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2-13 12:01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怀化市森林公安局
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专业名词解释
八、公开附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预算支出表
6.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三公经费预算表
8.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我国、我省关于维护林区社会秩序的稳定,保护森林资源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负责全市发生在林区的森林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行政案件的业务指导、检查、监督。下发指导性文件、规划、方案、规章、制度。
3、直接受理、侦破、查处及督办全市范围内发生在林区内的重、特大涉林犯罪案件。
4、负责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编制防火计划,制订防火预案,进行值班调度,管理扑火队伍,协助组织、指挥火灾扑救等。
5、负责组织和侦破森林火灾案件。
6、承担党委、政府、主管部门、上级森林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执法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森林公安局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科室
为:即办公室、法制科、装备财务科、督查科、人事科、刑侦治安大队、森林防火大队和1个直属分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怀化市森林公安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怀化市森林公安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的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579.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79.32元(经费拨款569.32万元,上级补助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51.8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未纳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579.32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51.89万元,其中,主要是公共安全支出497.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9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未纳入预算。
(三)公开表格,部门预算公开表格共8张,包括:部门收支总表3张,即《部门预算收支总表》、《部门预算收入总表》、《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表格附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579.3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579.32万元(包含森林防火专项业务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452.92万元:基本工资133.25万元、津贴补贴180.72万元、奖金11.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0.6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6.76万元、退休费77.39万元、生活补助1.6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万元;公用支出123.4万元:办公费6.51万元、水电费6.8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10万元、维护费1万元、租赁费2.4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专用材料费4万元、被装购置费5万元、劳务费1.04万元、工会经费7.67万元、福利费6.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2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9.9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12万元。
(二)项目支出:无。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
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市森林公安局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4.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预算数减少1.2万元,下降4.6%,主要因为公务用车减少,接待标准和数量控制严格。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市森林公安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
拨款123.4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5.14万元,提高1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一名军转干部、工会福利有所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6.51万元、水电费6.8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10万元、维护费1万元、租赁费2.4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劳务费1.04万元、专用材料费4万元、工会经费7.67万元、福利费6.66万元、被装购置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2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9.9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12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市森林公安局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万元,其
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19年我单位整体支出579.32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台,其
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台,其他车辆1台,无5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2019年预计无新增车辆,无新增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
七、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八、公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