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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单位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9-04 09:35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一  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二 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本部门主要职责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6个中心,包括:指挥中心、队管中心、防控中心、侦查中心、监管中心、执法管理中心;12个派出所,包括:广场派出所、团结派出所、迎丰派出所、湖天派出所、城中派出所、新园派出所、城东派出所、城南派出所、黄金坳派出所、舞阳派出所(筹备中)、杨村派出所(筹备中)、城北派出所(筹备中)。

(二)决算单位构成。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本级。

第二部分

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分局2019年度全年收入15431.7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88.77万元,减少9.17%,主要原因为:财政拨款一般性资金的拨款压减;非税罚没财政返还款较上年减少。

2019年度全年支出14962.91万元,较上年减少2027.62万元,减少11.93%,主要原因为:一般性日常开支压减,资本性投入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分局2019年度全年收入15431.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094.41万元,占比97.81%,其他收入337.35万元,占比2.1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分局2019年度全年支出14962.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28.24万元,占总支出的89.74%,项目支出1534.67万元,占总支出的10.26%;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5.15万元,占比2.77%;公共安全支出12,791.66万元,占比85.5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4.34万元,占比9.18%,卫生健康支出224.15万元,占比1.5%,城乡社区支出33.6万元,占比0.22%,其他支出124.01万元,占比0.8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分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094.4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10.28万元,减少10.17%,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一般性资金的拨款压减;非税罚没财政返还款较上年减少。

 分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764.7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39.92万元,减少12.14%,主要原因是分局一般性日常开支压减,资本性投入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4764.77万元,占本年支出97.81%,与上年相比,占比减少1.04%,主要原因是本年其他收入占比有所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结构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1.02万元,占比2.31%;公共安全支出12,791.66万元,占比86.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4.34万元,占比9.31%,卫生健康支出224.15万元,占比1.52%,城乡社区支出33.6万元,占比0.2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471.4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764.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7.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国家赔偿费用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8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款项为聂荣贵行政赔偿案赔偿金,为预算科年中追加调整,故预决算存在此差异。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9.2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款项为人民警察执勤岗位津贴,行政政法科年中下达追加预算,故预决算存在此差异。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 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6,651.69万元,支出决算为7,297.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主要为民警工资、津补贴等,因本年民警工资、津补贴等有所上调,故预决算存在此差异。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8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86.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8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主要为公安专用材料费、专用设备购置等,因本年分局基层所队办案业务需要,该款项决算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有所增加。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3.0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款项主要为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年底追加资金,用于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及专用设备购置,故预决算存在此差异。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3.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款项主要为中央和省级年中追加公安业务及办案专项经费,用于分局公安业务办案开支,故预决算存在此差异。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 其他公安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62.98万元,支出决算为4,535.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9.6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款项主要为上级装备补助款、扫黑除恶专项经费、辅警经费、一村一辅警专项经费等,其中:①一村一辅警经费61.6万元、区财政承担辅警经费1128.6万元为预算科年中追加,②扫黑除恶专项经费200万元、辅警经费1372万元年初列入行政政法科整体预算,未列入分局年初预算,故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此差异。

8、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6.0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款项为分局辅警经费开支,辅警经费年初均未纳入我单位预算,为年中追加款项,故预决算存在此差异。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176.80万元,支出决算为449.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4.4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款项为2018年离退休春节一次性生活补助、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其中离退休春节一次性生活补助、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为年中追加,故预决算存在此差异。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11.3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款项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为行政政法科年中下达追加预算,故预决算存在此差异。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 公益性岗位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3.0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款项为分局7-12月公益性岗位辅警工资,为社保科年中下达追加预算,故预决算存在此差异。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4.1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款项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为行政政法科年中下达追加预算,故预决算存在此差异。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6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款项为高铁南站安保专项资金工资,为城市建设科年中下达追加预算,故预决算存在此差异。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230.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320.9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5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公用经费1909.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4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14.8万元,支出决算为435.48万元,完成预算的84.59%,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年初预算数一致,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74.8万元,支出决算为0.77万元,完成预算的1.0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厉行节约,压减接待费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0.68万元,减少47.0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数13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24.79万元,完成预算的96%;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10万元,支出决算为309.92万元,完成预算的99.9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厉行节约,控制在控制数内,与上年相比增加32.58万元,增长8.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因车辆老化不能满足基层办案所队需求,购置5台新车以新换旧保障所队运行。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7万元,占0.18%,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124.79万元,占28.66%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09.92万元,占71.1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7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0个、来宾71人次,主要是省级来鹤进行公安工作检查、异地公安联合办案来鹤城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34.7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24.79万元,基层所队更新执勤执法办案车辆5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9.92万元,主要是基层所队日常车辆汽油费、维修费等支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分局根据《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对2019年度本单位支出进行了整体及专项绩效自评,并完成绩效评价报告。通过参考指标,分局整体资金绩效评价评分为91.5分,中央转移办案业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评分为98分,中央转移装备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评分为98分。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74.71万元,比2018年支出数比减少1195.75万元,降低40.2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分局压减机关运行日常开支。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会议费开支;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全年开支培训费56.98万元,用于开展新警培训,人数11人,内容为2018年新入警民警参加新警培训;用于分局巡特警训练培训,人数49人,内容为分局巡特警全年专业训练培训;用于分局民警射击培训,人数457人,内容为分局民警射击培训;用于刑侦警犬技术培训,人数3人,内容为刑侦警犬技术专业培训等。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1.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1.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1.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1.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6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6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即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一  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二  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