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2-14 10:00 信息来源: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开展政务联络、商务活动、接待服务、完成市委市政府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没有纳入2017年部门编制范围的二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科室为:综合科、接待科、招商引资科和维稳综合科。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共8张部门预算表格,包括:部门收支总表3张,即《部门预算收支总表》、《部门预算收入总表》、《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
1.年度收支预算情况。
①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33.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9.51万元,上年结转34.31万元。
②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33.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8.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3万元。
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33.8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预算持平。
(三)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怀化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9.51万元,相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4.81万元,提高8%。
(四)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怀化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无政府采购预算。
四、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