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9-04 09:58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2019年度怀化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怀化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附件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评价报告
附件二:部门决算报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怀化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及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依法承担全市13个县(市、区)戒毒人员的收治、管理、教育、戒毒治疗,组织开展生产劳动和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
(三)负责所政管理工作,所情分析,所内案件预防工作,监所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
(四)负责社会帮教和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接茬帮教等工作。
(五)负责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医疗、卫生防疫、防病治病等工作。
(六)负责全所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装备管理、资产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七)负责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宣传、奖惩、人事警务、工资管理、教育培训、工青妇和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怀化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后勤保障大队、医疗康复大队、管教一、二、三大队、深挖犯罪大队等7个部门,设有怀化市红十字医院戒毒所门诊部。机构编制40人,现有正式工作人员36名。以上机构设置与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准的三定方案相符,无违规滥设机构行为。
(二)决算单位构成。怀化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仅包括怀化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收、支总计1578.16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34.80万元,减少2.2%,主要是因为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8.73万元,其他收入减少69.95万元,年初结转结余减少3.59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510.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7.14万元,占9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83.68万元,占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316.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3.86万元,占62%;项目支出502.44万元,占3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27.14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24.12万元,增长2%,主要是因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8.73万元,年初结转结余减少14.6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44.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58.64万元,减少11%,主要是因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2.90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79.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22.6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减少263.5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44.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08万元,占1%;公共安全支出1106.05万元,占89%;社会保障就业支出96.58万元,占8%;卫生健康支出22.67万元,占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25.7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244.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增加会计管理上级专款2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事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增加人民警察执勤岗位津贴发放。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518.83万元,支出决算为585.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上涨因素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禁毒专项经费增加。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04.20万元,支出决算为293.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戒毒所改扩建戒毒人员关押量减少,戒毒人员给养费支出、医疗费支出减少。
6、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其他强制隔离戒毒(项)。
年初预算为604.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戒毒所改扩建戒毒人员关押量减少,。戒毒人员给养费支出、医疗费支出减少。【此项指标应下在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人民警察执勤岗位津贴。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2.68万元,支出决算为39.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发放离退休人员春节一次性补助37.21万元。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6.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增加拨付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增加拨付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1.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7.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94.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15.78万元,完成预算的6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1.86万元,完成预算的3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的结果,与上年相比增加0.76万元,增长6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因为2019年戒毒所改扩建工程启动,戒毒人员分流到省内各司法戒毒所,接待各所联系转送戒毒人员的民警25批次、接待人数139人次,造成公务接待费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13.92万元,完成预算的7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的结果,与上年相比增加10.92万元,增长36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其一:2019年本部门车辆保有量为2台,实际使用数为3台,其原因是:2018年底由怀化市公安局出资购置囚车一台,交由本部门使用,用于我所改扩建后临时搬迁到中方、洪江上下班使用和转送戒毒人员到省内各司法戒毒所使用。2019年7月戒毒所改扩建工程正式启动,车辆油料费和维护费急剧增加。同时还需特别强调的是该囚车上户在怀化市公安局,我所只有使用权没有所用权; 其二:2018年的车辆维修费由于维修厂方没有及时报账,集中在2019年报账,造成2019年车辆维修费虚增。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6万元,占1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92万元,占88%。其中:
1、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人数0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5个、来宾139人次,主要是2019年戒毒所改扩建工程启动,戒毒人员分流到省内各司法戒毒所,接待各所联系转送戒毒人员的民警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9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92万元,主要是油料、保险、维修维护等支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均已
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挂网公开 。(见附件)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94.72万元,上年数113.88万元,比上年数减少19.16万元,降低17%。主要原因是:财政压减公用支出和单位厉行节约的结果。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28万元,用于开展业务培训,人数1人,内容为参加公安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9.20万元(怀化市红十字医院中标,该医院属于事业单位)。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后勤采购生活车、医疗救护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一:怀化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怀化市委办公室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怀办发电(2019)48号)、怀化市财政局怀财绩〔2020〕48号等文件要求,我所积极组织对2019年度本单位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具体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怀化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位于怀化市鹤城区怀西路417号,距市中心约3公里,全所占地85亩,现有建筑面积2.2万余平方米。戒毒所为副处级行政单位,隶属怀化市公安局。预算机构为一级单位,为财政预算全额拨款副处级行政单位,财务核算适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根据(怀财绩 〔2020〕48号)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管理要求,为全面、系统的反映我所整体支出绩效情况,本绩效评价报告对所本级的经费整体支出情况进行评价。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戒毒所设以下内设机构:办公室、后勤保障大队、医疗康复大队、管教一、二、三大队、深挖犯罪大队等7个部门,设有怀化市红十字医院戒毒所门诊部。机构编制40人,现有正式工作人员36名。以上机构设置与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准的三定方案相符,无违规滥设机构行为。
我所有办公大楼、康复劳动大楼、大礼堂兼学员食堂各1栋,戒毒康复大楼5栋,特殊病房1栋,共有强制戒毒床位700张,为公安机关大型强制隔离戒毒所。2008年、2011年、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八次被评定为公安部“一级强制隔离戒毒所”。
(二)主要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及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依法承担全市13个县(市、区)戒毒人员的收治、管理、教育、戒毒治疗,组织开展生产劳动和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
3、负责所政管理工作,所情分析,所内案件预防工作,监所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
4、负责社会帮教和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接茬帮教等工作。
5、负责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医疗、卫生防疫、防病治病等工作。
6、负责全所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装备管理、资产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7、负责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宣传、奖惩、人事警务、工资管理、教育培训、工青妇和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
(三)重点工作计划:
1、以政治建警为统领,打造忠诚监管
2、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狠抓管党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
3、夯实工作基础,努力打造平安文明戒毒所
4、突出社会开放,提升服务效能,铸就文明监管
(四)本年决算实际总支出为1316.3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中基本支出813.86万元,项目支出502.44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管理情况:
我所基本支出范围和主要用途包括:本级民警及工作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基本支出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如下:
所本级基本支出总额 813.86万元。其中:1、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647.22 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121.53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21万元,4、其他资本性支出1.9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
“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我所本着收支平衡、厉行节约的原则,制定了“三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本年所本级“三公”经费各费用均控制在预算范围内,且较预算金额有不同程度的结余。我所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总额为25万元,本年实际支出15.78万元,上年支出4.09万元。与预算比“三公”经费总额节约了9.22万元,与上年比“三公”经费总额增加了11.69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增加。
1、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数为5万元,实际开支1.86万元,上年招待费为1.10万元,与上年数对比节约增加了0.76万元,与预算对比节约了3.14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19年戒毒所改扩建工程启动,戒毒人员分流到省内各司法戒毒所,接待各所联系转送戒毒人员的民警25批次、接待人数139人次,造成公务接待费增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2019年预算车辆运行费控制数为20万元,实际开支13.92万元。上年车辆运行费为2.99万元,与上年数对比增加了10.93万元,与预算对比节约了6.08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其一、2019年本部门车辆保有量为2台,实际使用数为3台,其原因是:2018年底由怀化市公安局出资购置囚车一台,交由本部门使用,用于我所改扩建后临时搬迁到中方、洪江上下班使用和转送戒毒人员到省内各司法戒毒所使用。2019年7月戒毒所改扩建工程正式启动,车辆油料费和维护费急剧增加。同时还需特别强调的是该囚车上户在怀化市公安局,我所只有使用权没有所用权;其二、2018年的车辆维修费由于维修厂方没有及时报账,集中在2019年报账,造成2019年车辆维修费虚增。
3、因公出国(境)费用:无。
(二)专项支出管理情况。
1、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情况分析。
2019年业务工作专项收入685.20 万元,其中戒毒人员给养费307.20万元,脱毒及戒毒药品费168万元,聘请人员及辅警工资192万元,所政维护费18万元。
2、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19年业务工作专项支出:502.4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聘请人员及协警工资和“五险一金”)177.95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戒毒人员用水、电费,电话费,被装费、生活日用品等等)114.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3.95万元 (a、强制戒毒人员给养费75.78万元。b、强制戒毒人员脱瘾及戒毒药品费 117.16万元,c、奖励金11.01万元等);其他资本性支出:5.59万元(专用设备购置)。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按照项目资金的使用内容和用途,所本级项目资金分别为:业务工作专项、其他资本性支出项目。其中:
业务工作专项经费: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全省公安监管场所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湘财行【2017】25号)、《戒毒条例》的精神,公安监管场所各项经费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各级政府财政应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将本级公安监管场所人员经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办案(业务)经费、装备购置及消耗费、修缮费,以及看守所羁押人员给养费,拘留所被拘留人员伙食费、常见疾病简易处置费用,强制隔离戒毒所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伙食费、生理脱毒所需医疗经费、常见疾病简易处置费用等足额纳入相关单位部门预算,切实予以保障。
根据湘财行【2017】25号)精神调整了相关经费的开支标准。根据财政部、公安部《关于调整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费实物量标准的通知》(湘行【2016】430号)及我省实际物价水平,将看守所在押人员给养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320元,其中伙食费260元,衣被费10元,医疗费20元,公杂费30元;拘留所和强制隔离戒毒所被监管人员伙食费参照本地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费标准执行;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对被监管人员提供常见疾病简易处置所需费用,参照本地看守所在押人员医疗费标准执行;强制隔离戒毒所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在强制隔离戒毒期间生理脱毒所需医疗费用,按每人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执行。
我所业务工作专项经费,在市财政局政法科(县、市集中)专项戒毒经费专户中进行单位部门预算,专款专用单独拨付、开支。
根据怀化市公安局、怀化市财政局怀财行(2006)68号《关于怀化市戒毒专项经费筹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专项戒毒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戒毒人员的伙食费、脱毒治疗费、戒毒药品、医疗器械购置费、戒毒人员护理费、检验费用、水电费、电话费、被褥消耗、日常生活用品费、车辆维修及油耗、戒毒区各项简易维修费、戒毒人员重大疾病治疗费、意外伤害治疗费、死亡安葬费,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设施购置与维护费、禁毒教育宣传费、聘用人员工资开支等与戒毒工作有关的管理费用。专项资金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原则,经财政部门同意后,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管理情况分析
戒毒所2019年业务工作专项支出执行以下管理制度:
(一)业务工作专项经费的使用:财政部门根据专款专用原则,设立“怀化市专项戒毒经费专户”,对筹集的专项戒毒经费由市财政进行专户管理。我所对于专项资金的管理,主要加强了项目管理的制度建设和日常检查监督机制的建设。我所成立了财务管理工作监督小组,制定了一系列的财务管理制度,全部资金由所财务室统一管理。我所在资金使用上一直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本所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收支,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按照财经制度的有关要求,做到专款专用,单位财务监督小组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监督,保证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2019年继续深化戒毒人员医疗社会化,坚持政府采购医疗服务,2019年怀化市红十字医院中标,采购金额79.2万元。
(二)分账核算、专户管理,资金使用的申请与审批严格执行规定程序,确保经费资金专款专用,并制定了《戒毒所食堂、代销采购管理制度》、《内部财务制度》等制度。物资采购前首先由后勤部门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采购。采购时,至少有2名以上采购人员参与,对采购的物资由验收人员保管,建立台账记录物资收发情况,并按月盘点,保证账实相符。相关发票由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后送分管所领导审核、再由财务室审核,最后报分管财务的所领导签字同意报账后到财务室结算。
四、资产管理情况
1、我所资产管理制订了《戒毒所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对低值易耗品进行登记,建立资产使用保管责任制,对资产的采购、发放、保管等均由专人负责,严格各项手续。对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查,做到账、物相符。财务室建立固定资产账目。
2、资产购置由办公室根据各科室工作需要提出申请或计划,报所长审批,经财政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按财务管理规定购买并办理政府采购相关手续。由单位财务监督小组和分管财务领导、财务、使用科室进行价格谈判、货物验收、结算支付。
3、每年对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对达到报废年限的资产,报财政局资产科进行处置。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我所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理顺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了提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一)经济性评价
1、本年预算安排控制较好, “三公”经费预算总额未突破预算。
2019年我所预算支出总额为1125.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1.51
万元,项目支出604.2万元。本年决算实际总支出为1316.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3.86万元,项目支出502.44万元。预、决算差异率为17%,主要增加原因是:
(1)人员经费支出增加:2019年工资调级、综治、绩效、党风廉政建设奖金发放、退休人员春节一次性补助发放,人民警察特殊岗位津贴补差等增加人员经费251.43万元。
(2)辅警经费支出增加77.30万元。
(3)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增加41.32万元。
(4)会计管理工作经费支出增加2万元
(5)脱毒及戒毒药品经费支出减少42.8万元
(6)戒毒人员给养费经费支出减少139.61万元。
(二)行政效能评价
为强化部门整体支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财务管理,建立节约型机关,2019年我所在强化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和厉行节约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行政效能显著。
1、在原有相对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基础上,适时地、针对性地进行了相关制度的增补,制度的建立更为完善。如:参照执行《怀化市公安局内部控制制度》、修订了戒毒所《食堂、代销采购管理制度》、《内部财务制度》。
2、重视制度的学习和宣讲工作,并已逐步形成了崇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机关文化。根据中央、湖南省人民政府下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湖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实施意见》、《怀化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怀化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及时将上述文件精神在机关各处室进行转发,并结合“三严三实”要求开展工作,组织全所工作人员学习,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作为我所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极大强化了机关厉行节约管理意识。
3、建立了经费支出定期汇报和公示机制,经费支出的公开透明性得到提高。
除按照财政要求对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进行例行公示外,根据经费支出情况,定期进行经费支出财务统计和分析,并及时向分管领导和绩效评价领导小组进行汇报,对经费支出的管理状况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使各项经费管理和监督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4、严格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结算制度、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与服务全部按要求实施了政府采购,确保了支出管理流程、审批手续的完整。
5、加强了会计核算工作。根据《政府会计制度》财务人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学习,多次参加财政局、公安局组织政府会计制度培训,按时保质地完成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学习,并考核合格,提高了财务核算质量。
(三)项目产出及社会效益评价
2019年,在怀化市公安局党委的领导下,在市局监管支队的具体指导下,怀化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承担全市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收戒工作,为戒毒人员提供科学规范的戒毒治疗、心理治疗、身体康复训练和卫生、道德、法制教育,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健康回归社会等工作。一是在构建规范的安全管理机制方面,强化民警(含协勤)的安全意识,认真执法,大力推进执法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有效解决监管场所在执法管理、安全制度落实方面的突出问题,努力确保监所安全。坚持保持对“所头室霸”严打的高压态势,保障戒毒学员的生命健康权和合法权益。在戒毒学员的管理工作中,建立起三承包、四严禁、五严查和八必谈的工作制度,即实行民警包管理、包教育、包安全的三包责任制;严禁值班时间脱岗睡觉、严禁私自调班、严禁接受当事人的任何物品、严禁私自与戒毒人员家属联系的四严制度;安全检查每天一小查、每月二大查、重大节日全面检查、重点病室仔细查和入大队时的人身、物品彻底查的五严查制度;入大队时必谈、出所时必谈、有情绪波动时必谈、亲友会见后必谈、办案人员提询后必谈、戒毒人员之间有矛盾时,发生纠纷时必谈的六必谈话制度,从而有效地杜绝了矛盾激化和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是抓公正执法方面,对于戒毒学员管理,我们在每个环节,严格按照公安部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期组织开展诊断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公示;三是抓人文关怀方面,实行人性化管理。坚持给生理脱毒期间的学员每天免费发放牛奶,让其迅速恢复体质,保证戒毒学员生命健康权。对少数家庭困难的学员开展帮扶活动。对个别因家庭原因确实不宜强制隔离戒毒的学员,提请决定机关依法变更戒毒措施,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消除了场所的安全隐患;四是在创新教育模式方面,我所充分利用妇联、共青团、社区村组、志愿者等社会渠道,开展多形式、多内容的教育感化。坚持开展运动会、文艺演出、贴对联、写禁毒警示语、健身舞等活动,开展传统文化学习、“戒毒大讲堂”,坚持以文化人。开展了戒毒宣传,发放了宣传资料2万余份;五是改革单一劳动模式方面,重视对戒毒学员的培训教育。我所按照“脱毒治疗—心理康复--戒毒康复劳动—健康回归社会”的戒毒模式,让戒毒学员通过戒毒康复劳动,学到谋生的一技之能,生活也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学员在相对开放的车间,封闭的心理也得到了改善,身心都得到了较快恢复。在做好康复劳动的同时,我所还改变重劳动轻培训教育的管理模式,积极向市人社局汇报,由怀化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主办,怀化市新世纪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承办,全年有400名戒毒学员分8期参训SYB创业培训班,组织开展在所学员职业技能培训,传授戒毒学员生产技能和技术,以提高戒毒学员的出所就业能力,帮助戒毒学员树立戒毒的信心,尽快融入社会; 六是在积极服务“大收戒”行动方面。我所按照“大收戒”专项行动方案和《强制隔离戒毒所“两基础四深化”工作方案》,周密部署、规范执法,积极服务全市禁毒会战,同时作为“第二战场”积极投入禁毒会战工作。全年移送戒毒学员到司法戒毒所26批次841人,有效服务了我市禁毒斗争;七是在深化医疗专业化建设方面,根据公安部监管局、省厅监管总队要求,我所继续深化医疗专业化工作。细化了“甲方负责监管安全、乙方负责医疗卫生”的责任;进一步加强了医护力量,每天24小时有2名医生、1名护士在所值班;健全了精神诊疗科目建设,每天有1名精神医生巡诊治疗;做到了严把入所健康检查关,今年还增加了戒毒学员胸部侧面和腹部平片检查(检测吞食异物)。全年暂缓收治231人 转社区戒毒治疗32人,所外就医98 人次,住院12人次,戒毒区消毒233次,抽血检查756人次;落实了定期开展在所戒毒人员健康检查制度(每月一次);每天做好学员食品留样工作,确保学员食品安全,累计留样4500份;八是积极协助破案方面。建立了与市公安局“集打办”归口研判线索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共转递深挖犯罪线索125条,破案17起。
2019年产出指标为:新收治戒毒人员1152人(其中女96人),出所1438人(其中转司法戒毒所1036人,转刑拘、逮捕共189人,按期解除17人,经诊断评估提前解除戒毒121人,因病转社区62人,其他12人(入所后因病拒收出所)死亡1人。2019年共转递深挖犯罪线索129条,破案17起。
(四)可持续性评价
2019年全国的吸毒人数尽管有所下降,但吸毒人群低龄化,吸食毒品新型化,同时随着随着互联网、物流寄递等新业态迅猛发展,不法分子越来越多地应用现代技术手段,全方位利用陆海空邮渠道走私贩运毒品,渠道立体化、手段智能化等问题日益突出,我国的毒品问题依然严峻。我所现有的规模及硬件设施已不能满足当前的禁毒形势。因此2019年我所的改扩建工程正式启动。本所于2019年9月19日顺利实现戒毒所过渡性搬迁到位于中方县的市监管中心,同时投入资金约20万元,全面完成暂住地的自杀悬挂点安全隐患整改。积极争取市公安局,解决了大型囚车一辆,极大方便了戒毒学员的移送工作。并挤出经费,解决戒毒学员入所后的着装问题,减轻了戒毒学员家属负担,消除了戒毒学员自带衣物夹带违禁(危害)物品入所的安全隐患。
(五)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
通过上述工作的开展,社会公众了解了戒毒工作,认识了毒品的危害,法治意识得到加强,社会的安定团结得到保障,社会公众的满意度得到了提高。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年初专项资金资金指标下达不及时,造成无法支付戒毒人员给养费和医疗费。基本支出预算指标下达太精细,导致资金使用时实际支出项目与指标项目不符。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加强与财政的衔接工作,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2、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尽量将预算项目编制准确,减少实际支出与预算指标的误差。进一步加强内部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地全面、不漏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3、在日常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的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
4、建议财政部门相关业务科室经常来所检查指导工作,经常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基层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5、加快戒毒所改扩建工程进度,保证按计划回迁,以便于更好地开展戒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