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预决算公开 > 部门预决算 > 怀化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市侨联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8-02-07 10:47 信息来源: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市侨联是中共怀化市委领导下的由归侨、侨眷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和纽带。其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为广大归侨侨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围绕经济建设凝聚侨心、发挥侨力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做好侨爱心工程,为侨企提供服务。负责指导全市侨联组织的业务工作及全市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的实施,积极参政议政,为党和政府制定侨务政策提出建议和意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侨联本级一个领导职数,五个行政编制,市侨联下设二级机构:市侨务服务中心(全额事业单位),没有独立的财务核算,合并在侨联。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会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本级(含侨务服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8年预算包括市侨联本级(含侨务服务中心)。收入只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我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没有其他经营服务等收入,没有专户非税收入。支出包括保障会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和开展有关业务工作所需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 73.91 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去年减少了10.51万元,主要是减少了商品和服务支出7.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了3.2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73.91万元,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37.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20万元,其他项目支出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了10.51万元,主要是减少了人员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9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73.9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9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其中:业务工作经费29万元,主要用于海外联络。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3.91万元,与2017年预算减少了10.51万元。

2、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为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其他无变化。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我会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

4、政府性基金和专户情况

2018年我会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4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和附件15“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均为空数据。

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我单位2017年基本支出的范围和主要用途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合计金额81.90万元。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9.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8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81万元。

我单位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11.00万元,实际支出3.2万元,结余7.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9万元,结余7.8万元,结余率70.91%。我单位严格按照各级财政及市纪委下达的规定管理使用本单位资金,坚持履行节约、高效合理用好资金。特别对“三公”经费严格控制,全年未产生购置公务用车和因公出国费用,“三公”经费总体控制好。没有超范围、超标准使用。

(二)专项支出管理和使用情况

我单位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为0,预算控制率为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一般公务用车1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表(侨联).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