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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公安局江坪分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9-02-13 14:56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怀化市公安局江坪分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专业名词解释

八、公开附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预算支出表

6.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三公经费预算表

8.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打击和防范各种刑事犯罪,实施治安行政管理,为社会、人民群众提供求助便民服务;依法侦破各类刑事案件,查处各类治安灾害事故、负责大型活动安全保卫;依法对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集会、游行等实施治安行政管理;依法管理交通、车辆、驾驶员;组织实施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组织开展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和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公安局江坪分局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部门包括办公室、刑侦大队、治安大队三个部门,财务室设在办公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怀化市公安局江坪分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怀化市公安局江坪分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289.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9.96万元(经费拨款289.96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8.93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公用经费拨款。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289.96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5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26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8.93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公用经费拨款。

(三)公开表格,部门预算公开表格共8张,包括:部门收支总表3张,即《部门预算收支总表》、《部门预算收入总表》、《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表格附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289.9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270.9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55.39万元、津贴补贴74.22万元、、奖金20.8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5.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93万元、办公费3万元、电费2.4万元,邮电费0.24万元、差旅费4万元、专用材料费4万元、工会经费1.11万元、福利费2.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3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5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30.26万元等;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9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是上级补助的装备经费,用于专用设备购置方面,支出19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

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怀化市公安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三公”费预算数为9.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预算数减少8.3万元,下降46.11%,主要是因为执行厉行节约后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怀化市公安局江坪分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8.45万元,主要包含办公费3万元、差旅费4万元、电费2.4万元、邮电费0.24万元、专用材料费4万元、工会经费1.11万元、福利费2.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3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69万元等,比2019年预算减少45.787万元,下降43.92%,主要原因是压减了公用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怀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19年我单位整体支出289.96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涉及项目支出19万元,公安转移支付专用设备购置费19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截至2019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位无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

2.截至2019年,本单位无新增车辆,无新增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

七、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八、公开附表

江坪公安分局2019年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