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2-07 11:26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怀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七、专业名词解释
八、公开附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预算支出表
6.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三公经费预算表
8.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负责指导全市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指挥;负责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负责机动车辆管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参与道路建设中的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设置;负责静态交通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为副处级行政机构。根据市编委核定,怀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内设15个科室:办公室、交通管理指挥中心、政工科、宣传教育科、警务保障科、法制科、交通安全管理科、车辆管理所、驾驶人考试管理所、交通科技管理科、交通设施管理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处罚科、重点车辆监管所、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所,监察室单设,下设5个直属机构,直属一大队、直属二大队、直属三大队、直属四大队、特勤大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0年怀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怀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只有怀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包括支队本级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3462.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982.78万元(经费拨款4517.8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25.97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7138.95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094.33 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省以及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勤俭节约,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其他交通项目经费压减1000万元,非税收入拨款压减1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3462.78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3217.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5.65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094.33万元,主要原因非税执收成本减少1400万元,专项业务费减少610万元。
(三)公开表格,部门预算公开表格共8张,包括:部门收支总表3张,即《部门预算收支总表》、《部门预算收入总表》、《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表格附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12982.7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7404.7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1115.71万元、津贴补贴2165.85万元、奖金1328.85、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75.91万元、办公费82万元、印刷费52万、咨询费40万元、水费24万元,电费200万元、邮电费20万元、物业管理费40万元、差旅费80万元、维修费120万元、租赁费450万元,会议费10万元、培训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13万元、福利费115.79万元、被装购置费10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3.98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4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44万元等。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6058.0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大型修缮费86.6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楼大型维修;道路基础设施建设费480万元,主要用于城区道路信号灯、标志标线、隔离护栏建设;维护费378.64,主要用于道路交通设施、电子警察、鹤城区治安卡口、监控系统考场办公网络自动化维护;辅警经费2204万元,主要用于525名辅警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省编人员经费126.45万元,主要用于省编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基建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机动车检测及驾考中心基建款;信息网络购建支出386.13万元,主要用于建设机动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和审验教育网络学习系统、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建设及运维服务、三网段人脸识别平台;鉴定费150万元,主要用于事故车辆鉴定、驾驶人酒驾检测等;考试服务费860万元,主要用于科目二、科目三考试服务;鉴定费150万元,主要用于事故车辆鉴定、驾驶人酒驾检测等;拖车及保管费用100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暂扣车辆和交通事故拖车及保管费用;专用设备购置193万元,主要用于支队各科室、各大队购置专用设备;物业管理费128万元,主要用于支队及直属大队办公楼物业管理费;智慧怀化统筹200万元,主要用于智慧怀化建设。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
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怀化市交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4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7.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00.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9年预算数减少90万元,下降36%,主要是执行厉行节约后公务接待相应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怀化市交警部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69.71万元,主要包含办公费82万元、印刷费52万、咨询费40万元、水费24万元、电费200万元、邮电费20万元、物业管理费40万元、差旅费80万元、维修费120万元、租赁费450万元、会议费10万元、培训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13万元、专用材料费165.63万元,劳务费20万元、工会经费22.31万元、福利费115.79万元、被装购置费10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3.98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4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44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2580.59万元,下降55%,主要因为专用材料费减少80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减少828万元,租赁费减少200万元,工会经费减少18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怀化市交警支队购预算总额1444.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29.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86.8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8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0年我单位整体支出13462.78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0个,涉及项目支出5578.04万元,其中:大型修缮费86.8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楼大型维修;道路基础设施建设费480万元,主要用于城区道路信号灯、标志标线、隔离护栏建设;辅警经费2204万元,主要用于525名辅警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基建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机动车检测及驾考中心基建款;鉴定费150万元,主要用于事故车辆鉴定、驾驶人酒驾检测等;考场租赁费860万元,主要用于科目二、科目三考场租赁;专用设备购置193万元,主要用于支队各科室、各大队购置专用设备;省编人员经费126.45万元,主要用于省管编人员经费;维护费378.64万元,主要用于鹤城区治安卡口、监控系统考场办公网络自动化维护、道路交通设施维护、电子警察维护;智慧怀化200万元,主要用于智慧怀化建设,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五)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截至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7辆(不含警用执勤巡逻摩托车5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6辆,其他车辆1辆,其他车辆主要是高铁站广场巡逻电瓶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4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8套。
截至2020年,本部门无新增车辆,无新增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1.2020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0万元,具体为:全市春运工作总结大会暨2019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内容为全市春运工作总结大会暨2019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总结,预计参会人数70人,预算2万元;全市交通顽瘴痼疾整治现场推进会,内容为全市交通顽瘴痼疾整治现场推进会,参会人数210人,预算6.72万元;2020年公安交管业务评估工作调度会,内容为2020年公安交管业务评估工作调度,预计参会人数35人,预算0.6万元;2020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动员部署会,内容为2020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动员部署,预计参会人数35人,预算0.6万元。
2.2020年,本部门培训费预算25万元,具体为:全市机动车查验员培训,内容为机动车查验员培训,预计人数60人,培训天数4天,预算5万元;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初中级资格培训,内容为事故处理初级中级资格证培训,预计人数125人,天数5天,预算为16万元;2020年新警培训,内容为新警培训,预计人数8人,预算2.5万元;2020年全市考试员培训,内容为考试员培训,预计人数为50人,天数3天,预算为1.5万元。
3. 2020年本部门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预算。
七、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八、公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