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9-02 10:47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中共怀化市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一 2018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二 2018年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我委是市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
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部署,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必要时直接参与影响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订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组织开展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组织、协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推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针对新时期政法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改革和加强政法工作;
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好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组织查处政法系统干部、干警中有重大影响的违法违纪案件;
指导县(市、区)政法委员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
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中共怀化市委政法委员会内设办公室、政治部、研究室、舆情应对科、机关党委、执法监督室、涉法涉诉信访科、综治协调科、综治督导科、铁路治安工作科、维稳一科、维稳二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中心等13个科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中共怀化市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中共怀化市委政法委员会本级。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决算中共怀化市委政法委员会本级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收、支总计1163.52万元(含年初结转与结余225.28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76.76万元,增长了7.06%,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增加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收入938.24万元,其中: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38.24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支出为888.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853.7万元,占96.03%,项目支出为35.28万元,占3.9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38.2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14.54万元,降低了1.53%,主要原因是公用支出有所压减。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88.9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27.5万元,增长3.19%,主要原因是工资和津补贴的支出有所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数888.9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比重100%,与上年决算数比较增加27.5万元,增长3.19%,主要原因是工资和津补贴的支出有所增长。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88.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9.96万元,占92.24%;公共安全支出29万元,占3.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01万元,占4.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23.6万元,支出决算为888.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9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777.19万元,支出决算为6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有结转 。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2.9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经费开支。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2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经费开支。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26.41万元,支出决算为30.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6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保由财政统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4.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9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39.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8.0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7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9.76万元,完成预算的27.44%,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2.49万元,完成预算的8.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压减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 6.69万元,减少72.88%,主要是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行为。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2万元,支出决算为17.27万元,完成预算的41.1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压减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0.98万元,增长6.02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车辆使用时间久,维修费、油料费等支出上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49万元,占12.6%;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27万元,占87.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9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71个、来宾350人次,主要是来人对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7.27万元,主要是车辆燃油费、保险费、维修费、过路费等支出,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86分,为了更好的配置、执行、管理预算资金,发挥预算资金最大使用效益,严格执行本部门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各项业务流程,将年度绩效目标分解至内部各个部门,落实到人。(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7.44万元,比2017年增加51.95元,增长31.39%。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即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一 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二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