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2-07 13:57 信息来源: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为领导同志接待上访群众做好组织服务工作;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及时、准确地向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保证信访渠道畅通。
2、承办上级信访部门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3、协调处理跨县(市、区)、跨部门的重大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来怀、赴省、赴京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件;督促、协调市直各部门和县(市、区)的信访工作。
4、指导全市信访业务,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了解并掌握全市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提出加强信访队伍建设措施;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6、负责信访工作的调研宣传和信息报送等工作。
7、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信访局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科室为:办公室、办信科、来访接待科、复查复核科、综合督查科、驻京劝返科和网络信访科7个职能科室。怀化市信访局是一个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到目前为止,现有编制22名,其中行政编制20名,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现有小车2台。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信访局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信访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信访局本级。共8张部门预算表格,包括:部门收支总表3张,即《部门预算收支总表》、《部门预算收入总表》、《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部门收支整体情况
1.年度收支预算情况。
①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654.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34.59万元,上年结余19.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 202.72万元,主要是上年项目资金没有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本年度只有基本的财政预算和支出。
②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654.4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5.2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67万元,项目支出4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02.72万元,主要是上年项目资金没有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本年度只有基本的财政拨款支出。
四、一般公开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654.4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654.4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175.2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67万元,项目支出4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有办公费88.6万元、印刷费31万元、水电费20万元、咨询费5万元、邮电费16万元、差旅费45万元、维修费9万元、会议费19万元、培训费12万元、劳务费25万元、委托业务费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1万元、租赁费20万元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4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该项目用于解决信访疑难问题的专项资金。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市信访局“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23万元均为公务车辆运行费,包括油费、过路过桥费、维修费、保险费等。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持平。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市信访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9.6万元,其中办公费88.6万元、印刷费31万元、水电费20万元、咨询费5万元、邮电费16万元、差旅费45万元、维修费9万元、会议费19万元、培训费12万元、劳务费25万元、委托业务费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1万元、租赁费20万元等,相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9.66万元,提高7%,因18年新增加五名工作人员,所以运行经费相应的提高预算。
(三)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信访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万元。
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局充分履行职责职能,严格按财经法规及制度使用、管理资金,成效明显,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规定的内容,严格执行预算,控制各项支出,我们将在本年度的工作中,通过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编制部门预算、加强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等措施使部门经费使用更加阳光透明。加强机关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单位行政运行支出。
预算编制较去年有所差异,一是财政预算拨款收入与决算财政拨款收入有所差距,业务活动经费资金类款项不够精准,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数与决算数相差较大,导致年末预算与执行偏差大;二是预算收入缺乏可行性论证,执行预算偏差大于10%,我们将在2018年度的工作中,通过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编制部门预算、加强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等措施使部门经费使用更加阳光透明;三是“三公”经费支出公务运行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主要为并入驻京劝返办导致增加,但公务接待相比于上年有所减少;四是由于近三年上访工作量较前几年有所下降,专项支出较少,专项业务经费每年都有结余,逐年累加,每年预算专项经费未减少,造成专项经费结余,未有效控制,预算完成率较差。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一般公务用车1 辆、一般行政执法用车1 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四、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