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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怀化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09-02 09:17 信息来源:怀化市财政局

2020年度怀化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怀化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怀化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及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依法承担全市13个县(市、区)戒毒人员的收治、管理、教育、戒毒治疗,组织开展生产劳动和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

(三)负责所政管理工作,所情分析,所内案件预防工作,监所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

(四)负责社会帮教和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接茬帮教等工作。

(五)负责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医疗、卫生防疫、防病治病等工作。

(六)负责全所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装备管理、资产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七)负责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宣传、奖惩、人事警务、工资管理、教育培训、工青妇和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怀化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后勤保障大队、医疗康复大队、管教一、二、三大队、深挖犯罪大队等7个部门,设有怀化市红十字医院戒毒所门诊部。机构编制40人,现有正式工作人员36名。以上机构设置与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准的三定方案相符,无违规滥设机构行为。

(二)决算单位构成。怀化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仅包括怀化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444.1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3.96万元,减少8.49%,主要是因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0.62万元,其他收入减少62.4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增加39.13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337.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16.52万元,占9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1.21万元,占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249.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3.05万元,占60%;项目支出496.08万元,占4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43.8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3.26万元,减少6%,主要是因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10.62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增加27.3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2.38万元,减少7%,主要是因为公共安全支出减少237.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59.4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204.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0.2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3.17万元,占19%;公共安全(类)支出868.75万元,占7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18万元,占3%;卫生健康(类)支出22.90万元,占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49.8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3.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辅警经费207万元,特岗津贴补差未纳入预算。

2、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503.58万元,支出决算为542.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3、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7.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将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到了此类支出。

4、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43.60万元,支出决算为289.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受疫情和搬迁等因素影响2020年戒毒人员关押量未达到预期,戒毒人员给养费、医疗费等支出减少。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7.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2.68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离退休2.68万元归入到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医疗保险经费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医疗保险经费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5.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8.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97.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0.80万元,支出决算为6.51万元,完成预算的21%,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80万元,支出决算为0.30万元,完成预算的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厉行节约的结果,与上年相比减少1.56万元,减少8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和搬迁影响,戒毒人员收押量减少,戒毒人员转送省内各司法所批次减少,接待省内各司法所接洽转送任务的民警的次数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8万元,支出决算为6.22万元,完成预算的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厉行节约的结果,与上年相比减少7.70万元,减少55%,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因经费原因本年度未完成购车预算;二是车辆维修厂家未及时报2020年度车辆维修费,造成公车运行维护费虚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0万元,占5%,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22万元,占9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开支内容。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5个、来宾35人次,主要是接待省内各司法所接洽转送任务的民警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2万元,主要是车辆油料费、保险费等支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实际运行有3辆,其中一辆转送戒毒人员的囚车为怀化市公安局所有,本单位只有使用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7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06 万元,增长(降低)3%。主要原因是:邮电费、维修费等略有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32万元,用于开展新警培训,人数1人,内容为本单位分配新警一名,在警官培训中心参加入警培训所产生的费用。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9.20万元(主要是为戒毒人员采购医疗服务支出,怀化市红十字医院中标,该医院属于事业单位)。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后勤采购生活车、医疗救护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按照《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怀财绩〔2021〕)60号文件要求,我所成立了以潘冬生为组长、田刚为副组长的2020年度绩效自评小组,认真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怀办发电〔2019〕48号)等文件,吃透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制定评价标准、评价方案并认真实施。通过绩效自评,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20年本部门绩效情况良好。(注:本部门绩效已公开,自评报告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在职人员情况

怀化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所机构编制40人,现有正式工作人员36名,2020年中调出1人,年末退休1人,辅警42人。

2、机构设置情况稳

怀化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位于怀化市鹤城区怀西路417号,距市中心约3公里,全所占地85亩,原有建筑面积2.2万余平方米,2019年9月因改扩建工程临时搬迁到洪江市黔城镇双溪铁坑监管中心。本部门为副处级单位,隶属于怀化市公安局,预算次级为一级,全额拨款预算单位,财务核算适用政府会计制度。设以下内设机构:办公室、后勤保障大队、医疗康复大队、管教一、二、三大队、深挖犯罪大队等7个部门,设有怀化市红十字医院戒毒所门诊部。以上机构设置与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准的三定方案相符,无违规滥设机构行为。

   3、主要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及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依法承担全市13个县(市、区)戒毒人员的收治、管理、教育、戒毒治疗,组织开展生产劳动和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

(3)负责所政管理工作,所情分析,所内案件预防工作,监所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

(4)负责社会帮教和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接茬帮教等工作。

(5)负责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医疗、卫生防疫、防病治病等工作。

(6)负责全所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装备管理、资产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7)负责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宣传、奖惩、人事警务、工资管理、教育培训、工青妇和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

4、重点工作计划:

(1)以政治建警为统领,打造忠诚监管。

(2)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狠抓管党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

(3)夯实工作基础,努力打造平安文明戒毒所。

(4)突出社会开放,提升服务效能,铸就文明监管。

(5)按照监所疫情防控高于社会层面的总体要求,做好预案、搞好演练,牢牢把控监所安全生命线。

(二)本年决算实际总支出为1249.1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中基本支出753.05万元,项目支出496.08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我所基本支出范围和主要用途包括:本所民警、职工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基本支出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如下:

所本级基本支出总额753.05万元。其中:1、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558.14 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134.50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7.51万元,4、其他资本性支出2.9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

“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我所本着收支平衡、厉行节约的原则,制定了“三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本年所本级“三公”经费各费用均控制在预算范围内,且有不同程度的结余。我所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总额为30.8万元,本年实际支出6.51万元,上年支出15.78万元。与预算比“三公”经费总额节约了24.29万元,与上年比“三公”经费总额减少了9.27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减少。

1、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数为2.8万元,本年实际开支0.3万元,上年招待费为1.86万元,与上年数对比节约减少了1.56万元,与预算对比节约了2.5万元。减少的原因是积极响应党中央过紧日子号召,厉行节约。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2020年预算车辆运行费控制数为28万元,实际开支6.22万元。上年车辆运行费为13.92万元,与上年数对比减少了7.7万元,与预算对比节约了21.78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其一、2020年预算购置一台14万元的车辆,因经费原因没有购置。其二、2020年公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

3、因公出国(境)费用:无。

(二)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情况分析。

2020年业务工作专项收入660.60万元,其中戒毒人员给养费230.40万元,脱毒及戒毒药品费120万元,医疗服务费79.20万元,聘请人员及辅警工资207万元,所政维护费14万元,禁毒专款10万元。

2、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20年业务工作专项支出:496.0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聘请人员及协警工资和“五险一金”、伙食费补助等)206.47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戒毒人员用水、电费,电话费,被装费、生活日用品等等)127.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5.18万元 (a、强制戒毒人员给养费49.15万元。b、强制戒毒人员脱瘾及戒毒药品费、医疗服务费等 106.0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82万元(专用设备购置)。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按照项目资金的使用内容和用途,所本级项目资金分别为:业务工作专项、其他资本性支出项目。其中:

    业务工作专项经费: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全省公安监管场所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湘财行【2017】25号)、《戒毒条例》的精神,公安监管场所各项经费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各级政府财政应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将本级公安监管场所人员经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办案(业务)经费、装备购置及消耗费、修缮费,以及看守所羁押人员给养费,拘留所被拘留人员伙食费、常见疾病简易处置费用,强制隔离戒毒所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伙食费、生理脱毒所需医疗经费、常见疾病简易处置费用等足额纳入相关单位部门预算,切实予以保障。

根据湘财行【2017】25号)精神调整了相关经费的开支标准。根据财政部、公安部《关于调整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费实物量标准的通知》(湘行【2016】430号)及我省实际物价水平,将看守所在押人员给养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320元,其中伙食费260元,衣被费10元,医疗费20元,公杂费30元;拘留所和强制隔离戒毒所被监管人员伙食费参照本地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费标准执行;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对被监管人员提供常见疾病简易处置所需费用,参照本地看守所在押人员医疗费标准执行;强制隔离戒毒所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在强制隔离戒毒期间生理脱毒所需医疗费用,按每人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执行。

我所业务工作专项经费,在市财政局政法科(县、市集中)专项戒毒经费专户中进行单位部门预算,专款专用单独拨付、开支。

根据怀化市公安局、怀化市财政局怀财行(2006)68号《关于怀化市戒毒专项经费筹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专项戒毒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戒毒人员的伙食费、脱毒治疗费、戒毒药品、医疗器械购置费、戒毒人员护理费、检验费用、水电费、电话费、被褥消耗、日常生活用品费、车辆维修及油耗、戒毒区各项简易维修费、戒毒人员重大疾病治疗费、意外伤害治疗费、死亡安葬费、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设施购置与维护费、禁毒教育宣传费、聘用人员工资开支等与戒毒工作有关的管理费用。专项资金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原则,经财政部门同意后,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管理情况分析

戒毒所2020年业务工作专项支出执行以下管理制度:

  (一)业务工作专项经费的使用:财政部门根据专款专用原则,设立“怀化市专项戒毒经费专户”,对筹集的专项戒毒经费由市财政进行专户管理。我所对于专项资金的管理,主要加强了项目管理的制度建设和日常检查监督机制的建设。我所成立了财务管理工作监督小组,制定了一系列的财务管理制度,全部资金由所财务室统一管理。我所在资金使用上一直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本所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收支,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按照财经制度的有关要求,做到专款专用,单位财务监督小组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监督,保证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2020年继续深化戒毒人员医疗社会化,坚持政府采购医疗服务,2020年怀化市红十字医院中标,采购金额79.2万元。

   (二)分账核算、专户管理,资金使用的申请与审批严格执行规定程序,确保经费资金专款专用,并制定了《戒毒所食堂、代销采购管理制度》、《内部财务制度》等制度。物资采购前首先由后勤部门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采购。采购时,至少有2名以上采购人员参与,对采购的物资由验收人员保管,建立台账记录物资收发情况,并按月盘点,保证账实相符。相关发票由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后送分管所领导审核、再由财务室审核,最后报分管财务的所领导签字同意报账后到财务室结算。

四、资产管理情况

1、我所资产管理制订了《戒毒所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对低值易耗品进行登记,建立资产使用保管责任制,对资产的采购、发放、保管等均由专人负责,严格各项手续。对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查,做到账、物相符。财务室建立固定资产账目。

2、资产购置由办公室根据各科室工作需要提出申请或计划,根据采购金额大小报分管财务副所长或提请所务会研究同意,经财政资产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按财务管理规定购买,达到政府采购限额的办理政府采购相关手续。由单位财务监督小组和分管财务领导、财务、使用科室进行价格谈判、货物验收、结算支付。

3、每年对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对达到报废年限的资产,报财政局资产科进行处置。2020年资产购置9.72万元,因改扩建报废1508.21万元。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我所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理顺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了提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一)经济性评价

1、本年预算安排控制较好, “三公”经费预算总额未突破预算。2020年我所预算支出总额为949.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6.26万元,项目支出443.60万元。本年决算实际总支出为1249.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3.05万元,项目支出496.08万元。预、决算差异299.27万元,差异率为32%,主要增加原因是:

(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443.20万元:2020年工资调级、补发以前年度工资、绩效、退休人员春节一次性补助发放,人民警察特殊岗位津贴补差等因素增加人员经费。因疫情影响我所施行A、B班值班模式,辅警人数增加,辅警支出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66.20万元,其原因是受疫情影响为保证监所安全防疫支出增加。

(3)资本性支出增加9.72万元,其原因是购买办公设备、医疗设备支出增加。

(4)对个人和家庭支出减少219.85万元,其原因是受疫情和改扩建工程影响,我所2020年6月才恢复正常收戒,戒毒人员给养费、脱瘾及戒毒药品费支出减少。

(二)行政效能评价

为强化部门整体支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财务管理,建立节约型机关,2020年我所在强化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和厉行节约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行政效能显著。

1、在原有相对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基础上,适时地、针对性的进行了相关制度的增补,制度的建立更为完善。如:参照执行《怀化市公安局内部控制制度》、搜身款移交使用管理流程、《内部财务制度》等。

2、重视制度的学习和宣讲工作,并已逐步形成了崇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机关文化。根据中央、湖南省人民政府下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湖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实施意见》、《怀化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怀化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及时将上述文件精神在机关各处室进行转发,并结合“三严三实”要求开展工作,组织全所工作人员学习,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作为我所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极大强化了机关厉行节约管理意识。

3、建立了经费支出定期汇报和公示机制,经费支出的公开透明性得到提高。

除按照财政要求对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进行例行公示外,根据经费支出情况,定期进行经费支出财务统计和分析,并及时向分管领导和绩效评价领导小组进行汇报,对经费支出的管理状况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使各项经费管理和监督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4、严格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结算制度、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与服务全部按要求实施了政府采购,确保了支出管理流程、审批手续的完整,政府采购限额以下的货物、服务、工程按怀化市财政局的要求逐步实现政府采购平台采购。

5、加强了会计核算工作。根据《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财务人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学习,多次参加财政局、公安局组织政府会计制度培训,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学习,并考核合格,提高了财务核算质量。

(三)项目产出及社会效益评价

   2020年,戒毒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做好监所安全、疫情防控为主线,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推进服务县域警务现代化为突破口,不断深化党的政治建设、履职能力建设、制度机制建设和队伍自身建设,坚持不懈地抓基础、补短板、强弱项,切实做到“风险防控精准化、执法管理流程化、服务大局中心化、队伍建设正规化”,积极探索以安全管理和服务大局为核心的县域公安监所治理新型警务模式,在等级达标建设中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具体情况如下:

1、坚持依法规范管理,工作成效明显提升

一是着力开展安全无事故工作,构建规范的安全管理机制。强化民警(含协勤)的安全意识,认真执法,大力推进执法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修改完善岗位职责、履职标准近60条,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有效解决监管场所在执法管理、安全制度落实方面的突出问题,努力确保监所安全。坚持保持对“所头室霸”严打的高压态势,保障戒毒学员的生命健康权和合法权益。坚持开展安全检查,严防了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是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自元月30日开始执行全封闭值班模式后,戒毒所全体工作人员、辅警,提高政治站位,牢记使命,增强守土尽责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党委和监管支队的要求,值守工作人员与戒毒学员“同吃同住”,知难克难、无私奉献,加班加点,连续战斗,此次高强度全封闭值班,做到了所领导带头,共产党员带头、民警带头。有效维护了场所整体安全和稳定。没有发生疫情和安全事故(件)。

三是坚持公正执法,人文关怀。对于戒毒学员管理,在每个环节,严格按照公安部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期组织开展诊断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公示。戒毒所着力实行人性化管理。坚持给生理脱毒期间的学员每天免费发放牛奶,让其迅速恢复体质,保证戒毒学员生命健康权。对少数家庭困难的学员开展帮扶活动。实现了洗澡热水供应到病室。

四是深化医疗专业化建设。根据公安部监管局、省厅监管总队要求,戒毒所继续深化医疗专业化工作。细化“甲方负责监管安全、乙方负责医疗卫生”的责任;进一步加强了医护力量,每天24小时有2名医生、1名护士在所值班;健全了精神诊疗科目建设,每天有1名精神医生巡诊治疗;做到了严把入所健康检查关,今年还增加了戒毒学员胸部侧面和腹部平片检查(检测吞食异物)。

   2、依法收戒,服务县域警务工作能力明显增强

戒毒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对表省厅党委和市公安局党委要求,开展了“大学习、大讨论、大起底”工作,进一步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关于新时代县域警务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提高对服务县域警务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以实现监所安全事故零发生,因病死亡、涉监负面舆情低发可控为目标,以风险防控为主线、统筹实现县域公安监管场所“风险防控精准化、执法管理流程化、服务大局中心化、队伍建设正规化”,积极探索以安全管理和服务大局为核心的县域公安监所治理新型警务模式。所领导班子积极采取各项措施,于6月16日顺利搬迁到洪江市开展工作。

2020年产出指标:新收治795人(其中女74人),出所613人(其中转司法戒毒所493人,转刑拘、逮捕共87人,因病转社区戒毒17人,转收治中心1人,提前解除15人;对戒毒学员进行技能培训,培训人数795人次;对辅警进行技能培训,培训人数38人次。大力推进警营文化建设,增强警营文化底蕴。落实从优待警各项举措,针对戒毒所搬迁到洪江市远离家庭的实际,戒毒所为全体工作人员购买了意外保险、购买了4台洗衣机、4台热水器,改善工作人员食堂条件、改善备勤住宿条件,给全体工作人员营造家的感觉。加大培树宣传和表彰奖励力度,为在抗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廖夏云、黄月光呈报了嘉奖,评选了胡贞祥、刘克铁为市公安局优秀共产党员,张世莲被评选为“全国先进工作者”,杜民同志荣获全市禁毒演讲比赛一等奖。增强了公安监管民警的职业荣誉感和认同感。

(四)可持续性评价

202年全国共破获毒品案件6.4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2万名,缴毒55吨多,分别下降22.9%、18.6%和14.8%。查获吸毒人员42.7万人次,同比下降30.8%。禁毒重点整治取得显著成效,34个县(市、区)毒品问题严重的状况得到了根本扭转,戒毒康复效果持续巩固,戒断三年未发现复吸人员近300万名。尽管全国的毒情有所好转,但禁毒工作不能松懈。2020年受疫情和改扩建工程影响。本所于2020年6月23日临时搬迁到洪江市监管中心,新办公地点戒毒人员床位数只有486张,不能满足收戒需求,需加快新所的建设。本所临时搬迁后考虑到距离市区较远上下班不方便,值班模式采取A、B班全封闭式制度,同时投入资金对工作人员、戒毒人员的生活设施进行改造,打造监所安全。

(五)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

   通过上述工作的开展,社会公众了解了戒毒工作,认识了毒品的危害,法制意识得到加强,社会的安定团结得到保障,社会公众的满意度得到了提高。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年初专项资金资金指标下达不及时,造成无法支付戒毒人员给养费和医疗费。单位临时搬迁到洪江市且实行封闭式值班,造成办公费、差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急剧增加,而公用经费逐年压减,造成开支不足。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加强与财政的衔接工作,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2、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尽量将预算项目编制准确,减少实际支出与预算指标的误差。进一步加强内部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的全面、不漏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3、厉行节约,强化管理,节约开支。

  4、在日常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的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

5、建议财政部门相关业务科室经常来所检查指导工作,经常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基层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6、加快戒毒所改扩建工程进度,保证按计划回迁,以便于更好的开展戒毒工作。

附件二:部门决算报表怀化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决算公开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