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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7-02-14 10:00 信息来源: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立法与执法监督,依法开展监督和人事任免工作,讨论决定本市重大事项,为各级人大代表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联工委、研究室、预算工委、法工委5个工作机构,民外委、内司委、财经委、教科文卫委、农业委、环资委、法制委7个专门委员会,共12个部门。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共8张部门预算表格,包括:部门收支总表3张,即《部门预算收支总表》、《部门预算收入总表》、《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表格附后)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

    1.年度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747.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55.22万元,上年结转82.22万元。

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747.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8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6.24万元。

    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528.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3.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79.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5.26万元。

    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19.2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全部为其他项目支出。

    (二)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2017年“三公”经费较2016年预算数减少70万元,下降30.97%,主要是因为公车改革,车辆数量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降低。

    (三)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65.22万元,相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271.31万元,提高19.46%。

    (四)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5万元,均为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四、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应该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公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