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9-02 10:49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怀化市纪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怀化市纪委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怀化市纪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怀化市纪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二、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怀化市纪委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工作。
2、负责对市管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市管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市属党的组织和市管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对全市范围内所有行使公权力和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公职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
4、负责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进行调查并作出处置决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5、负责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建设,领导市纪委、监委机关,县市区纪委、监委,派出纪工委和市直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领导干部进行提名、考察和考核,开展干部监督工作。
6、负责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理论研究以及廉政制度、廉政文化建设。
7、负责开展市纪委、监委机关的自身建设,抓好干部职工教育管理监督工作。
8、协助市委组织指导全市巡察工作,配合省委巡视工作。
9、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市委交办的工作及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怀化市纪委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19个部室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调研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九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息技术保障室;3个下属事业单位(财务未独立核算):怀化市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站、怀化市互联网+监督办公室、怀化市纪委监委信息中心;1个代管机构(财务未独立核算):怀化市委巡察办。
(二)决算单位构成。怀化市纪委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怀化市纪委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6777.49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收入3303.3万元,增长95.08%;2018年度支出总计6777.49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支出3303.3万元,增长95.08%。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监察体制改革,增加相应的人员和一系列的办公支出,包括人员培训、办公设施增加等费用;二是2018年市纪委监察委成立的25个派驻纪检组,增加了相应的人员和办公支出以及办案成本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6486.62万元,全部系财政拨款收入,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总计5471.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1.62万元,占47.37%;项目支出2879.74万元,占52.6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598.83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收入3303.29万元,增长100.24%;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598.83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支出3303.29万元,增长100.2%。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监察体制改革,增加相应的人员和一系列的办公支出,包括人员培训、办公设施增加等费用;二是2018年市纪委监察委成立的25个派驻纪检组,增加了相应的人员和办公支出以及办案成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340.44万元,占本年度支出的78.80%,与2017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157.11万元,增长67.76%。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监察体制改革,增加相应的人员和一系列的办公支出,包括人员培训、办公设施增加等费用;二是2018年市纪委监察委成立的25个派驻纪检组,增加了相应的人员和办公支出以及办案成本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340.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63.93万元,占98.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51万元1.4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213.63万元,支出决算为5340.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26.7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1914.47万元,支出决算数1832.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5.73%,未完成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未列支。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2132.55万元,支出决算数1236.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57.99%,未完成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核算方法的改变,部分支出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中列支。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数102.9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009.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核算方法的改变,部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在本项列支,二是监察体制改革和派驻纪检组的成立增加相应的办案等办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3万元,此项支出是本单位2018年度内根据湘社评【2016】6号文件完成社会课题研究所增加的支出拨款。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181.68万元,此项支出是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数63.67万元,支出决算数70.3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10.41%,支出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政策变化增加了退休人员活动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数6.22万元,主要是机关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所引起的新增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60.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78.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3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81.78万元,占基本支出23.6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212.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2.97万元,完成预算数的71.9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2.6万元,支出决算为4.21万元,完成预算的8.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18.99万元,降低81.85%,降低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60万元,支出决算为148.77万元,完成预算的92.9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增加93.25万元,增长167.96%,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监察体制改革而增加了4台办案用车,公车运行量加大;二是办案用车已达到报废年限,产生的以旧换新车辆购置支出63.52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148.77万元,占97.25%;公务接待费支出4.21万元,占2.7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4.21万元,主要是委局与各相关业务部门交流工作及接受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18年度共接待来访团55个,来宾34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8.99万元,降幅81.85%,是继续执行从严治党,厉行节约政策所致。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48.7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63.52万元,主要是办案用车已达到报废年限,产生的以旧换新车辆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支出85.25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办案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由于监察体制改革而增加了4台办案用车,共计19台公务用车保有辆,也因此2018年度公务用车运行费比2017年度增加29.73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1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系财政新增用于补助退休干部大病医药费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或其他有关部门要求随同部门决算一同公开绩效信息,作为附件公开。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2.1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44.89万元,增长35.57%。主要原因是2018年监察体制改革引起人员增加,从而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7.5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7.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7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25.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0.8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 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9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公务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1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二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一台(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本单位2018年度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1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主要是纪委机关及委属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如:市纪委举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等反腐倡廉工作的项目支出等。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如:市纪委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站等管理工作的支出等。六、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反映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等安排的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1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市纪委共有在职人员187人,退休人员37人。内设机构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调研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至第九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及信息技术保障室共19个部室;信息中心、互联网+监督及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站3个二级机构。主要职责为:在市委、市人民政府和湖南省纪委、省监察委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对省纪委、市委负责。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18年市纪委支出预算为4277.2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42.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83.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9.39万元,项目支出2753.25万元。支出既包括保障市纪委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项目支出,如归口市纪委管理的“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建设经费”、“纪检办案专项工作经费”、“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五溪廉话》栏目经费”、“巡视组工作经费”等项目经费。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市纪委基本支出为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退休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2018年市纪委共产生基本支出2591.62万元,其中“三公”经费152.9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8.77万元,公务接待费4.21万元)
2018年根据市纪委委局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委局领导与各部门实行经费预算管理,按领导的职务、级别和部门工作业务范围及在岗人数制定年度预算经费,年度预算经费是年度经费支出的上限,其中招待费不得超过预算经费总量的25%。严格执行接待公函及清单制度,控制接待人数和接待标准,2018年委局接待费发生数4.21万元,仅为预算数的7.97%。车辆运行费按行驶公里数进行费用包干,由驾驶员进行填报,车队队长按季度进行统计汇总,财务复核后定期向全委局公布使用情况。
(二)专项支出
市纪委专项支出包括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建设支出及专项业务工作支出。
1、反腐倡廉教育基地按市国库局要求,开设基建账户独立核算。2018年末累计基建拨款5432.78万元,在建工程4085.74万元,待摊投资809.41万元,预付工程款239.00万元,结余资金257.43万元。
2、市纪委专项业务支出既包括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的“党务公开经费”、“作风建设经费”、“警示教育经费”、“纠风工作经费”、“办案专项工作经费”等专项支出,也包括“清源五溪廉政汇演”、“清风杯篮球赛”、“纪委全会暨全市反腐败工作会议”等年度中临时性、一次性专项活动支出。2018年市纪委办案专项工作经费支出1330.89万元。
三、资产管理情况
市纪委制定了详细的内部管理制度,所有资产统一采购、专人管理、定期盘点、集中处置、严格追责,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2018年进行了固定资产实地盘点,对报废固定资产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建立了固定资产卡片和台账,确保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8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行职责,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各项工作取得“稳中有进、进中有优、优中有特”的较好成绩,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挺进。
1.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市委把学习和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省委《关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的通知》,严格贯彻《中共怀化市委常委会关于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对标对表,坚决把“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工作中。市纪委监委把“两个维护”作为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做到对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第一时间传达学习,重要会议精神第一时间研究落实,重要指示要求第一时间贯彻执行,切实加强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落实见效。
2. 全力护航“三大攻坚战”。立足政治机关定位,坚决把护航“三大攻坚战”作为重中之重。认真落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办法》,积极参与对金融机构开展专项整治,联动公安机关依法刑拘犯罪嫌疑人18人,有效防范重大风险。在全省率先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把集中整治惠农补贴“一卡通”问题作为专项治理“牛鼻子”,组织脱贫攻坚作风建设交叉检查,全市扶贫领域立案1415件,处分1365人;追缴资金4415万元,退还群众资金1200万元,有关做法得到《中国纪检监察报》专题推介。督促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省环保督察移交的信访件全部办结,专项督查河长制、城区扬尘治理等工作落实,推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怀化有力践行。
3. 各项改革迸发治理效能。对标对表中央绘就的监察体制改革蓝图,洪江市在全省第一个挂牌,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在全省率先成建制挂牌成立、顺利运转,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予以报道。立足起步就迈“高抬腿”,开工就有“大动作”,开局之年留置41人,移送审查起诉19人,制度优势正逐步转化为治理效能。全面擦亮监督“探头”,市本级派驻机构立案数、处分人数、移送处级干部问题线索数同比有较大幅度增长。“一组三委”改革合力提升,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移送案件及问题线索271件。为监督插上科技的翅膀,中央电视台专题报道我市“互联网+监督”的做法。
4. 反腐败斗争夺取压倒性胜利。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攥紧拳头、重拳出击,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全市共立案2618件、结案2683件、处分2558人,同比分别增长19.8%、23.1%和22.2%;立案审查县处级干部70人,同比增长48.9%,严肃查处了彭章南、梁源路、罗立新、熊明、张毅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组建专门班子积极协助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办案,出色完成省纪委监委交办案件44件。成功将潜逃14年的危月蒙抓获归案。通报利用领导干部职权或职务影响“提篮子”谋取私利典型案件,牵头组织成功查办陈彦同打着上级领导牌子的诈骗案,得到了省委杜家毫书记、省纪委傅奎书记批示肯定。严守办案安全底线,没有发生任何办案风险,实现执纪审查安全“零事故”。办好“一网一微一端三专栏”,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广泛开展监察法、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案例式警示教育,扎实推进以案促改,不断净化政治生态。
5. 日常监督持续加强。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定期听取县市区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汇报,提出工作要求;推行“双谈双述双考”“廉政画像”“定期曝光”等机制,全市领导干部开展提醒谈话2万余人次;对126家正处级单位、1228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开展廉政画像;制作播放暗访专题片《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和《作风建设“风暴”行动》,推动“两个责任”落实落细。规范运用“四种形态”,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比78.02%、17.37%、3.36%和1.24%,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教育在前、提醒在前、警示在前,不搞“一有错就问责,一问责就动纪”,采取提醒式、帮助式的交叉检查、约谈提醒和监察建议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督,为286名遭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正名,为干事创业者撑腰壮胆。
6. 纠风治陋更严更实。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约法三章”问题295个,处理428人;严肃处理洪江市群峰、湾溪两个乡镇干部饮酒致人非正常死亡事件,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和纪律处分共31人,形成了强烈的震慑作用;补缴违规公款吃喝费用1553.8万元,整改办公用房1.1万平方米;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427件,处分430人,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强力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切实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74件,处分47人;查处学生食堂问题52起;处理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27人;全市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减少9200万元;扎实开展农村基层“人情风”整治,广大农村正气上升、民风上扬。
7. 巡视巡察利剑作用彰显。切实把接受中央巡视和省委巡视作为严肃政治体检,全力配合、即知即改。推行“五率一度”办信机制,市委常委带头包案,中央第八巡视组移交183件信访件100%办结,省委第六巡视组移交236件信访件已办结147件,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反馈意见整改,得到宁延令组长、杜家毫书记、傅奎书记等领导同志肯定。深化政治巡察,创新巡察方式,全市共巡察党组织309个,移送问题线索892个,立案278件,处分186人。我市开展乡镇扶贫专项巡察全覆盖的做法,得到中央纪委常委、国家监委委员、中央巡视办主任王鸿津等领导肯定。
8. 纪检监察队伍形神重塑。落实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深化全员业务培训,开展演讲赛、辩论赛、大调研、“双贴一提”、“三优两提”等活动,促进思想、理念、感情、人员、工作深度融合。推行“五问”工作法,开展“三结合三为主”考核,实行“一月一问效、一月一考试、两月一测评、一季一考核”,激情工作、勇争一流的干事氛围日益浓厚。坚持刀刃向内,带头整治纪检监察系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推行自我反省、干部家访、案件回访、重大事项报告“四个全覆盖”,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22起,处分20人,其中处级干部3人。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1、市纪委部分纳入预算的常年性的专项工作经费,如党务公开、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宣教等专项支出,其专项工作已作为相关部门的日常性工作,在具体支出时也无法与基本支出区分出来,造成项目收支预决算统计汇总的误差。
2、建议财政部门多组织单位财务人员及分管领导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以适应新形势下财务工作的要求。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单位自评总分96分,等级“优秀”
附件二、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