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2-06 10:16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怀化市房产管理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怀化市房产管理局为正处级事业单位,依照“三定方案”局机关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局机关下设办公室、人事科、计划财务科、房政管理科、住宅发展科、物业管理科、法制科、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8个科室及7个正科级直属二级单位。即:怀化市房屋产权产籍服务中心、怀化市房地产交易所、怀化市房屋租赁事务所、怀化市房产管理局湖天房管所、怀化市白蚁防治所、怀化市房产管理局河西经济开发区房管所、怀化市房产管理局城东房管所,全局共有262人,其中全额拨款编制为24人,退休人员31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51人,聘用专业人员及大中专毕业生56人。
(一) 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住宅和房地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配套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落实省、市关于企事业单位集资建房的有关政策。
2.负责市本级、鹤城区和怀化经开区辖区域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核发房屋权属登记证,负责房产测绘和房产档案管理工作。
3.负责管理和培育房地产市场,负责房地产转让、抵押、典当、置换、担保等交易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房屋租赁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销售和预售管理工作。
4.负责推动城市住房建设,指导全市住宅建设和住宅供应政策的实施,负责廉租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推动城镇居民住房危解困工作。
5.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工作,指导城镇房屋公用部分维修养护。
6.负责城镇房屋白蚁防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白蚁防治工作。
7.负责自建房屋和私有房屋管理工作,处理落实私房政策的遗留问题;负责市本级住房置业担保管理工作。
8.负责全市的房屋安全鉴定工作,指导全市危房普查等工作。
9.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作。
10.负责全市依法查处各类违反房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11.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怀化市房产管理局及七个自收自支二级单位。二级机构名称为:怀化市房屋产权产籍服务中心、怀化市房地产交易所、怀化市房产管理局湖天管理所、怀化市房产管理局城东管理所、怀化市房产管理局河西经济开发区管理所、怀化市房屋租赁事务所、怀化市白蚁防治所。
二、2015年部门决算表
8张部门决算表格(附后),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附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 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收入支出决算情况。2015年度收入总计为6436.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752.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54.35万元,为代征怀化市物价局价格调节基金手续费收入;事业收入1628.86万元,主要为二级单位非税资金拨款;其他收入0.6万元。2015年支出总计为3330.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76.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0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03.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7万元、其他支出190.7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478.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685.61万元,项目资金结转1792.56万元。
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为2328.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4.76万元,项目支出3.97万元,为局机关46套公租房改扩建支出。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结转631.26万元,项目支出结转1792.56万元。
3.“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2015年局机关“三公”经费为12.73万元,其中: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66万元、公务招待费2.07万元。2015年财政下达的局机关“三公”经费控制数为接待费8万、公务车运行费用20万元。完成年初“三公”经费控制数45.46%,比2014年“三公”经费数下降45.71%。2015年全局“三公”经费68.58万元,其中: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0.73万元、公务接待费用17.85万元。2014年全局“三公”经费105.04万元,其中: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7.35万元、公务接待费为17.69万元。全局“三公”经费2015年比2014年下降36.46万元,下降34.71%。“三公”经费下降主要为我单位严格遵照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有关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压缩了“三公”经费预算。
4.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2015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开支425.68万元,其中局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57.71万元、七个自收自事业单位367.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2015年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2015年政府采购决算支出货物类65.95万元,2015年初预算数66.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9%。各项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有关规定执行,定点服务单位采购,网上竞价采购。
(二)部门决算中存在的问题。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2478.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结转1792.56万元,主要为2015年未完工的保障房项目结转资金。
(三)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争取保障房项目早日完工。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最基本的支出,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项目支出: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需的经费支出。
(三)因公出国(境)支出: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四)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是指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是指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六)公务接待费支出: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common/preview_resource.action?id=5aca6fa0550e4363978226772f2d8ba3&type=xls&jcrVer=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