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2-06 10:22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市征收办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有职工40人,其中全额拨款24人,自收自支9人,合同工5人,临聘人员2人。
根据《怀化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怀政发〔2014〕14号)及4个配套政策文件,市人民政府对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实行全口径管理,负责对鹤城区、怀化经开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统一监管,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进行指导。
贯彻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建立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备选库,公布纳入备选库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单,发布征收评估信息;负责鹤城区、怀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征收补偿方案、评估报告的审批;负责鹤城区、怀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备案;负责怀化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征收补偿资金的归集管理、预算核定、审核拨付。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8张部门决算表格(附后),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附表:市征收办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年度收支决算。2015年收入为528.43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6.58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71.85万元;支出492.68万元,收支结余35.7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01.64万元。
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8.43万元,支出492.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492.17万元。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合计数28.3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15年预算支出90万元,实际开支8.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5年预算开支20万元,实际支出19.98万元。 本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较当年预算数减少81.69万元,下降74%。减少的原因为我单位严格遵照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有关规定,加强经费管理,压缩了“三公”经费支出,特别是公务接待费支出。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商品和服务支出88.25万元,包含了单位全年工作运转的支出,如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本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数为6.73万元,即办公设备的购置。各项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有关规定执行,定点服务单位采购。
(二)部门决算分析
1.收入预、决算差异及原因分析:本单位预计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433.69万元,实际收到528.43万元,高出预算94.74万元,主要是有预收的项目工作经费收入,其次就是2015年在职人员工资有所增加。
2.支出预、决算差异及原因分析:本单位严格控制日常开支,尤其是“三公”经费支出的控制,开源节流。
3.本年收入与上年收入相比,下降40.58%,主要是本年度重点项目减少或推迟,征收工作经费相应减少;年末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是2014年年末结转结余,本年度没有这项收入。
4.“商品服务支出---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科目支出32.62万元,其中:法律顾问费全年3万元;太平桥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工作经费10万元;办公室花卉租用费全年1.08万元;付给各社区征收工作包干经费共12万元;其他零星支出4.6万元。
5.“三公”经费上年支出合计51.7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48万元。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合计数28.3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98万元。与去年相比,“三公”经费合计数减少了23.41万元,下降了45.26%。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了9.91万元,下降了54.3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了13.5万元,下降了40.3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主要是用车数量的减少,从2014年的12辆减少到2015年下半年的6辆(其中借用1辆)。公务接待95批次,接待人数为570人次,主要开支为被征收户的接待用餐。 总之,我单位严格遵照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有关规定,加强经费管理,压缩了“三公”经费支出,特别是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改进措施
1.我们将更加严格、认真执行部门预算,做到预算平衡。
2.加强收入管理,严格控制各项经费的支出,做到开源节流。
3.完善制度,优化管理,规范核算,搞好财务会计核算工作。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最基本的支出,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因公出国(境)支出: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是指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是指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五)公务接待费支出: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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