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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7-02-14 10:00 信息来源:

怀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怀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正处级常设办事机构,既是市委的工作部门,又是市政府的工作机构,列入市委机构序列。
    主要职责是:

1. 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含党委、政府各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其他行政机构,下同)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2. 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市直党政机关各部门和县(市、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

3. 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全市处级事业单位和县(市、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审定市直科级以下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

4. 审核全市处级机构、县(市、区)党政机构限额;研究提出市直党政机关职责配置和调整的意见,协调各部门之间、市本级与县(市、区)之间的事权划分和职责分工;审定全市处级机构的内设机构、市直党政机关科级机构、市直科级及以下事业单位、县(市、区)科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设置和调整。

5. 审核市直党政机关各部门、全市处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方案;审定市直科级及以下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方案;会同相关部门提出市、县(市、区)党政机关、处级事业单位领导职数配备和调整方案;审定市直和县(市、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数;拟订全市各级党政机关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总额分配和调整方案;拟订全市机构编制调控管理办法。

6. 拟订全市乡镇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指导实施;管理全市乡镇人员编制总量。

7. 负责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审核纳入市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的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收取规费的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性质、数量、实有人数和领导职数;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8. 按管理权限承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入编工作。

9. 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及机构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

10. 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共有5个内设机构:行编科、事编科、综合科、督查科、审改科;2个下设机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信息中心。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共8张部门预算表格,包括:部门收支总表3张,即《部门预算收支总表》、《部门预算收入总表》、《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

1.年度收支预算情况

①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94.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3.05万元上年结转31.43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94.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92.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02.15万元。

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①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45.9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81.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9.69万元。

    ②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7.1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该项目为怀化市机关事业单位中文域名注册管理经费。

(二)年度“三公”经费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为1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预算数减少31万元,下降62%。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1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12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因为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厉行节约,进一步提高预算工作预见性,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挖掘单位的节支潜力,切实做到“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

(三)年度机关运行经费算情况

     2017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为64.40万元,相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8.15万元,提高39%。

(四)年度政府采购支出算情况

     2017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11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预算及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四、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公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