统财务挂账清理工作,掌握了供销社债务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17万元,比2017年减少112.27万元,下降53.60%。主要原因是:上年棚户区改造项目补助支出72.00万元,农资淡季储备贴息支出50.00万元,2018年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量、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即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018年决算公开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