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2-07 17:01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怀化市公安局沃溪分局
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
(一)“三公”经费预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七、专业名词解释
八、公开附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预算支出表
6、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三公经费预算表
8、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研究部署、组织实施辖区公安工作;
(二)负责打击犯罪和整治辖区社会治安重大行动和大案、要案侦破,处置各类突发性群体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
(三)负责各类重大行动和大案、要案侦破;
(四)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进行管理,维护公共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秩序。
(五)负责矿区安全、畅通的交通秩序;
(六)负责组织实施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
(七)负责辖区危爆管理工作,依法监督,热情服务,确保辖区不发生重大涉枪涉爆涉毒案件。
(八)负责辰州矿业公司各类群体性事件预防工作,及时、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辰州矿业公司大局稳定;
(九)负责积极协调村企关系,确保和谐稳定;
(十)负责各类治安灾害事故、大型活动安全保卫;
(十一)负责治安业务管理、治安案件查处,确保治安秩序的稳定,减少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十二)负责主管国内安全工作,确保辖区内政治大局稳定。
(十三)负责维护好矿业秩序,及时打击盗窃、哄抢公司产品、半成品、原矿和工业器材等违法犯罪行为,取缔乱采滥挖、非法氰化取金。
(十四)负责依法进行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核材料和特种行业、公共场所及辖区内的治安管理。
(十五)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科室:绩效管理中心、侦查实战中心、治安防控中心、绩效管理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沃溪分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怀化市公安局沃溪分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的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收入数397.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7.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7.35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20年一般性支出实行“四减一控”。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397.68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7.35万元,其中,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262.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6.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0.4万元,项目支出18万元;支出较2019年减少7.35万元,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20年一般性支出实行“四减一控”,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加大压减公用经费力度。
(三)公开表格,部门预算公开表格共8张,包括:部门收支总表3张,即《部门预算收支总表》、《部门预算收入总表》、《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表格附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397.6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379.6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92.91万元、津贴补贴103.94万元、奖金41.7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万元、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5万元、咨询费2万元、差旅费8万元、维护费2.68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劳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1.86万元、福利费4.65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17.9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0.4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业务装备经费18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执法办案建设。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
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沃溪分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2.1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6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9年预算数31.58万元减少9.47万元,下降29.9%,主要原因是执行厉行节约后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沃溪分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6.69万元,主要包含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5万元、咨询费2万元、差旅费8万元、维修费2.68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劳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1.86万元、福利费4.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19.9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22.52万元。2020年预算数增加16.78万元,增加28%,主要原因是治安形势日益复杂,安保维稳任务加重、打击违法犯罪工作任务加重、各项公用支出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沃溪分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0年我单位整体支出397.68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涉及项目支出18万元,其中公安装备工作经费18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五)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本部门无新增车辆,无新增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1.2020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 2020年本部门无会议费预算。
2.2020年,本部门培训费预算1万元,具体为:新警培训,内容为人民警察任职培训,预计人数1人,预算0.5万元;民警专业技能培训,内容为法制、侦查等,预计人数10人,预算0.5万元。
3.2020年,本部门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预算.
七、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八、公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