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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统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8-02-07 14:04 信息来源:

一、部门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完成国家和省规定的统计调查任务,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2、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拟订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市及各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及各县(市、区)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市皋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与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釭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和市直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9、协助地方管理县(市、区)统计局正副局长,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监督管理中央和市财政安排的统计专项经费以及中央财政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指导全市统计科研、统计教育、统计宣传工作。

10、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统计局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法制科、怀化市统计稽查办公室)、国民经济核算与综合统计科、工业与能源统计科、农业与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贸易与服务业统计科;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五个:市农村经济调查队、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市普查中心、市电子计算站、市民意调查中心。

二、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共8张部门预算表格,包括:部门收支总表3张,即《收支预算总表》、《怀化市直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怀化市直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怀化市直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怀化市直2018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怀化市直2018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怀化市直2018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和《怀化市直2018年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支出表》。(公开表格附后)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

1.年度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710.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85.67万元,上年结转24.36万元。

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710.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2.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47元。

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659.6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4.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3.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09万元,其它支出27.5万元。

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全部为其他项目支出。

(二)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1.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2018年“三公”经费与2017年预算数相同。

(三)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市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85.67万元,相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00.5万元,减少12.78%。

(四)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市统计局机关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3万元,均为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全市的总体部署,我局对整体支出的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并结合评价内容进行了分析总结,做出自评报告并挂网公开。

四、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应该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统计局部门预算公开表201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