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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公安局沃溪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09-02 10:03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目录

第一部分  怀化市公安局沃溪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怀化市公安局沃溪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怀化市公安局沃溪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一 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二 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怀化市公安局沃溪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研究部署、组织实施辖区公安工作;

(二)负责打击犯罪和整治辖区社会治安重大行动和大案、要案侦破,处置各类突发性群体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

(三)负责各类重大行动和大案、要案侦破;

(四)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进行管理,维护公共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秩序。

(五)负责矿区安全、畅通的交通秩序;

(六)负责组织实施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

(七)负责辖区危爆管理工作,依法监督,热情服务,确保辖区不发生重大涉枪涉爆涉毒案件。

(八)负责辰州矿业公司各类群体性事件预防工作,及时、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辰州矿业公司大局稳定;

(九)负责积极协调村企关系,确保和谐稳定;

(十)负责各类治安灾害事故、大型活动安全保卫;

(十一)负责治安业务管理、治安案件查处,确保治安秩序的稳定,减少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十二)负责主管国内安全工作,确保辖区内政治大局稳定。

(十三)负责维护好矿业秩序,及时打击盗窃、哄抢公司产品、半成品、原矿和工业器材等违法犯罪行为,取缔乱采滥挖、非法氰化取金。

(十四)负责依法进行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核材料和特种行业、公共场所及辖区内的治安管理。

(十五)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我单位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四个科室:绩效管理中心、侦查实战中心、治安防控中心,财务室设绩效管理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沃溪分局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只包括沃溪分局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怀化市公安局沃溪分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553.27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17.45万元,减少3%,原因是控制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标准及公用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44.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4.3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53.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4.27万元,占98.4%;项目支出9万元,占1.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53.27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17.45万元,减少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控制工资福利标准及公用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53.27万元,占全年支出合计100%,与2017年相比,减少8.52万元,减少1.5%。主要原因是2018年采取有力措施,大大降低了行政成本,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的范围及标准,减少了相关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53.27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61万元,占31.8%;公共安全支出472.27万元,占8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39万元,占11.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4.6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53.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1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警衔工资、职务工资调标增加。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无预算,追加的指标费用。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04.88万元,支出决算为39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无预算,追加的指标费用。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63.03万元,支出决算为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年初预算没做细化。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刑事侦查(项)

年初预算为31.48万元,支出决算为31.48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9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无预算,追加的指标费用。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5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无预算,追加的指标费用。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46.95万元,支出决算为63.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35%,其中归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58.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追加的指标费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3.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8.5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85.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4.5万元,支出决算为8.69万元,完成预算的25.2%,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9.5万元,支出决算为0.71万元,完成预算的3.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7.98万元,完成预算的53.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与上年相比减少6.94万元,减少46.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1万元,占8.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98万元,占9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3个、来宾及加班92人次,主要是加班及考察及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8万元,主要是燃油费、保险费及车辆维修费等支出,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或其他有关部门要求需随同部门决算一同公开的绩效信息,作为附件公开。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8万元,与2017年85.26万元相比,减少17.46万元,减少20.47%。主要原因是随着社会形势日益严峻,违法犯罪行为与日俱增,运行成本有所上升。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0元。,其中,政府货物采购支出0元,政府服务采购支出0元,政府工程采购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即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一  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怀化市公安局沃溪分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2018

附件二   部门决算表

沃溪分局2018年决算公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