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9-02 11:27 信息来源:怀化市财政局
2020年度怀化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怀化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怀化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全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全市本级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拨付使用等服务工作。
(二)承担全市公租房后续服务保障的指导工作;负责市本级公租房后续服务保障工作。
(三)承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0年住建局交办工作有: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和实务配租给付、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的监督检查、房屋安全鉴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他分支机构登记备案、商品房租赁备案、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支付审批、住宅物业建设单位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许可、申请公租房审核、前期物业招投标管理、白蚁防治管理。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怀化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部门为:办公室、计划财务部、政工人事部、法务部、业务指导部。下含三个自收自支二级机构统一财务核算,分别为怀化市白蚁防治所、怀化市房屋租赁事务所、怀化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怀化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怀化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本级以及怀化市白蚁防治所、怀化市房屋租赁事务所、怀化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三个二级部门。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729.9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99.39万元,增长12.32%,主要是因为2020年解聘35位临聘人员通过法律途径进行了经济补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507.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07.0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141.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1.41万元,占71.04%;项目支出620.28万元,占28.9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29.95万元,与上年1773.25相比,增加956.7万元,增长53.95%,主要是因为2019年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657.31万元,至2020年已无事业基金结余。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41.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1550.37增加591.32万元,增长38.14%,主要是因为取消收费职能后,至2020年已无事业基金结余弥补收支差额。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41.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0.06万元,占6.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55万元,占2.69%;卫生和健康支出14.10万元,占0.66%;城乡社区支出1417.40万元,占66.18%;住房保障支出499.03万元,占23.30%;其他支出23.56万元,占1.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34.0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141.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1.78%,主要原因是未将上年已入库且结算未拨付的非税收入1294.32万元列入财政拨款支出中。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其他税收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将该项支出预算列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中。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22.31万元,支出决算为3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未将功能科目进行细分,而年终决算时将支出科目进行了细分。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5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未将功能科目进行细分,而年终决算时将支出科目进行了细分。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7.04万元,支出决算为16.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7.9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5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未将功能科目进行细分,而年终决算时将支出科目进行了细分。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3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属预算增加项目。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7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未将功能科目进行细分,而年终决算时将支出科目进行了细分。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99.2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未将非税结余资金性质进行细分,年终决算时将支出科目进行了细分。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年初预算为1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8.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7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终决算时,还有一部分施工费未办理结算。
10、住房保障支出(类)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
年初预算为354.66万元,支出决算为106.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0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未将功能科目进行细分,而年终决算时将支出科目进行了细分。
11、住房保障支出(类)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7.8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属预算追加项目。
12、住房保障支出(类)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4.5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未将功能科目进行细分,而年终决算时将支出科目进行了细分。
13、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5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转了部分历年非税结余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21.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36.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84.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55万元,支出决算为9.48万元,完成预算的99.2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85万元,支出决算为0.84万元,完成预算的9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接待范围,与上年相比增加0.18万元,增长26.8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间增加了交流。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8.7万元,支出决算为8.64万元,完成预算的9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车辆管理,与上年相比减少8.31万元,减少49.0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辆移交后数量减少,公务出行运行成本降低。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4万元,占8.9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64万元,占91.0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4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1个、来宾51人次,主要是单位之间学习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64万元,主要是机要通信车辆及白蚁施工特种车辆的燃油和维修支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其中一辆为特种专业技术车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1.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0.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0.9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1.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为税务一体化平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为GIS数字化平台和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平台,该两项资产因职能移交,资产未办理转户手续。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20年本单位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现预算部门绩效管理的全覆盖。通过设定年度绩效目标,逐步形成以绩效为目标、以结果为导向的绩效理念。本单位根据市财政要求积极开展了预算部门绩效自评工作,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做出了客观评价并形成了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并予以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即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怀化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是依据2019年2月4日市编办下发的《关于怀化市机构改革涉改处级事业单位调整的通知》(怀编【2019】1号)原怀化市房产管理局更名而来,为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正处级事业单位。
2、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全市本级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拨付使用等服务工作。
(二)承担全市公租房后续服务保障的指导工作;负责市本级公租房后续服务保障工作。
(三)承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0年市住建局交办工作有: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和实务配租给付、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的监督检查、房屋安全鉴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他分支机构登记备案、商品房租赁备案、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支付审批、住宅物业建设单位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许可、申请公租房审核、前期物业招投标管理、白蚁防治管理。
3、机构情况
怀化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为正处级事业单位,依照“三定方案”中心机关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关设5个内设部室(办公室、计划财务部、人事部、业务指导部、法务部)。下含三个财务统一核算的自收自支正科级二级机构, 包括:怀化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怀化市房屋租赁事务所、怀化市白蚁防治所。
4、人员情况
单位共有在职干部职工66人,其中:全额财政拨款人员24人,自收自支编制人员42人;退休人员39人,其中:提前退休人员1人,全额拨款退休人员11人,自收自支退休27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1、支出规模:全年总支出2141.7万元,年末结余588.25万元。
2、主要内容、使用方向及范围:用于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机关运行及公用经费支出、廉租房后续管理、白蚁防治专项项目支出。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1521.41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完成各项职能,保障各项职能顺利完成而发生的日常运转基本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开支1236.9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开支284.48万元。“三公”经费开支9.48万元,其中公务招待费开支0.84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经费开支8.64万元,其中招待费支出占三公经费支出的8.9%,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占三公经费支出的91.1%,主要原因为白蚁防治施工特种车辆运行维护费因施工量增加费用有所增高,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无。
(二)项目支出620.28万元。2020年专项工作经费一是公租房后续管理支出361.15万元,公租房后续管理项目是对公租房后续维护管理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二是低收入人群租赁补贴发放137.88万元,租赁补贴是对没有享受实物房屋保障的无房低收入人群住房租赁给予一定的补贴,属中央资金转移支付;三是白蚁防治灭治专项工作经费118.17万元,白蚁防治专项工作经费主要是购买白蚁防治和灭治药水和白蚁防治灭治施工时用的劳保用品。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
1、公租房后续管理组织情况: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小区环境卫生、安全等工作高效运作;选择三家有资质专门从事物业房屋维修的公司签订了房屋维修合同,确保房屋维修和设备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及时快捷、售后有保障。
2、低收入人群租赁补贴发放工作:特定类群体公交公司、环卫工人、街道社区低收入人群等与相关职能单位联审资格认定,确定发放对象,在怀化日报、边城晚报等报纸公示发放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3、白蚁防治专项工作:白蚁防治药水、施工劳务费采购全部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确保公平公正。
(二)专项实施情况
1、公租房后续管理方面
2020年,按照机构改革后,新的“三定”方案,我中心负责市本级保障性住房的实物配租、租赁补贴发放、租金收取、房屋及公共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和保养及日常管理工作,市本级房屋租赁备案和中心公租房租金、水、电费收取等管理工作。通过全所的干部职工共同努力,基本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完成了市本级公租房租金收取公租。我市本级公租房三小区租金收入合计为:802.0941万元(其中租金:764.1641万元、房屋水电保证金:37.93万元)。二是加强市本级公租房维修,确保正常运行。对于小区公共部分的维修及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全年已完成大、小维修1300余起,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及零件的更换230余起。截至2020年10月31日,市本级三个公租房小区的维修费用支出91.1715万元,城北小区监控改造和城南自来水水泵设施系统改造项目,三个公租房小区共安装了600多台电动车智能充电桩,确保充电安全。并增加了部分摩托车、电动车停车棚。 三是依法查处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或查实存在违规行为的承租户53户,清理清退38户,责令整改的15户均已整改到位。四是加强了市本级公租房档案管理:2020年我所加强了档案管理工作,重新调整了档案管理模式。明确了专人分管,配备了专职档案管理人员;2020年将档案资料纳入了系统化管理,目前,我所档案资料上架共5200余户,档案资料的系统录入工作按月逐一完成。五是推进了公租房网络信息化平台建设:从2019年开始,由建设部和中国建行联合开发的公租房网络信息化平台建设进入初始试用阶段;2020年通过参加多次公租房网络信息化平台的培训和与建行信息对接等方式,我市的公租房网络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已经正式开启,目前完成了网络对接和数据导入等多项工作。六是积极做好市本级房屋租赁备案管理。截至2020年10月31日止,房屋租赁备案共282宗。七是强化公租房小区安全管理。加强了小区的安全巡防工作,24小时不间断巡防,确保了无安全事故、治安案件发生;不定期进行入户调查工作,各小区将入户调查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有效的遏制转租、借住等违规行为。八是创新方法,推行高质量服务。各小区采取多种方式来强化团队合作,强化服务意识和理念,开展客服服务授课培训、消防演练、日常早会队伍训练、电梯困人应急处理及相关实际操作培训等,为小区的住房困难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2、低收入人群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情况
完成了租赁补贴发放任务。2020年度公租房申请共计645户,其中分配入住561户,重复申请50户,纳入轮候对象34户;申请租赁补贴872户均已发放到位,发放金额137.88万元.
3、白蚁防治工作方面情况
2020年,我们克服了机构职能未明确和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压力加大等实际困难,努力做到工作信心不动摇,工作热情不减弱,服务标准不降低,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一是完成了白蚁防治主责主业各项工作。在疫情期间为配合重点企业复工复产,全所干部职工同心协力,努力工作,截至11月份,完成受理登记面积220万㎡,回访复查面积659万㎡,白蚁预防施工面积210万㎡,白蚁灭治绿化面积200多亩(树木1.3万棵),房屋灭治0.5万㎡,IPM检查维护281万㎡。二是助力脱贫攻坚,切实解决农村贫困群众房屋白蚁危害问题。房屋是群众的主要财产,为确保群众的财产安全,主要是贫困群众的房屋安全,我们组织干部职工走村串户开展调研,认真倾听群众诉求,耐心细致询问家庭情况,建立相关台账,形成专题报告,积极争取资金,组织技术人员为贫困户进行白蚁灭治。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好评。三是完善管理制度,提升办事效率。按标准化建设要求,抓规范管理保施工安全,抓质量管理求生存发展。对施工、车辆、药库和质量管理制度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并责任到人,做到了安全生产零事故,防治技术零失误,优质服务零投诉的目标。四是加强档案管理,提高档案质量。完善基础台账记录,做到资料完整并及时归档入库,通过档案规范化管理,全面了解目前的工作情况,把控质量的薄弱环节,明确未来的工作方向,归档率到达了100%。
(三)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一是财政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按照中央下达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完善项目科目,加强资金监督,做到按进度付款。二是资金拨付手续完整。各项资金全部实现国库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和超标准支出等现象,使项目资金的运用得到了合理的控制,项目得到了切实的保障。三是会计信息质量真实。严格执行《会计法》等财经法规,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并做好会计纪录,真实的反映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并接受市级财政、审计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四、资产管理情况
2020年全单位增加固定资产总计为16.08万元,其中通用设备增加15.5万元,家具用具类增加0.58万元,资产配置合理。主要采取以下三项管理措施:
(一)制度建设。怀化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制定了财产购置和管理制度、公共设施及卫生管理制度,以及财务管理制度等多项财务制度。
(二)对所有财产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建立台账,各科室及二级机构使用人为第一责任人,工作人员如有工作变动需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建立资产保管制度,对保管不善导致被盗或丢失的由责任人全额赔偿。
(三)建立资产配置处理评价制度。如果单位需要配置和处置超过千元以上的资产提请中心领导研究,报主任审批后进行配置和处理。处置固定资产时,由财务人员到财政部门领取并填写《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一式四份,同时提供被处置资产的有关资料(包括被处置资产原始凭证复印件及有关证明等),按权限报分管副主任、主任审批或中心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并经财政部门审批批准后进行处置。对固定资产以外的财产物资,由相关责任人员提出意见,报计财科审核后,按金额大小分别报分管副主任、主任审批。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预算部门整体绩效指标 完成绩效指标情况
指标1:经济指标:根据财税【2017】20号文件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白蚁防治费。 数量指标:白蚁防治施工210万平方米,白蚁灭治3万平方米,灭治树木1万多棵,白蚁预防施工达98%。
质量指标:不断完善、细化施工、档案、车辆、药库和质量管理制度,做到安全生产零事故,优质服务零投诉。时效指标:从建设方填报<<城市房屋白蚁预防公共服务受理登记单》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防治、灭治工作。
成本指标:按预算下拨费用列支。社会指标:做到取消收费不取消职能,认真做好白蚁防治和灭治工作,逐步扩大白蚁防治覆盖率。
指标2:经济指标:2020年实现收取物业维修资金1.5亿元。数量指标:实现153万平方米房屋物业维修基金的归集。质量指标:为业主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指标3:经济指标:公租房收取租金700万元,局公房租金80万元。
数量指标:培育3家专业化房屋维修企业;公租房入住率100%。
质量指标:对公租房按时开展分配入住工作 ,开展租赁备案登记,建立登记台账;对城区主要路段房屋租金摸底调查,发布指导价。
时效指标:2020年各项工作按时完成。成本指标:按预算下拨费用列支。
社会指标:公租房管理达到居住人群满意度良好以上。
指标4:质量指标:依法依规准确定性。
时效指标:受理到出定报告限时15个工作日。
成本指标:按预算下拨费用列支。
社会指标:全面排查城区老旧危房,建全报告做为观测跟踪;督促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及时进行整治,排除危险。
指标5:数量指标:全年共完成应诉案件2起;配合市委、市政府开展法制宣传2次;成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年度普法考试和行政执法证考试;接待信访群众200余人次;调解房地产遗留问题矛盾40余起。
质量指标:全中心干部职工参加普法考试合格率达100%。
时效指标:各项工作任务全部按照时间节点准时完成。社会指标:我科室专项负责调整查摸底找出2个历史遗留项目的问题根源,并提出处理建议,全力化解由此带来的社会矛盾,避免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 指标1:完成白蚁受理登记面积220万平方米,白蚁预防施工面积220万平方米,回访复查面积659万平方米,IPM检查维护281万平方米。为市纪委等单位200多亩绿化区域开展了白蚁灭治工作,其中树木灭治1.3万多棵 。做到安全生产零事故,优质服务零投诉。
指标2:搭建了物业服务信用信息监管平台,进一步加强了物业服务事中事后的监管;联合市发改委出台了《关于规范怀化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建立了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多措并举开展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清缴工作,本年共收取物业维修资金2.3亿元;改进维修资金缴存方式,在各大商业银行开设专户,安装了专项资金信息系统软件,方便群众缴存维修资金;截至目前,市城区累计归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14.88亿元,核准维修资金使用860万元,缩短审批时间至5个工作日;追缴开发企业代收欠缴的维修资金454.5万元。
指标3:2020年市本级发放租赁补贴872户,发放金额1118.17万元。收取公租房及配套商铺租金共计人民币:764.16万元,收取直管公房及商铺租金80余万元;依法清理清退不再符合租住公租房条件的承租户38户 。培育3家专业化房屋维修企业;公租房入住率100%。对公租房按时开展分配入住工作 ,开展租赁备案登记,建立登记台账;对城区主要路段房屋租金摸底调查,发布指导价。
指标5: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方面。我单位承担了全市十九个遗留问题楼盘,分别为:左岸春天、金都锦苑、壹号公馆、湖天名居、东方名邸、钰溪港湾、凯通领域、新天地广场、西南名都、中远新时代广场、京御名都、鹤洲印象、尚品国际、锦绣湘维、润兰天星广场、阳光上东国际、怀仁公寓、鸿大第六区和中坡瑞丰园在已基本完成了上年度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对今年新增2个项目的问题根源进行梳理,目前鸿大第六区项目已进入规划核实阶段,12月份可以进入办证程序,中坡瑞丰园已进入司法破产程序。
指标1:社会效益指标:有效控制白蚁大范围蔓延,保护了广大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可持续影响指标:及时预防和灭治白蚁,控制白蚁危害,保证城镇房屋的住用安全;展开多样性的宣传报道,使行业的社会声誉得到提高,使老百姓提高多白蚁危害及防治的认识。社会群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实现业务办理零投诉,服务对象满意度达100%。
指标2:社会效益指标:提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率,保障业主正常的工作生活环境,保障物业公用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公用部位的正常使用。
指标3:社会效益指标:进一步加强公租房管理制度,对符合入住条件的达到100%入住(有房源的情况下)。可持续影响指标:抓好公租房各小区物业管理。抓实公租房维修维护工作,强化各项管理制度。社会公众满意度指标:入住人群对物业满意度达到良好以上,对公租房维修维护达到全体承租户满意,工作人员对群众服务民调满意度达到良好以上
指标4:社会效益指标:进一步加大房屋安全管理政策宣传增强居住使用人安全意识和维护保养意识,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可持续影响指标:抓好新闻舆论宣传形成政府主管单位,街道社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齐抓共管保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业务案件受理宣传服务达到市民满意率95%。
指标5:社会效益指标:我局及时向市政府反映情况,并多次主动与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进行衔接,建议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以特事特办的方式及时办理相关权证,使业主安心、使社会安稳。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指标:我科室工作人员在人员减少、工作量大的情况下,以热情服务、规范操作、及时办结的工作态度,得到了各级司法部门和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可持续性影响指标: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 指标1:实现业务办理零投诉,服务对象满意度达100%。
指标2:社会效益指标:提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率,保障业主正常的工作生活环境,保障物业公用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公用部位的正常使用。
指标3:社会效益指标:进一步加强公租房管理制度,对符合入住条件的达到100%入住(有房源的情况下)。可持续影响指标:抓好公租房各小区物业管理。抓实公租房维修维护工作,强化各项管理制度。社会公众满意度指标:入住人群对物业满意度达到良好以上,对公租房维修维护达到全体承租户满意,工作人员对群众服务民调满意度达到良好以上指标指标4:社会效益指标:进一步加大房屋安全管理政策宣传增强居住使用人安全意识和维护保养意识,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可持续影响指标:抓好新闻舆论宣传形成政府主管单位,街道社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齐抓共管保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业务案件受理宣传服务达到市民满意率95%。
指标5:社会效益指标:我局及时向市政府反映情况,并多次主动与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进行衔接,建议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以特事特办的方式及时办理相关权证,使业主安心、使社会安稳。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指标:我科室工作人员在人员减少、工作量大的情况下,以热情服务、规范操作、及时办结的工作态度,得到了各级司法部门和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可持续性影响指标: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我们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自评实施工作方案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部署,使自评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并取得了较好效果,但仍存在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编制预算执行情况有待提高。二级机构主要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收入来源主要为执收的非税收入和结转结余资金,二级单位取消收费,没有收入来源,对收入类款项填报不精准。
(二)绩效评价工作内容需要在日常工作进行掌握和执行,对单位整体支出即有操作性和规范性,要求财务人员不断学习和培训才能提高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水平。
(三)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专业性强,工作量大,建议财政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开展相关的业务工作培训,组织开展部门之间、单位之间的经验交流,多注重对相关部门的督促指导,切实推进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
(四)专项工作方面
1、廉租房公租房后续管理的工作经费及维修资金紧缺。因租金收取采用“收支两条线”,财政部门采取年前申报预算制,有时中途有不可预计的情况发生及预算外的资金,拨付困难导致维修不及时。
2、协调联动难度大,后续管理涉及住建、房产、民政、公安、乡镇、市场监管、银行、社区等多个部门,对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后,拒不退房承租人的处理,面临执法难、程序多、耗时长、成本高等问题。
3、保障对象主要为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及外来务工人员,在动态管理工作上很难掌握保障对象的实时情况,导致不能及时进行清理清退。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进一步加强全年工作计划及预算精准度。
2、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执行,强化预算绩效。
3、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严格财务审核把关。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4、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控“三公”经费,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怀化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