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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信访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7-02-14 10:00 信息来源: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为领导同志接待上访群众做好组织服务工作;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及时、准确地向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保证信访渠道畅通。 

2、承办上级信访部门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3、协调处理跨县(市、区)、跨部门的重大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来怀、赴省、赴京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件;督促、协调市直各部门和县(市、区)的信访工作。 

4、指导全市信访业务,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了解并掌握全市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提出加强信访队伍建设措施;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6、负责信访工作的调研宣传和信息报送等工作。 

7、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设置及人员情况

怀化市信访局是市委、市政府主管信访工作的机构,正处级。下设办公室、办信科、来访接待科、复查复核科、综合督查科、驻京劝返科和网络信访科7个职能科室。怀化市信访局是一个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到目前为止,现有编制23名,其中行政编制21名,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现有小车2台。 

(三)主要工作任务 

 1、对全市信访工作进行指导、部署、监督、协调、服务,推进全市信访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发展。 

 2、对全市各级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办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服务和规范。 

3、对全市联席会议工作进行指导、协调、交办、督办、服务和规范。 

4、对中央、省交办我市重要信访事项的交办、督办、协调和指导。 

5、对全国人大常委会交办重要来访来信事项的交办、办理、督办、协调和规范。 

6、对全市重要信访矛盾隐患或纠纷牵头协调、督办或办理。 

7、对全市信访干部进行培训、提高素质。 

8、负责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的办理。 

9、对需要救助的来访群众进行信访救助。 

二、2017年度部门算表

8张部门算表格(附后),包括:《部门预算收支总表》、《部门预算收入总表》、《部门预算支出总表》、《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和《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见附表。怀化市信访局2017部门预算公开表

三、部门算的基本情况

(一)收支算情况。

2017年收入897.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7.2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89.94万元。2017年支出897.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5.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8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算情况。

基本支出开支567.2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6.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9.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90万元。
    (三)“三公”经费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开支55.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23.00万元,公务接待费32.00万元。

(四)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怀化市信访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57.19万元,相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394.27万元,提高85.17%。

 (五)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怀化市信访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最基本的支出,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项目支出: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需的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是指公务用车购置、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公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