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9-02 08:51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目录
第一部分 怀化市公安局警官培训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怀化市公安局警官培训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怀化市公安局警官培训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一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二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怀化市公安局警官培训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怀化市公安局警官培训部的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民警训练的有关规章制度、教学大纲,制定并实施民警教育训练工作制度。
2、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民警入警培训、晋升培训、专业培训和发展培训等轮值轮训工作,以及组织、实施、保障全市大练兵、大比武工作。
3、对全市新招公安民警进行初任培训。提升综合素养和体能,进行考核颁发合格证书。
4、研究教育训练工作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收集基层和广大民警对教训工作的建议,因需施教。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怀化市公安局警官培训部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部门为:办公室、教务科、后勤管理科、学员管理科。
(二)决算单位构成。怀化市公安局警官培训部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怀化市公安局警官培训部本级。
第二部分 怀化市公安局警官培训部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怀化市公安局警官培训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全年决算收支总计408.86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84.91万元,减幅17.20%,2018年度基本支出里的人员经费减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以及部分款项为往来款的清理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全年收入390.43万元,年初结转与结余为18.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388.53万元,占全年收入的99.51%;其他收入为1.90万元,占全年收入的0.4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全年支出408.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8.81万元,占比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88.5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90万元,减幅3.21%,主要原因是部分款项为往来款。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93.3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17万元,减幅4.18%,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基本支出里的人员经费减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3.3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6.22%。与上年相比减少17.17万元,减少4.18%,主要原因是2018年5月、6月分别有一名提前退休人员正式退休,工资由财政转至社保,退休费等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支出393.37万元,其中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6.37万元,占1.62%;公共安全支出(类)340.67万元,占86.6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6.33万元,占11.7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支出393.37万元,年初预算数329.12万元,预决算差异率为19.5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人民警察执勤津贴未纳入年初预算,属于追加预算;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85.17万元,支出决算为304.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9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增在职人员工资,追加政策性奖金等预算。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遗属生活补贴;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收到省厅转给市公安局用于教育训练的专项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43.95万元,支出决算为4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3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工资调整以及奖金变化;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部分未纳入年初预算,下拨指标后按实际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3.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1.55万元,占比69.03%,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日常公用经费21.82万元,占比5.55%,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等;轮值轮训专项业务费100万元,占比25.42%,包括培训费、被装购置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支出3.72万元,年初预算26.7万元,完成预算的13.9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2万元,年初预算15万元,完成预算的24.8%;
公务接待费0万元,年初预算11.70万元,完成预算的0%,形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车辆数减少,“三公”经费标准不变。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3.7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72万元,占10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0批、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7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我部门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2万元,原因是2018年度严格执行党的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按照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三公经费。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良好,部门基本情况、各科室责任明确,人员情况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在编在岗,单位依法依规依计划开展教育培训工作、更新教育理念、教育方法科学化,实现财政预算拨款资金“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督、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
2018年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82万元,比2017年度增加101.22万元,提高85.19%。主要原因是:将专项业务费100万元纳入商品与服务支出与公用经费统一核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即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一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二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