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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怀化市征地事务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09-02 11:24 信息来源:怀化市财政局

2020年度怀化市征地事务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怀化市征地事务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怀化市征地事务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根据市编办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宗旨和业务范围,负责承办辖区内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工作。

(二)根据怀政发[2014]2号文件,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内征收安置工作的监督管理,政策调研和起草、解释;拟定年度征收安置计划及分项目下达征收安置建设任务书;会同市财政部门、鹤城区人民政府、怀化经开区管委会核定征收安置建设成本;承担征收公告的拟定和发布,征地补偿安置费用预存款的征收与管理,征收安置标准的监管,国家、省、市各类重点工程征收安置工作的业务指导,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征地补偿工作。

(三)受市局用地科委托按规定发布拟征地(使用土地)告知书并拍照存档,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代表已对拟征地现状的面积、地类和地上附着物等情况予以确认,村民代表签字。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提出听证申请,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要求,组织听证会。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怀化市征地事务所属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机构包括:我所1998年9月经怀编办〔1998〕38号文件批准成立, 2009年升格为副处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人数50人。2019年12月5日,怀编〔2019〕56号文件,定性我所为市局所属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44名。2020年年底在编人数42名。

怀化市征地事务所作为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二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科室为:

根据上述主要工作职责,设置办公室、财务科、政策法规科、征收科、稽核科五个科室。

1、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单位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信息综合、保密机要、档案、公务接待、人事、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办公设备采购、后勤管理等工作。

2、财务科

负责征地补偿安置费用预存款的征收与管理及市城区征拆项目资金的催缴工作;负责财务制度管理,编制财务年度预算计划、会计报表;负责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发放及社保、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公积金、机构年检等工作。

3、政策法规科

负责怀化市城市规划区内征收安置政策调研、起草、解释、宣传培训;承担《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拟定和发布;负责行政诉讼;负责协议、合同、补偿表格制定审核;负责征拆安置来信来访的受理、登记、息访等工作。

4、征收科

负责辖区内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工作及过往征收项目遗留问题的调处;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前拟征地告知的前期工作,按规定发布拟征地告知书并拍照存档,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代表对拟征地现状的面积、地类和地上附着物等情况予以确认,村民代表签字。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提出听证申请,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要求,组织听证会。

5、稽核科

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内征收安置工作的监督管理,拟定年度征收安置计划及分项目下达征收安置建设任务书;负责征收安置标准的监管和征地批后实施系统运行管理,按照政策标准对实施项目的实物量和资金进行稽核,对申请拨付征拆资金进行预审;负责项目稽核资料的归档、上报及征收安置工作的业务指导。

(二)决算单位构成

怀化市征地事务所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怀化市征地事务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670.5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25万元,增增加1.09%,主要是因为本所无法保障收入,局本级从土地出让业务收入中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70.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5.2万元,占69.3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205.36万元,占30.63%;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01.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1.12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65.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4.31万元,增加32.58%,主要是因为本所无法保障收入,局本级从土地出让业务收入中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53%,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43万元,增长758.76%,主要是因为从租金收入增加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15.2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2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19999)。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发放人员工资,年初预算未纳入该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2万元。公用经费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1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费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中列支。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0.9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公务接待费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中列支。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单位本级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4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我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故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全市征地安置稽核工作;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单位已按财政要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设定整体绩效及专项项目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评价,整体支出与专项项目绩效情况与上级主管部门一同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0年,我所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为基础,以群众满意和社会满意为衡量我们工作的一把尺子,依法行政,切实履行市本级征收安置监督管理职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全面发展,稳中求进的目标。现将一年的工作绩效评价如下:

一、党建工作情况

1、加强队伍建设和单位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局机关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制度,规范办文办会、公务用车管理,严守财务制度,控制公务接待、大力压缩三公经费、坚决杜绝铺张浪费。依法行政,认真落实市政府、局党组、局办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2、做好狮子湾村扶贫攻坚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驻村帮扶工作的职责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调配一台越野扶贫专车及专职司机强化驻村工作队伍建设,全年油料扶持11500元;组织支部党员到狮子湾村结对帮扶走访7次,宣传扶贫政策,并送去慰问金、油米肉等物资;积极组织干部职工为受伤贫困户管逢全捐款,在市局及麻阳县委县政府、舒家村乡党委政府的具体领导下,圆满完成全年扶贫攻坚工作任务。

3、配合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四城同创等各项工作。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单位、社区疫情防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困难职工捐款,参加工会各类活动。配合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参与湖天社区无物业管理小区帮扶工作,成立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帮扶责任人,制定帮扶工作方案,每周五组织党员干部到帮扶区域湖天社区国土公寓环境卫生大整治,制作张贴宣传标语、图片,提高市民环境意识,引导社会各界和市民全面参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形成“三城同创” 工作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良好局面,得到社区街道办一致好评。

二、业务工作情况

(一)市本级规划区内征收安置监管工作

1、拟定年度征收计划

根据《怀化市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怀政发[2014]2号)文件精神,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工作实行年度征收安置计划制度,我所根据各用地单位上报的实施项目后,进行认真审核,拟定《2020年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计划》,并在下发后积极送达各用地单位。

2、下达征收补偿安置任务书

根据下发的《2020年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计划》罗列的项目,在用地单位预存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认真审查用地单位提供的下达征收补偿安置任务书所需的各项资料后,及时准确的拟定并下达了各项目的征收补偿安置任务书。2020年截至目前为止共拟定任务交办书12宗,下达任务交办书11宗。

3、资金归集及稽核工作

根据《怀化市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怀政发[2014]2号)文件精神,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工作实行征地补偿费用预存款制度。2020年我所将积极督促项目业主单位在任务交办书下达前足额预存项目所需的各项资金,为项目的有序进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2020年我所截至目前为止共归集征收资金10037.8472万元,共拨付资金19014.146898万元,其中征收资金15540.11248万元,安置资金2821.596万元,工作经费652.438338万元。

加强政策解释及业务指导工作,做到所有项目全程2人参与,对村民存在疑议的政策做好解释,打消村民对征收工作存在的恐惧心理,促使征收工作顺利开展。

(二)征拆工作

1、按照市局要求,认真做好全市拟征地公告及相关资料、张贴、拍照、整理、涉及被征地村组签字盖章、资料的收集、上报等工作。对下达的拟征地公告共12个批次建设项目的相关资料报备,已全面完成7个批次,其余5个批次的报批资料工作正在进行。

2、完成正清路延长线片区储备土地项目范围内285.77亩集体土地征收协议的签订与补偿款的支付,拆迁143户(面积35236.27㎡)房屋,安置95户233人(其中现房安置199人,货币安置34人),迁坟193棺,拨付征收补偿款6500万元。完成项目一期220亩腾地及163亩土地挂牌工作。

3、完成迎丰组团10#安置区第二期村民建房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工作,征收土地33.21亩,拆迁村民安置过渡房屋4户1353平方米,村民住房1栋面积158平方米。

4、完成怀南水产品市场项目25户房屋征收协议签订工作,拆除房屋18栋,支付13户房屋拆迁奖励。

5、积极配合完成象鼻子加油站土地征收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工作;市交投应付炉天冲村和板山村房屋拆迁增补房屋拆迁延期过渡费申报及发放工作。

(三)信访工作

对征地拆迁领域中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每月及时将线索情况上报市局。截至目前,没有涉黑涉恶案件发生。

全年接待群众来访50余次,及时妥善解决以下信访事项:1.彭祖刚、张白玉夫妇土地征收信访事项;2.易莲秀土地征收信访事项;3李香美、彭开兴征收安置信访事项;4.原怀化医专扩建、正清路改造安置户信访事项;5.金勇智征收补偿信访事项等。做到接访热情,宣传政策到位,给信访人员答疑解惑到位,及时平息信访人员心中的怨气,上级交办的任务及时按程序和要求办结。

三、2021年工作思路和打算

1、加强党建工作和队伍建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做好狮子湾村及贫困户扶贫攻坚、征拆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湖天社区无物业管理小区帮扶工作。

2、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程序、政策规定加强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资金监管,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各类工程项目的建设进程。一是根据怀政发〔2014〕2号文件规定,项目资金由业主单位在下达任务交办书前足额存入我局在财政设立的征收安置资金专户,资金足额存入后才予以下达任务交办书。二是任务交办书送达区政府后,由区政府组织征收安置办实施项目,征收安置办与乡镇工作人员实施具体征收安置工作。三是项目启动以后,项目部按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稽核工作组对项目部上报的工作进展做好台账,统一监督。督促项目部尽快上交征收资料稽核,对已完成征收安置工作的,尽快完成资金结算工作。

3、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重点工程的征拆工作,同时单独实施部分项目的征拆工作。协助施工方完成正清路延长线片区储备土地项目220亩腾地范围内遗留问题的处理,加快项目二期的房屋征收工作的推进及地上附属物补偿工作。

4、依法依规做好实施尚未完成项目的征拆工作,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一是理清工作思路,排查矛盾纠纷。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于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中引发的信访事项做到热情接待,做到及时答复。二是对职责有交叉的事项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协商,对重要复杂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通过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对不合理诉求做到思想疏通到位,对恶意缠访、闹访上报相关部门依法处置,对未息访罢访的信访事项攻坚化解。以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为目标,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努力减少信访存量,保障各项征拆工作顺利开展。

2020年怀化市征地事务所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