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9-02 09:58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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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怀化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怀化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怀化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二:部门决算报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怀化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及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依法承担全市13个县(市、区)戒毒人员的收治、管理、教育、戒毒治疗,组织开展生产劳动和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
(三)负责所政管理工作,所情分析,所内案件预防工作,监所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
(四)负责社会帮教和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接茬帮教等工作。
(五)负责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医疗、卫生防疫、防病治病等工作。
(六)负责全所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装备管理、资产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七)负责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宣传、奖惩、人事警务、工资管理、教育培训、工青妇和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怀化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后勤保障大队、医疗康复大队、管教一、二、三大队、深挖犯罪大队等7个部门,设有怀化市红十字医院戒毒所门诊部。机构编制40人,现有正式工作人员36名。以上机构设置与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准的三定方案相符,无违规滥设机构行为。
(二)决算单位构成。怀化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仅包括怀化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本级
第二部分 怀化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怀化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612.96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71.18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是:
1、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29万元。
2、其他收入增加115.57万元。
3、年初结转和结余减少34.10万元。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全年收入1542.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88.41万元,占比90%;其他收入153.63万元,占比10%。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全年支出153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0.46万元,占比50.31%;项目支出760.82万元,占比49.69%。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388.41万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398.7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29万元,下降0.74%,主要原因是行政经费压减10%,人员经费减少13%,中央禁毒专项经费减少55%,戒毒人员给养费增长35%、协辅警经费增长53%等因素。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03.02万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56.6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3.59万元,下降3.68%,主要原因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23.11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增加49.86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80.34万元。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3.02万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56.6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3.59万元,下降3.68%,主要原因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23.11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增加49.86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80.3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3.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18万元,占1%;公共安全支出1369.55万元,占98%;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7.29万元,1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预算支出为1171.45万元,本年决算财政拨款支出为1403.02万元,预、决算差异231.57万元,差异率为19.7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增加人民警察执勤岗位津贴发放。。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509.58万元,支出决算为556.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上涨因素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禁毒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禁毒专项经费增加。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拘押场所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604.20万元,支出决算为394.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费支出减少,财政将部分资金下到了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其他强制隔离戒毒(项)。
5、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其他强制隔离戒毒(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5.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将应下到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拘押场所管理(项)的资金下到了此项目。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安支出(款)其他公安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3.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将追加的辅警经费、绩效奖金下到了此项目。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2.68万元,支出决算为2.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4.99万元,支出决算为14.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从行政经费中支出。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3.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9.24万元,占比84%;公用经费113.88万元,占比16%。人员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34.52万元,下降5.5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津补贴调整增加52.21万元,离退休人员工资全部转社保发放,减少86.7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6万元,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有所增加。
七、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4.10万元,年初预算5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公车购置费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9万元,年初预算24万元,预决算差异率88%;公务接待费1.10万元,年初预算32万元,预决算差异率97%。形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1、2016年9月实行公车改革后,车辆由原来的7辆减少到3辆,2017年报废一辆,目前实有车辆2台,公车维护成本大幅下降;2、本部门严格执行中央的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标准,公务接待费用逐年下降。
本部门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4.10万元,上年支出13.1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01万元,降低69%,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厉行节约的结果。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9万元,上年车辆运行费为11.62万元,与上年数对比下降了8.63万元,下降74%,主要原因是维修成本下降。与预算对比节约了21.01万元。公务接待费1.10万元,上年公务接待费为1.49万元,减少了3%,与预算对比节约了30.9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因公出国(境)组(参)团0个,人数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3次,接待人次118人(主要是招待长沙四个戒毒所押运移送我所戒毒人员的民警)。
八、关于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怀财绩【2019】)57号文件要求,我所成立了以潘冬生为组长、田刚为副组长的2018年度戒毒人员给养经费绩效自评小组,认真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8号)等文件,吃透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制定评价标准、评价方案并认真实施。通过绩效自评,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18年本部门绩效情况良好。(注:本部门绩效已公开,自评报告见附件)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88万元,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2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0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物业管理费较上年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142.05万元,其中采购货物62.95万元,主要是监控改造升级支出,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采购服务79.10万元,主要是为戒毒人员采购医疗服务支出,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2.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均属于其他用车,主要是后勤采购生活车、医疗救护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财发(2015)8号)等文件要求,我所积极组织,对2018年度本单位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具体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怀化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位于怀化市鹤城区怀西路417号,距市中心约3公里,全所占地85亩,现有建筑面积2.2万余平方米。戒毒所为副处级行政单位,隶属怀化市公安局。预算机构为一级单位,为财政预算全额拨款副处级行政单位,财务核算适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根据(怀财绩 〔2019〕57号)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管理要求,为全面、系统的反映我所整体支出绩效情况,本绩效评价报告对所本级的经费整体支出情况进行评价。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戒毒所设以下内设机构:办公室、后勤保障大队、医疗康复大队、管教一、二、三大队、深挖犯罪大队等7个部门,设有怀化市红十字医院戒毒所门诊部。机构编制40人,现有正式工作人员39名。以上机构设置与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准的三定方案相符,无违规滥设机构行为。
我所有办公大楼、康复劳动大楼、大礼堂兼学员食堂各1栋,戒毒康复大楼5栋,特殊病房1栋,共有强制戒毒床位700张,为公安机关大型强制隔离戒毒所。2008年、2011年、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七次被评定为公安部“一级强制隔离戒毒所”, 今年又申报了“一级强制隔离戒毒所”。
(二)主要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及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依法承担全市13个县(市、区)戒毒人员的收治、管理、教育、戒毒治疗,组织开展生产劳动和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
3、负责所政管理工作,所情分析,所内案件预防工作,监所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
4、负责社会帮教和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接茬帮教等工作。
5、负责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医疗、卫生防疫、防病治病等工作。
6、负责全所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装备管理、资产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7、负责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宣传、奖惩、人事警务、工资管理、教育培训、工青妇和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
(三)重点工作计划:
1、以政治建警为统领,打造忠诚监管
2、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狠抓管党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
3、夯实工作基础,努力打造平安文明戒毒所
4、突出社会开放,提升服务效能,铸就文明监管
(四)本年决算实际总支出为1531.2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中基本支出770.46万元,项目支出760.82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管理情况:
我所基本支出范围和主要用途包括:本级民警及工作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基本支出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如下:
所本级基本支出总额 770.46万元。其中:1、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586.56 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125.27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58万元,4、其他资本性支出有 8.0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
(二)、“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我所本着收支平衡、厉行节约的原则,制定了“三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本年所本级“三公”经费各费用均控制在预算范围内,且较预算金额有不同程度的结余。我所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总额为56万元,本年实际支出4.1万元,上年支出17.65万元。与预算比“三公”经费总额节约了51.9万元,与上年比“三公”经费总额节约了13.55万元。
(1)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控制数为32万元,实际开支1.1万元,接待人数118人,13批次(主要是招待长沙四个戒毒所押运移送我所戒毒人员的民警)。上年招待费为2.36万元,与上年数对比节约了1.26万元,与预算对比节约了30.9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2018年预算车辆运行费控制数为24万元,实际开支2.99万元。上年车辆运行费为11.62万元,与上年数对比减少了8.63万元,与预算对比节约了21.01万元。
(3)因公出国(境)费用:无。
(三)专项支出管理情况
1、所本级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按照项目资金的使用内容和用途,所本级项目资金分别为:业务工作专项、其他资本性支出项目。其中:
业务工作专项经费: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全省公安监管场所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湘财行【2017】25号)、《戒毒条例》的精神,公安监管场所各项经费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各级政府财政应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将本级公安监管场所人员经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办案(业务)经费、装备购置及消耗费、修缮费,以及看守所羁押人员给养费,拘留所被拘留人员伙食费、常见疾病简易处置费用,强制隔离戒毒所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伙食费、生理脱毒所需医疗经费、常见疾病简易处置费用等足额纳入相关单位部门预算,切实予以保障。
根据湘财行【2017】25号)精神调整了相关经费的开支标准。根据财政部、公安部《关于调整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费实物量标准的通知》(湘行【2016】430号)及我省实际物价水平,将看守所在押人员给养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320元,其中伙食费260元,衣被费10元,医疗费20元,公杂费30元;拘留所和强制隔离戒毒所被监管人员伙食费参照本地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费标准执行;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对被监管人员提供常见疾病简易处置所需费用,参照本地看守所所在押人员医疗费标准执行;强制隔离戒毒所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在强制隔离戒毒期间生理脱毒所需医疗费用,按每人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执行。
我所业务工作专项经费,在市财政局政法科(县、市集中)专项戒毒经费专户中进行单位部门预算,专款专用单独拨付、开支。
根据怀化市公安局、怀化市财政局怀财行(2006)68号《关于怀化市戒毒专项经费筹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专项戒毒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戒毒人员的伙食费、脱毒治疗费、戒毒药品、医疗器械购置费、戒毒人员护理费、检验费用、水电费、电话费、被褥消耗、日常生活用品费、车辆维修及油耗、戒毒区各项简易维修费、戒毒人员重大疾病治疗费、意外伤害治疗费、死亡安葬费,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设施购置与维护费、禁毒教育宣传费、聘用人员工资开支等与戒毒工作有关的管理费用。专项资金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原则,经财政部门同意后,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业务工作专项支出:760.8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聘请人员及协警工资和“五险一金”)162.06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戒毒人员用水、电费,电话费,被装费、生活日用品等等)171.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60.55 万元 (a、强制戒毒人员给养费173.86万元。b、强制戒毒人员脱瘾及戒毒药品费 153.59万元,c、奖励金33.1万元等),其他资本性支出:66.42万元(监控升级改造)。
(四)、预、决算差异及原因分析
1、收入预、决算差异及原因分析:
2018年我所预算收入总额为1203.06万元,其中以前年度结余结转31.61万元,本年收入1171.45万元。
本年决算实际总收入为1612.96万元(财政收回1.12万元)。其中以前年度结余结转72.04万元,本年收入1542.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88.41万元,其他收入153.63万元)。预、决算差异率为34.16%,主要增加原因是:
(1)、人员经费增加:2018年工资调级、综治绩效奖金发放,人民警察特殊岗位津贴补差等增加人员经费126.81万元。
(2)、戒毒人员给养费增加80.4万元。
(3)、年初结转和结余增加40.44万元。
(4)、辅警经费增加23.11万元。
(5)、监控改造升级追加65.7万元。
(6)、戒毒人员零用钱利润增加30.3万元。
(7)、专户非税收入增加80.27万元。
(8)、中央禁毒专款减少36万元。
2、支出预、决算差异及原因分析:
2018年我所预算支出总额为1203.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8.86万元,项目支出604.2万元。
本年决算实际总支出为153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0.46万元,项目支出760.82万元。
预、决算差异率为27.28%,主要增加原因是:
(1)、2018年工资调级、综治绩效奖金发放,人民警察特殊岗位津贴补差、补缴公积金等增加人员经费支出276.46万元。
(2)、戒毒人员给养费、辅警工资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监控改造升级等支出增加156.62万元。
(3)、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104.86万元。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113.88万元,上年为110.28万元,与上年数对比增加了3.6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业管理费较上年增加。
(2)、本部门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142.05万元,其中采购货物62.95万元,主要是监控改造升级支出,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采购服务79.10万元,主要是为戒毒人员采购医疗服务支出,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
4、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本年决算实际总收入为1614.08万元,本年决算实际总支出为1531.28万元,2018年财政收回上年度结转指标1.12万元,年末结转81.68万元。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管理情况分析
戒毒所2018年业务工作专项支出执行以下管理制度:
(一)、业务工作专项经费的使用:财政部门根据专款专用原则,设立“怀化市专项戒毒经费专户,对筹集的专项戒毒经费由市财政进行专户管理。
(二)、分账核算、专户管理,资金使用的申请与审批严格执行规定程序,确保经费资金专款专用,成立了财务监督小组。田刚任组长,成员有向工农、邱文、王维及四个大队长,并制定了《戒毒所食堂、代销采购管理制度》、《内部财务制度》等制度。物资采购前首先由后勤部门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采购。采购时,至少有2名以上采购人员参与,对采购的物资由验收人员保管,建立台账记录物资收发情况,并按月盘点,保证账实相符。相关发票由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后送分管所领导审核、再由财务室审核,最后报分管财务的所领导签字同意报账后到财务室结算。
(三)、2015年我所引进戒毒学员医疗社会化以来,我所一直坚持政府采购医疗服务,2018年怀化市红十字医院中标,采购金额79.2万元。我所强化了医疗专业化工作。细化了“甲方负责监管安全、乙方负责医疗卫生”的责任;进一步加强了医护力量,每天24小时有2名医生、1名护士在所值班。健全了精神诊疗科目建设,每天有1名精神医生巡诊治疗。严把入所健康检查关,今年还增加了戒毒学员胸部侧面和腹部平片检查(检测吞食异物)。落实了定期开展在所戒毒人员健康检查制度(每半年一次)。依法依规暂缓收治254人,带学员出所就医检查140人次,因病送医住院治疗24人,因病变更戒毒措施转社区戒毒42人。每天对学员生活区、康复区、过道进行严格消毒,积极配合市疾控中心来所做艾滋病宣传和初筛,抽血860余,杜绝了传染病感染疫情。每天做好学员食品留样工作,确保学员食品安全,累计留样2156份。进一步规范精麻药品的管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与保管制度》、《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及《麻醉精神药品注射空安瓿回收管理制度》等麻醉管理制度上墙,并严格遵照执行。精麻药瓶严格执行专人负责管理,专柜加锁管理,并定期进行自查。精麻药品的使用做到处方登记、精麻药品出入库登记台账齐全,要求使用情况、台账、药品底数一致。加强巡诊,新建《高血压学员登记本》、《吞食异物学员登记本》等台账,对问题学员身体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做到情况全面掌握,遇到突发情况心中有数。加强与驻所红十字医院门诊部的合作,确定由监管医疗经验丰富的民警把好收治、出所关,进一步规范学员的收治及出所工作,做到依法、依规、公开、透明。
(四)、积极开展专项行动,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一是扎实开展了“湖南省公安行政监管场所安全工作专项整治活动”,直面场所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制定针对性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大排查方案,大力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实行安全警示教育“签名背书”,教育工作人员入脑入心,采取各项措施确保落实到位。
二是积极落实省公安厅“迅速清除公安监管场所自杀隐患的紧急通知”精神,对自杀悬挂点开展了整改。5月17日再次部署整治悬挂点等安全隐患专项活动。学习了5月9日湖南省监管总队下发的《全省公安监管场所整治悬挂点等安全隐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提高对专项活动的认识,明确各部门、各位工作人员的职责,压实责任,按照省市公安机关的部署,扎实进行安全隐患的大排查、大整改,确保全省公安监管部门“压事故、降死亡、保安全”目标的实现。我所投入约51万元将所有病室的水管、电源电视线、瓷质洗脸盆、室内晾衣架、电风扇加装防护网、门窗玻璃加贴防爆膜,投入62.95万元进行监控升级改造,为了加大防止夹带违禁物品力度,我所为戒毒学员购买内、外衣及鞋袜,防止家属顾送物品时夹带毒品。
三是严格落实公安部《看守所伙房管理规定(试行)》要求,落实了新的戒毒学员伙食标准,戒毒人员的保障经费从2018年1月起已提至320元/人/月。对戒毒学员伙房进行了改造,食堂面貌有所改善,成立了戒毒学员伙食管理委员会,学员伙食质量得到了提高。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勤保障更加有力,严格落实公安部《看守所伙房管理规定(试行)》精神,对戒毒学员伙房进行了专业化承包试点,落实了新的戒毒学员伙食标准;
四是全面进行戒毒区禁烟。6月5日召开大会,学习了公安部监管局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部领导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监所整体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关于XX省XX县看守所因错误释放导致在押人员脱逃事故的通报》。强化场所安全和管理工作。始终将安全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强化底线思维,严格落实监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对公安部在通知中部署的六项重点工作,责任到人,任务上肩。同时进一步部署了全面禁烟工作。
五是创新协助破案机制。重新制定了协助破案工作机制。建立了奖励制度,建立了与市公安局“集打办”归口研判线索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专项管理情况分析。对于专项资金的管理,我们主要加强了项目管理的制度建设和日常检查监督机制的建设。我所成立了财务管理工作监督小组,制定了一系列的财务管理制度,全部资金由所财务室统一管理。我所在资金使用上一直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本所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收支,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按照财经制度的有关要求,做到专款专用,单位财务监督小组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监督,保证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四、资产管理情况
1、我所资产管理制订了《戒毒所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对低值易耗品进行登记,建立资产使用保管责任制,对资产的采购、发放、保管等均由专人负责,严格各项手续。对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查,做到账、物相符。财务室建立固定资产账目。
2、资产购置由办公室根据各科室工作需要提出申请或计划,报所长审批,经财政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按财务管理规定购买并办理政府采购相关手续。由单位财务监督小组和分管财务领导、财务、使用科室进行价格谈判、货物验收、结算支付。
3、每年对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对达到报废年限的资产,报财政局资产科进行处置。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今年,我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始终坚持“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不放松,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按照市公安局部署要求,聚焦政治建警、聚焦主责主业、聚焦风险防控、聚焦基础工作、聚焦工作创新,按照“学精神、活队伍、严纪律、守底线、强基础、控风险、保安全”的总体思路,着力打造“忠诚、平安、法治、文明、智慧、有为”的新时代新监管,把握职责定位,着力服务集打斗争,服务新湖南建设。实现了全年安全无事故、执法无过错、队伍无违纪。紧紧围绕创建“一级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奋斗目标,以打造法制文明窗口为总体要求,着力提升保障人权、规范执法、教育感化、安全管理的水平,确保了全所安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蓝图,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理顺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了提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一)经济性评价
1、本年预算安排控制较好, “三公”经费预算总额未突破上年。
2、预算执行方面,2018年我所预算支出总额为1203.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8.86万元,项目支出604.2万元。
本年决算实际总支出为153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0.46万元,项目支出760.82万元。
预、决算差异率为27.28%,主要增加原因是:
(1)、2018年工资调级、综治绩效奖金发放,人民警察特殊岗位津贴补差、补缴公积金等增加人员经费支出276.46万元。
(2)、戒毒人员给养费、辅警工资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监控改造升级等支出增加156.62万元。
(3)、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104.86万元。
在预算总额以内;本年无转移资金支付,不存在截留或滞留专项资金情况。
(二)行政效能评价
为强化部门整体支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财务管理,建立节约型机关,2018年我所在强化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和厉行节约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行政效能显著。
1、在原有相对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基础上,适时地、针对性地进行了相关制度的增补,制度的建立更为完善。
如:参照执行《怀化市公安局内部控制制度》、修订了戒毒所《食堂、代销采购管理制度》、《内部财务制度》。
2、重视制度的学习和宣讲工作,并已逐步形成了崇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机关文化。根据中央、湖南省人民政府下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湖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实施意见》、《怀化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怀化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及时将上述文件精神在机关各处室进行转发,并结合“三严三实”要求开展工作,组织全所工作人员学习,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作为我所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极大强化了机关厉行节约管理意识。
3、建立了经费支出定期汇报和公示机制,经费支出的公开透明性得到提高。
除按照财政要求对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进行例行公示外,根据经费支出情况,定期进行经费支出财务统计和分析,并及时向分管领导和绩效评价领导小组进行汇报,对经费支出的管理状况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使各项经费管理和监督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4、严格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结算制度、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与服务全部按要求实施了政府采购,确保了支出管理流程、审批手续的完整。
5、加强了会计核算工作。根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务人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学习,按时保质地完成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学习,并考核合格,提高了财务核算质量。
(三)项目产出及社会效益评价
2018年,在怀化市公安局党委的领导下,在市局监管支队的具体指导下,怀化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承担全市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收戒工作,为戒毒人员提供科学规范的戒毒治疗、心理治疗、身体康复训练和卫生、道德、法制教育,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健康回归社会等工作。
2018年度新收治1736人(其中女145人),出所2072人(其中转司法戒毒所913人,转刑拘、逮捕共578人,按期解除14人,经诊断评估提前解除戒毒319人,因病转社区83人,其他163人(入所后因病拒收出所)。2018年共转递深挖犯罪线索389条,破案115起。全年实现安全无事故,没有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受到处理。2018年5月30日,荣获公安部“2017年度一级强制隔离戒毒所”。1名同志被市政府记功,8名同志荣获市公安局嘉奖。2名同志被评为市公安局优秀共产党员。戒毒宣传工作得到了省公安厅的好评。在警力不足的情况下,戒毒所紧紧围绕创建“一级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奋斗目标,以打造法制文明窗口为总体要求,着力提升保障人权、规范执法、教育感化、安全管理的水平,确保了全所安全,为创建平安怀化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1、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点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5.19” 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全所工作人员始终牢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四句话、十六字”的总要求。
2、做实政治建警、筑牢忠诚警魂。坚持政治建设统揽党的建设,政治建警统揽公安工作。使队伍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得到增强。一是领导重视,全员参与,为完成政治建警任务提供组织保证。将政治建警工作纳入全年工作重点,明确了政治建警责任人,坚持专题研究、专门部署,全员参与。明确了政治建警总体思路、目标和重点,掌握了政治建警工作方式和工作步骤,狠抓了政治建警工作的落实。通过学习,全体工作人员深刻领会了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政治建警系列指示精神和湖南省公安机关加强新时代政治建警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极端重要性,深刻领会了政治建警是使命所系、形势所趋、问题所迫、现实所需,是党中央的一贯要求的重要意义。二是在政治建警工作中,所领导强化班子建设,促核心堡垒作用的发挥。狠抓了班子政治建警工作责任的落实。坚持党支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保证了支委会议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也充分保障了政令、警令的畅通。班子成员带头学习,深入学习,召开支委会专题学习5次;带头熟记政治建警“1+5”标题和“规范民警行为二十条”,党支部书记潘冬生、副书记田刚带头一次背诵过关;在以政治建警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中,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带头深入剖析,查摆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由于班子领导的有力调度和安排、率先垂范,全所政治建警工作科学部署,落实到位。形成了浓厚的政治建警氛围。三是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大力传承红色基因,塑造“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着力解决信念不坚定、宗旨不牢固、初心缺失、使命感不强、担当不力等突出问题,在市公安局机关党委组织下,党支部书记参加了“延安红色教育培训班”,全体工作人员观看了“红海行动”、“血战湘江”等革命传统教育电影。四是开展了每周一次的“警示教育”,学习内容涵盖纪检部门各类通报、《警钟》系列教育片、公安监管部门的各类事故通报。强化对全所工作人员“敬畏法律、对事业忠诚”的教育,要求大家严格自律,“拒腐蚀、防围猎”,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切实认真履职,绝不重蹈覆辙。
3、坚持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强化风险研判。以思想不稳定、身患疾病戒毒人员为重点,全方位建立安全预警防范机制,不断强化安全管控措施。以戒毒学员生理状况、心理状况及现实表现为依据,通过分析研判,确定戒毒人员安全风险级别,切实增强了我所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有效防止了戒毒人员非正常死亡、自伤自残、脱逃、冲监等各类安全事故、事件的发生。一是直面场所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制定针对性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大排查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落实到位。二是大力开展安全警示教育,组织观看教育警示片《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警钟》系列教育片,公安部各类安全事故通报,时刻做到警钟长鸣。三是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坚持每日安全检查、每周一次安全大检查,实行每周一调度。对戒毒学员开展了法制教育、打击“所头室霸”大课教育,管教大队在戒毒学员的管理工作中,建立起三承包、四严禁、五严查和八必谈的工作制度,即实行民警包管理、包教育、包安全的三包责任制;严禁值班时间脱岗睡觉、严禁私自调班、严禁接受当事人的任何物品、严禁私自与戒毒人员家属联系的四严制度;安全检查每天一小查、每月二大查、重大节日全面检查、重点病室仔细查和入大队时的人身、物品彻底查的五严查制度;入大队时必谈、出所时必谈、有情绪波动时必谈、亲友会见后必谈、办案人员提询后必谈、戒毒人员之间有矛盾时,发生纠纷时必谈的六必谈话制度,从而有效地杜绝矛盾激化和各类事故的发生。物建了一批为我所用的安全信息员,及时发现一些不良苗头和隐患,对有所头室霸行为的学员,对在学员中有小团体、老乡会等拉帮结派行为的学员及时打击处理。
(四)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
通过上述工作的开展,社会公众了解了戒毒工作,认识了毒品的危害,法制意识得到加强,社会的安定团结得到保障,社会公众的满意度得到了提高。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年初预算的编制较为精细,按照费用支出的使用范围和内容,进行了类、款、项三个层级的明细预算,进行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的严格区分,同时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又进行了更为明细的预算,并按照预算的最末级明细进行预算支出管理,专款专用。但对于追加的项目支出、上年结余结转的项目资金,没有进行预算分解,编制明细预算,因此涉及上年结转和追加预算的项目支出的预算管理均仅从总额进行控制,不便于对其进行精细化的预算管理和分析评价。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内部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的全面、不漏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在日常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的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
3、建议财政部门相关业务科室经常来所检查指导工作,经常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基层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