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2-18 11:27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市征收办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七、专业名词解释
八、公开附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表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怀化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怀政发〔2014〕14号)及4个配套政策文件,市人民政府对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实行全口径管理,鹤城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为征收实施主体,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为市房屋征收部门,负责鹤城区、怀化经开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统一监管,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进行指导。
(一)贯彻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征收工作计划;拟定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相关配套政策;负责房屋征收法律法规的执法监察、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
(二)负责建立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备选库,公布纳入备选库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单,发布征收评估信息。对鹤城区、怀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征收项目评估机构选定的组织监督。
(三)负责鹤城区、怀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征收补偿方案、评估报告的审批。
(四)负责鹤城区、怀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备案。
(五)负责鹤城区、怀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六)负责怀化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征收补偿资金的归集管理、预算核定、审核拨付。
(七)负责各县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指导。
(八)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科室为:财务综合科、征收一科、征收二科、征收三科、政策法规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包括本单位预算内的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409.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5.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0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9.19万元,主要因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有所增加;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增加,因本年度开展的征收项目较去年增多,征收工作经费也相应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409.2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4.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7万元,资本性支出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9.19万元,主要因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有所增加;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增加,因本年度开展的征收项目较去年增多,征收工作经费也相应增加。
(三)公开表格,部门预算公开表格共9张,包括:部门收支总表3张,即《部门预算收支总表》、《部门预算收入总表》、《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收支表6张,即《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和《项目支出表》(公开表格附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205.2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205.2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94.32万元、津贴补贴0.07万元、办公费5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电费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2万元等;
(二)项目支出: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无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1.8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0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5.7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预算数减少3.53万元,下降9.99%,主要将公务接待费指标调减了1.7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指标调减了1.75万元,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开源节流。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9.1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9.14万元,提高63.8%,主要因为本年度将车补放在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其他交通费用。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5万元;印刷费支出,2万元;水费支出,2.5万元;电费支出,2.5万元;邮电费支出,1万元;差旅费支出,2万元;会议费支出,0.5万元;培训费支出,2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3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5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1年我单位整体支出409.29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五)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无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因公车改革,我单位公务用车已被收回,手续已办完,但资产还没注销,财务账面上还存在。)
2.截至2021年,本部门无新增车辆,无新增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1.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5万元,具体会议内容、参会人数待定。
2.本部门培训费预算2万元,具体培训内容、预计人数待定。
3.本部门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预算。
七、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八、公开附表(详见附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