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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广播电视台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8-02-07 17:44 信息来源: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业单位,业务工作归口怀化市委宣传部管理,负责全市广播电视新闻宣传、舆论导向把控、技术规划建设和经营管理、产业开发等职怀化市广播电视台是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的正处级全额拨款新闻宣传事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广播电视台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科室为:办公室、总编室、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经营监管部、党群工会监察室六个部门。

怀化市六九〇二台作为二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科室为:办公室、财务室、技术部。怀化市广播电视台鹤城工作站作为二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科室为:办公室、技术部、传送部、微波站。怀化市大中坡电视转播台作为二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科室为:办二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科室为:办公室、财务室、技术部、杨村收费营业点。怀化人民广播电台作为二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科室为:交通广播、新闻综合广播、新媒体部、技术部、经营策划部、办公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怀化市广播电视台部门本级,怀化市六九〇二台、怀化市大中坡电视转播台、怀化市广播电视台鹤城工作站、怀化人民广播电台二级部门。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台本级和所属二级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3237.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37.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330.8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的设备专项资金都已使用到广播电视设备更新中。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3237.7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10.0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13.15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93.60万元,其他支出621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330.89万元,主要原因是电视设备更新改造完成,2018年暂时无需采购大型设备。

(三)公开表格,部门预算公开表格共8张,包括:部门收支总表3张,即《部门预算收支总表》、《部门预算收入总表》、《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表格附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3237.7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3150.89万元,是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是2036.89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788.40万元、津贴补贴71.25万元、奖金33.53万元、绩效工资302.07万元等人员经费以及商品服务支出326.25万元,包括办公费19.5万元、水电费83.5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初预算数为86.9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   支出86.90万元,主要是怀化市六九〇二台用于广播电视的无线覆盖运行维修费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怀化市广播电视台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15.8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2.8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增加24万元,提高12.51%,主要因为怀化市广播电视台鹤城工作站用于购置公务用车。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怀化市广播电视台部门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3.1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354.83万元,下降46.20%,主要原因是压缩会议费、日常维修费等项目,减少基本运行经费开支预算。其中办公费19.5万元、水电费22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25万元、维修费55万元、培训费0.5万元、接待费6万元、专用材料费8万元、专用燃料费7万元、劳务费15.5万元、工会经费8.04万元、福利费20.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6.59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