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2-18 18:30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七、专业名词解释
八、公开附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表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本部门主要职责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6个中心,包括:指挥中心、队管中心、防控中心、侦查中心、监管中心、执法管理中心;12个派出所,包括:广场派出所、团结派出所、迎丰派出所、湖天派出所、城中派出所、新园派出所、城东派出所、城南派出所、黄金坳派出所、舞阳派出所(筹备中)、杨村派出所(筹备中)、城北派出所(筹备中)。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1年鹤城公安分局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包括: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054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544.2万元,含经费拨款10216.2万元,非税收入拨款328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423.8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与上年不同,分局2021年的辅警专项经费3748.8万元本年未一归到行政政法科全市辅警预算中,而是纳入本部门预算中,故导致预算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初预算数1054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2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8896.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06万元,较上年增加3423.8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与上年不同,分局2021年的辅警专项经费开支3748.8万元本年未一归到行政政法科全市辅警预算中,而是纳入本部门预算中,故导致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
(三)公开表格,部门预算公开表格共9张,包括:部门收支总表3张,即《部门预算收支总表》、《部门预算收入总表》、《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收支表6张,即《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和《项目支出表》(公开表格附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10544.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7436.8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1761.81万元、津贴补贴1900.98万元、奖金146.82万元、伙食补助费5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0万元、住房公积金100万元、区承担辅警286人及高铁保安工资福利支出1603.6万元、办公费100万元、水电费150万元、邮电费50万元、差旅费40万元、维修费60万元、培训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劳务费 100万元、工会经费74.19万元、福利费88.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68.6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52.27万元、离休费10.62万元、退休费168.78万元、遗属补助24.9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30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3107.39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上级装备补助258.29万元,用于公安装备采购开支;拘留所经费62万元,用于拘留所日常运转经费及被拘留人员伙食费、医药费、生活用品等开支;辅警专项经费2228.8万元,用于市财政承担分局辅警456人的工资福利等开支;电子卡口维护运行经费21万元,用于分局电子卡口维护运行开支;上级办案经费补助及省级公用经费补助525.3万元,用于补充分局办案业务费开支,具体开支为差旅费80万元、租赁费40万元、培训费30万元、专用材料费20万元、劳务费20万元、委托业务费2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5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65.3万元;户口簿专项经费12万元,用于分局户口簿专项业务开支。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鹤城公安分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21.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3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7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预算数减少13.8万元,下降3.17%,主要因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压减公务用车运行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98.2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848.32万元,降低39.52%,主要因为:①分局压减一般性支出,适当压减全局各项开支以保障日常运转,故导致全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减少;②因较上年经费统计口径不一致,导致全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减少数增加。2021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98.2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100万元;水费支出30万元;电费支出120万元;邮电费支出50万元;差旅费支出40万元;维修(护)费支出60万元;培训费支出1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万元;劳务费支出100万元;工会经费支出74.19万元;福利费支出88.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368.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2.27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鹤城公安分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1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1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1年我单位整体支出10544.2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6个,涉及项目支出3107.39万元,其中上级装备补助258.29万元,拘留所经费62万元,辅警专项经费2228.8万元,上级办案经费补助及省级公用经费补助525.3万元,户口簿专项经费12万元,电子卡口维护运行经费21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五)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0辆。单位无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2021年,本部门拟新增资产具体为:执勤执法车辆5台,价值126.2万元,因派出所执勤执法车辆老化,为保障派出所日常运行拟将报废化老车辆以旧换新购置新辆;无新增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1.2021年,年本部门无会议费预算。
2.2021年,本部门培训费预算40万元,具体为:民警体能培训,内容为单位组织民警参加体能训练,预计人数400人,预计费用16万元;法制培训,内容为分局民警法制执法资格相关培训考试等开支,预计人数200人,预计费用10万元;特辅警体能培训,内容为分局组织特辅警进行体能训练,预计人数60人,预计费用10万元;新警入警培训,内容为新警入警培训,预计人数8人,预计费用4万元。
3.2021年,本部门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预算。
七、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八、公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