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2-07 13:58 信息来源: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怀化市人民政府法制和经济研究室,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为:
1.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拟订市政府依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
2.承担统筹规划市政府立法工作,拟订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安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承担审查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的责任。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重要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草案。承办法律、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负责承办市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工作。
3.指导全市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市政府及其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违法审查申请;负责县市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4.研究涉及规范政府共同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
5.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指导有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关工作;组织指导《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实施;承担协调市政府各部门之间和县市区政府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争议和问题的有关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责任清单制度。
6.负责依法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和全市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关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做好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有关牵头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执法试点。
8.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承担申请市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承办或指导有关单位办理市政府的行政应诉事项。
9.负责组织全市政府法制与经济研究工作的人员培训与业务交流;指导、联系仲裁工作。
10.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综合文稿。
11.负责起草市政府向省委、省政府的重要汇报材料;组织和协同有关方面起草、修改市政府的有关重要综合性文件;参与起草市委、市政府有关重要会议文件。
12.负责牵头组织涉及全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等全局性工作的重大课题调查研究,及时综合归纳,提出供市政府决策的参考方案和政策性建议。
13.负责市政府主要领导联络服务工作。
14.负责组织专家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等进行咨询服务、调研论证、成果评估。
15.承担市政府法律与经济顾问工作;负责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论证说明。
16.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人民政府法制和经济研究室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科室为:办公室、地方立法科、规范性文件管理科、监督协调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综合调研科、经济研究科。
怀化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作为二级部门预算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怀化市人民政府法制和经济研究室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怀化市人民政府法制和经济研究室部门本级,怀化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二级部门)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和所属二级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402.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2.39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6.1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经费拨款增加以及增加了地方性法规立法专项经费和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经费。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402.39万元,其中,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185.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6.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74万元、资本性支出5万元、其他支出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6.12 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以及增加了地方性法规立法专项经费和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经费支出。
(三)公开表格,部门预算公开表格共8张,包括:部门收支总表3张,即《部门预算收支总表》、《部门预算收入总表》、《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表格附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402.3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402.3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业务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及部分专项业务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无项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怀化市人民政府法制和经济研究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预算数减少23万元,下降62.16%,主要因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怀化市人民政府法制和经济研究室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6.93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3.9万元,下降2.16%,主要因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20万元;印刷费支出13万元;邮电费支出3.5万元;差旅费支出24万元;维修费4万元;会议费9万元;培训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劳务费0.5万元;委托业务费48万元;工会经费1.39万元;福利费3.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7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1.31万元等。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怀化市人民政府法制和经济研究室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1万元。
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室组织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运行及支出情况进行了自查自评,并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评价标准进行了评分,自评得分97分。2017年,我室紧扣全市“一个中心、四个怀化”和“一极两带”的发展战略,切实加强法制服务和文稿服务,着力抓好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复议与应诉、行政执法监督、经济研究、综合调研等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理顺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了提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预算配置、执行与管理:我办实有编制数行政23名,二级机构怀化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事业编制5名,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1人,在职人员配置在编制范围之内,配置合理规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412.9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3.9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421.48万元,年末结转25.45万元,本年预算完成率94.31%。2017年在贯彻落实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降低一般运行经费、加强项目支出管理等方面均取得显著成效。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合规,预决算信息按规定公开。
职责履行及履行效益:2017年,我室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切实提升履职能力、发挥智囊作用,为市委市政府提供了规范高效的法制服务和精准务实的文稿服务,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是规范高效做好法制服务,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二是精准务实做好文稿服务,努力当好市委市政府参谋助手。
存在的主要问题:年初预算的编制不够精细,未按照费用支出的使用范围和内容,进行类、款、项三个层级的明细预算,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严格区分,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交叉使用情况。
改进措施和建议: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做好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进一步加强各科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按照预算口径和工作进度进行经费支出,加大预算执行力度,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逐步提高预算执行率。三是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在资金使用以及报账过程中,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严格按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 ,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加强往来款项的清理。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1辆。
六、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