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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房产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08-20 15:26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2018年度怀化市房产管理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怀化市房产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怀化市房产管理局

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拟订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房产交易监管及其行政许可等职责,负责市城区房屋交易网签合同备案服务工作。

3、负责本局房产业务管理系统信息化标准的拟定及信息化方案的审核;对房产业务管理系统软件进行设计、开发、运行、升级及日常维护工作;负责市本级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对怀化各县市区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进行技术指导;负责“怀化市房产管理局政务网”(http/www.huaihua.gov.cn/)建设与管理;负责房产数据的查询、采集、分析、报送、共享及信息发布和数据安全备份。

4、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危险房屋鉴定管理相关工作。

5、参与市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6、负责全市物业服务行业管理;组织制定全市物业管理政策、规章及服务内容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服务项目等级水平评定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市城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工作;负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和拨付使用;指导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及管理工作;负责查处物业服务违规违章行为。

7、负责市本级白蚁预防和灭治施工,指导县市区白蚁防治工作。

8、做好廉租房和公租房后续管理服务。

9、负责市本级房地产法律咨询服务,组织起草房产管理相关政策、规章。

10、负责本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任免管理工作。

11、负责本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12、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怀化市房产管理局为正处级事业单位,依照“三定方案”局机关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局机关8个内设科室(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人事科、住房保障科、物业管理科、法制科、市场监管科、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七个自收自支正科级二级机构,包括:怀化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原怀化市房屋产权产籍服务中心2018年更名)、怀化市房屋租赁事务所、怀化市白蚁防治所、怀化市房地产交易所、怀化市房产管理局湖天管理所、怀化市房产管理局河西经济开发区房产管理所、怀化市房产管理局城东管理所。其中怀化市房地产交易所、湖天房管所、经开区房管所、城东房管所,根据编委怀编[2017]60号文件已移交至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怀化市房产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怀化市房产管理局本级以及怀化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原怀化市房屋产权产籍服务中心2018年更名)、怀化市房屋租赁事务所、怀化市白蚁防治所、怀化市房地产交易所、怀化市房产管理局湖天管理所、怀化市房产管理局河西经济开发区房产管理所、怀化市房产管理局城东管理所。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共8张决算表,包括: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房产局总收入3437.1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43.89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68.3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324.9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44.3万元。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1843.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1.83万元,占比54.87%;事业收入832.06万元,占比45.1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8年度房产局总支出3437.1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392.89万元。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2392.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2.39万元,占比73.65%;项目支出630.5万元,占比26.3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1011.83万元。系房产局所属预算单位当年从财政取得的资金。比2017年度决算减少了2048.88万元。减幅为66.94%,主要原因:二级单位取消了收费项目,二级单位属经费自理单位,2018年度只拨付了以往年度非税专户服务性收费的非税收入。

事业收入832.06万元。系怀化市房地产交易所拨付了以往年度非税专户服务性收费的非税收入375.49万元,怀化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拨付了以往年度非税专户服务性收费的非税收入188.03万元,怀化市白蚁防治所拨付了以往年度非税专户服务性收费的非税收入26.74万元,怀化市房产管理局城东管理所拨付了以往年度非税专户服务性收费的非税收入106.33万元,怀化市房产管理局湖天管理所拨付了以往年度非税专户服务性收费的非税收入135.47万元。比2017年度增加了769.02万元,增幅为1219.89%。主要是二级单位取消收费,没有收入来源,拨付上年已入库且结算未拨付的非税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68.34万元。是二级单位怀化市白蚁防治所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11.64万元,怀化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56.73万元。这两个二级机构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按规定事业单位可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比2017年度增加191.29万元。增幅为248.27%。主要是相关单位为自收自支单位,取消收费项目,没有其他收入来源。

年初结转和结余1324.86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房产局2018年度总支出3437.19万元,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2392.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2.39万元,占比73.65%;项目支出630.5万元,占比26.35%。

2018年度全年支出2392.39万元,基本支出1762.39万元、项目支出630.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216.56万元(基本支出减少了813.91万元,项目支出增加了597.35万元),减幅为8.3%。基本支出减少813.91万元,主要是2018年1月因机构改革减少了35人的人员费用和公用费用。项目支出增加597.35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廉租房后续管理项目和低收入人群发放租赁补贴项目,其中廉租房后续管理项目2018年度支出580.5万元,发放租赁补贴项目支出5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11.83万元,比2017年度决算减少了2048.88万元,减幅为66.94%。主要原因:二级单位属经费自理单位,取消收费项目后,2018年度只拨付了以往年度非税专户服务性收费的非税收入。本年支出1407.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8.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26.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0.5万元。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7.6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61.2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减少了1658.57万元。主要是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971.88万元支付人员费用和公用经费,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68.34万元,2018年年初35人移交不动产中心减少了人员费用和公用费用,项目支出增加了597.35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廉租房后续管理项目和发放低收入人群租赁补贴项目,廉租房后续管理项目2018年度支出530.5万元,发放低收入人群租赁补贴项目增加支出5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1257.3万元,本年收入1011.83万元,本年度支出1407.6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61.44万元。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7.6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58.57万元,主要是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971.88万元支付人员费用和公用经费,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68.34万元,2018年年初35人移交不动产中心减少了人员费用和公用费用,项目支出增加了597.35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廉租房后续管理项目和增加对低收入人群租赁补贴,廉租房后续管理项目2018年度支出530.5万元,低收入人群租赁补贴发放项目增加支出5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7.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8.89万元,占30.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8万元,占1.49%;城乡社区支出326.51万元,占23.16%;住房保障支出630.50万元,占44.77%。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比较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9.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07.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3.2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3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预算项目弥补运行经费不足。

2、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其他税收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3.0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预算项目弥补事业经费不足。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59.1万元,支出决算为1096.61万元,完成预算的423.2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历年结余资金支付工资福利费用和商品服务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7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历年结余资金支付社会保障缴费。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0.5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历年结余资金支付其他城乡社区管理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6.0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历年结余资金支付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80.5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专户资金支付公共租赁住房维修管理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专户资金发放公共租赁补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7.19万元,人员经费540.73万元,占比69.58%;公用经费236.46万元,占比30.42%。人员经费540.7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4.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65万元。公用经费236.46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56.43万元;资本性支出80.03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4.55万元,年初预算2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44.04%,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0.23万元,完成预算的3.28%,与上年相比减少2.13万元,降低90.25%,主要原因是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杜绝铺张浪费的现象,确保财务管理规范化、资金使用科学化、资源配置合理化,确保我局工作正常开展,切实做到“从严从简,勤俭办事,降低成本,促进发展”。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9万元,支出决算为14.32万元,完成预算的75.36%,主要是2018年度公务车运行费用14.3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86万元,降低32.39%,是由于严格控制了公务接待费用与公务车运行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3万元,占1.58%,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32万元,占98.4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3万元,国内接待批次4次,接待人次27人。主要是单位之间学习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32万元,主要是油料费、车辆保险、汽车维修费、其他费用支出,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余结转54.35万元,年末结余结转54.35万元。本部门2018年度未使用政府性基金。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见附件。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6.46万元,比2017年减少667.77万元,降低73.85%。主要原因是: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285.9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68.34万元,由于人员减少部分职能移交不动产中心减少机关运行费113.47万元。

(二)2018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29万元,用于召开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会议,人数102人,内容为研究西南名都楼盘历史遗留问题;开支培训费0.38万元,用于开展物业企业资质培训,人数80人,内容为培训物业企业资质有关内容;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1.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0.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0.8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1.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白蚁防治施工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套),为税收一体化平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套),为GIS数字化平台和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平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即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单位组织实施情况

1、我局以计划财务科组织实施局机关财务各项工作,建立健全财务基础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每年根据全局实际情况,制订财务工作方案,依照市财政局以收定支编制年度预算,同时加强财务收支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局党组每年与各职能单位和科室签订工作目标责任,明确工作方向,强化工作效率。

2、对中央、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并根据市财政局的要求,按项目进度拨付资金,达到资金使用目的。

3、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对照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对前期工作进行了全方位自查和自评打分,再上报市财政局。通过绩效自评得分95分,进一步规范了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管理,强化了部门责任意识,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单位履职情况、履职效益及行政效能

1、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成效明显。2018年我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任务16670套,基本建成任务6334套,公租房分配目标任务1500套,历年结转项目基本建成任务1407套,租赁补贴目标任务6363户。截至12月底,项目开工16670套,开工率100%;基本建成14769套,完成年度任务的233.17%;公租房完成分配入住2233套,完成年度任务的148.87%;历年结转项目基本建成2782套,基本建成率197.72%;租赁补贴已发放6716户664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05.55%。

2、房地产市场运行基本平稳。一是全市商品房批准预售面积592.4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0.74%;其中,市本级商品房批准预售面积227.0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6.46%。二是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591.2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9.53%;其中,市本级商品房销售面积258.7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2.6%。三是全市商品房销售均价4510元/平方米,住宅销售均价4199元/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21.92%、27.63%;其中,市本级商品房销售均价5441元/平方米,住宅销售均价5167元/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18.31%、22.94%。四是全市二手房成交面积38.5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52.11%;其中,市本级二手房成交面积10.5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71.74%。五是全市二手房成交均价2493元/平方米,同比增长2.26%;其中,市本级二手房成交均价3418元/平方米,同比增长27.78%。

3、房地产市场管理有力有为。一是2018年3月14日以规范性文件程序提请市政府出台了《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城区商品房去库存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怀政办发﹝2018﹞6号)文件。二是2月11日召开了房地产企业座谈会,房产、住建、国土、规划等职能部门参加,积极会商解决房地产项目开发中存在困难和问题。三是2-3月份对市城区所有在建房地产项目进行摸底调查,对拟进入市场的商品房结构、类型、量价等进行科学监测和调控,合理调整商品房进入市场节奏。四是3月16日召开房地产企业座谈会,要求建立部门工作标准,积极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同时对房地产市场管控、商品房预售及价格管理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五是4月10日,市人民政府罗一航副秘书长主持会议专题研究房地产市场调控相关工作,研究下一步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具体措施、工作思路等。六是4月12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产业发展和产业帮扶有关工作,围绕大力发展房地产业的总体目标,制定了房地产招商引资方案,全力推进房地产遗留问题解决。七是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由房产、住建、发改等部门组成考察组于4月底赴邵阳、娄底、凯里,7月底赴桂林考察学习了房地产市场管理及房价涨幅管控相关工作,形成了房价管控的有效方案。八是8月13日,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朱健主持会议专题研究房地产市场相关工作,并对下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住建、国土、规划、房产、发改、财政、税务、统计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九是2018年全市去库存面积525万平方米,其中市本级去库存面积229万平方米。

4、物业管理持续加强。按照“三城同创”以及“绿城攻坚”工作要求,对市城区住宅小区绿化建设工作进行调查摸底,我局负责的12个小区按要求完成了补植和补种任务;督促和指导菁华园、新源里2个小区积极创建市级园林式小区;指导物业行业协会召开了2017年度工作总结大会,与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了自律协议书;开展了消防知识专题培训,并组织30家物业服务企业赴长沙考察学习;按要求开展物业服务企业征信管理工作,起草了《怀化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不断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的诚信经营意识、依法服务意识;计划投入50万元资金筹建怀化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监管平台,市财政局评审工作已经完成,筹建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处理各类涉及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和投诉150余起,投诉处理回复率100%。积极开展市城区老旧物业服务小区维修资金缴纳情况清理排查工作,2018年完成了188个老旧物业服务小区维修资金数据的清理排查;截至2018年底,市城区累计归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8.59亿元,累计使用2622万元,其中,2018年归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2.83亿元,使用903万元。

5、脱贫攻坚扎实推进。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2018年我局继续在沅陵县清浪乡廉家湾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为确保廉家湾村2018年顺利脱贫出列,我局在人员大幅度减少、任务十分繁重的形势下,克服各种困难,将非党员干部全部纳入脱贫攻坚工作,安排了4名工作队员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对建档立卡资料进行了重新清理规范,并按要求认真做好了走访调查、结对帮扶等工作。全局干部职工共完成入户走访调查6次,并为帮扶对象送去帮扶金,帮助他们解决生产实际困难。2018年,我局投入扶贫资金35万元,用于硬化道路3.5公里、建设茶园300亩、发展苦荞种植200亩。

6、其他工作稳步开展。一是租赁管理工作方面。完成市本级公租房及局属直管公房的租金收缴700余万元,发放租赁补贴392户,通过年审清退不符合条件租赁对象105户。二是白蚁防治工作方面。2018年我局完成白蚁防治施工221宗,其中,白蚁预防施工面积203万平方米,预防率达到95%以上;白蚁灭治施工面积1.45万平方米,灭治树木2698棵,灭治率达到98%以上;累计完成白蚁防治回访复查480万平方米,回访复查率达到100%。三是房屋安全鉴定工作方面。2018年,排查了市城区老旧危险房屋155栋26.2万平方米,受理完成房屋安全鉴定业务31宗1.91万平方米,鉴定准确率达到100%。四是购房补贴发放工作方面。《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住房消费的实施意见》(怀政办发﹝2016﹞37号)文件执行期间,农民购房补贴和契税补贴申请总计12053套,补贴资金需求约1.32亿元农民购房补贴和契税补贴申请总计12053户,补贴资金需求约1.32亿元。市财政于2017年5月3日、2017年12月25日、2018年9月2日三次共拨付补贴资金6000万元,截至目前,已发放5911户5978.23万元。五是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方面。我局负责的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楼盘共13个,分别是:西南名都、湖天名居、金都景苑、左岸春天、壹号公馆、东方名邸、钰溪港湾、凯通领域、中远新时代广场、京御名都、新天地商业广场、尚品国际、鹤州印象。我局安排专人对13个项目进行了调查摸底,并以“西南名都”项目作为处遗工作的重点,成立了“驻西南名都项目协调处理组”,将办公地点设在项目现场,通过聘请法律顾问单位对项目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归类、依法分析,最终引导权益各方将该项目导入破产重组程序,及时稳定了各方的情绪,保护了各方的权益,取得了较好的实践效果和社会效应。全年共调解房地产遗留问题矛盾30余起,接待信访群众400余人次,及时制止了7起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六是基层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全面深化改革、依法治市、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且目前我局已被评为全市2018年度安全生产、计划生育两项工作优秀单位。

项目绩效见《怀化市本级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怀化市房产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