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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8-02-07 14:00 信息来源: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重大事项、立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人事任免工作、为各级人大代表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联工委、研究室、预算工委、法工委5个工作机构,市人大设民侨外委、内司委、财经委、教科文卫委、农业委、环资委、法制委7个专门委员会,共12个部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怀化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738.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61.4万元,以前年度结余77.04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9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4万元,上年结余减少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738.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14.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6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9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

(三)公开表格,部门预算公开表格共8张,包括:部门收支总表3张,即《部门预算收支总表》、《部门预算收入总表》、《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表格附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1661.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442.1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19.2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33.24万元,主要用于非脱产代表误餐补助、工作评议、执法监督等方面;代表工作支出86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人大代表培训学习等方面 。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怀化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0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预算数增加50万元,提高32%,主要因为车辆已到报废年限不能使用,需重新购置公车,增加了公务用车购置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怀化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运行经费351.8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245.15万元,降低41.06%,主要因为2018年总收入已固定,人员经费支出增加,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的机关运行经费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19万元,印刷费40万元,水费7万元,电费19.5万元,邮电费18万元,物业管理费38万元,维修费15万元,培训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35万元,劳务费10万元,工会经费16.68万元,福利费16.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其他交通费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7万元等。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怀化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0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

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17年我机关进行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对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情况进行了评价。

总体来说,2017年我机关认真履行职责职能,严格按财经法规及制度使用、管理资金,成效明显。一是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三公经费”控制率在100%以下,未超预算,且较上年同期有明显下降;二是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精打细算,规范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在机关财务、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资产管理、会务等方面加强集中管理,提高服务质量,降低运行成本,合理配置,提高保障能力;三是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结算制度、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与服务全部按要求实施了政府采购,确保了支出管理流程、审批手续的完整。

虽然各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年初财政预算资金不足,部分项目不能足额编制,预算调整较大,年中追加较多。

今后,我机关将细化预算编制工作,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进一步加强内部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根据人员情况、工作开展需要,尽可能的全面、不漏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 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套)。

六、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018市人大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