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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公安局沃溪分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1-02-18 18:33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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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七、专业名词解释

八、公开附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表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研究部署、组织实施辖区公安工作;

2、负责打击犯罪和整治辖区社会治安重大行动和大案、要案侦破,处置各类突发性群体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

3、负责各类重大行动和大案、要案侦破;

4、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进行管理,维护公共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秩序。

5、负责矿区安全、畅通的交通秩序;

6、负责组织实施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

7、负责辖区危爆管理工作,依法监督,热情服务,确保辖区不发生重大涉枪涉爆涉毒案件。

8、负责辰州矿业公司各类群体性事件预防工作,及时、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辰州矿业公司大局稳定;

9、负责积极协调村企关系,确保和谐稳定;

10、负责各类治安灾害事故、大型活动安全保卫;

11、负责治安业务管理、治安案件查处,确保治安秩序的稳定,减少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12、负责主管国内安全工作,确保辖区内政治大局稳定。

13、负责维护好矿业秩序,及时打击盗窃、哄抢公司产品、半成品、原矿和工业器材等违法犯罪行为,取缔乱采滥挖、非法氰化取金。

14、负责依法进行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核材料和特种行业、公共场所及辖区内的治安管理。

15、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机构设置。我单位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定编29人,现有在职在编民警24人,内设三个科室:办公室、刑侦大队、治安大队,财务室设办公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沃溪分局本级。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包括本单位预算内的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7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5.7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重点压减机关公用经费和行政管理等项目支出中的非急需刚性支出,把钱用在刀刃上要求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71.9万元,其中,其主要工资福利支出244.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0.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0.55万元,资本性支出16.5万元;支出较2020年减少25.78万元,主要是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重点压减机关公用经费和行政管理等项目支出中的非急需刚性支出,把钱用在刀刃上要求

(三)公开表格,部门预算公开表格共9张,包括:部门收支总表3张,即《部门预算收支总表》、《部门预算收入总表》、《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收支表6张,即《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和《项目支出表》(公开表格附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371.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317.9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93.33万元、津贴补贴102.48万元、奖金38.9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万元、办公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工会经费4.07万元、福利费4.6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8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55万元等;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53.9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上级补助装备经费、专项业务工作经费。其中:上级补助装备经费支出16.5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专用设备、应急物资采购等方面;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37.48万元,主要用于办案差旅费、车辆维护费、车辆油料费、办案消耗经费、侦查破案费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为0万元,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沃溪分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9.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4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预算数减少2.21万元,下降10%,主要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重点压减机关公用经费和行政管理等项目支出中的非急需刚性支出,把钱用在刀刃上要求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沃溪分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5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39万元,下降3.37%,主要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重点压减机关公用经费和行政管理等项目支出中的非急需刚性支出,把钱用在刀刃上要求。主要用于:办公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工会经费4.07万元、福利费4.6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8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2万元等。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沃溪分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1年我单位整体支出371.9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2个,涉及项目支出53.98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装备经费支出16.5万元,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37.48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截至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2021年,本部门拟新增资产具体为: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截至2021年,本部门无新增车辆,无新增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1.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2021年本部门无会议费预算。

2.2021年,本部门培训费预算0万元,2021年本部门无培训费预算。

3.2021年,本部门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预算,0万元,2021年本部门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预算。

七、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021年预算公开表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