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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公安局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6-10-18 15:20 信息来源:

怀化市公安局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怀化市公安局是怀化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主要部门,其职责主要包括: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研究部署、组织实施全市公安工作,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新措施,推进全市公安工作的改革和发展;搜集、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有关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适时组织实施;指导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的侦察工作,直接经办重特大案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治安案件,组织、协调、参与处置重大社会性案件和治安事故;承担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等管理工作;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和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市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警卫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规划和组织实施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监督管理全市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查处和督办公安民警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制定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规划,并负责管理工作,指导做好财务及经费等保障工作,搞好局机关的后勤保障和日常行政管理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既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也包括上年已入库且结算未拨付的非税收入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市局归口管理、面向全市分配的智慧怀化建设、扫黑除恶、特警装备建设、中央转移支付装备经费、八个中心建设、警犬驯养、反恐处突、流动人口、巡逻车辆燃料及维护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13203.9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639.88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6427万元,其他拨款收入50万。

其中,2016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为528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13203.95万元,其中,公共安全基本支出8527.44万元,项目支出4676.51万元。

三、公共财政预算经费拨款支出

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经费支出13203.9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 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8527.44万元(含专项业务工作经费963万元),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2152.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8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93.99万元。

(二)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4676.51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支出。主要项目是:1、智慧怀化建设200万;2、上级补助装备经费254万;3、装备建设经费1000万;4、反恐奖励经费50万;5、特警辅警经费95万;6、扫黑除恶专项经费100万;7、办案业务费216.49万;8、特警装备建设资金100万;9、八个中心建设500万; 10、专项打击行动及奖励经费60万;11、基建项目工程款304.3万;12、巡逻车辆燃料及维护费40万; 13、警犬繁育及驯养经费10万; 14、特设保密专户21.72万; 15、新大楼、监管中心、反恐基地等建设1645万。

三、“三公”经费变化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为478.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78.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较上年预算数持平,无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