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2-07 13:36 信息来源: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组织起草有关市委领导同志的讲话、报告;起草市委的重要政策性文件和其他文稿;负责全面深化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小康、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的协调推进工作。
2.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组织力量对经济、文化、党建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市委决策参考,并进行决策后的跟踪调查,为实施和完善决策服务。
3.参与市委有关重要会议及有关调研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4.收集整理各类重要信息资料,并进行分析和预测,将有关资料和研究结果提供给市委领导参阅。
5.做好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有关调查研究的组织、协调和联络工作;协助市委做好对民主党派、工商联调查研究的协调联络工作。
6.承担市委领导的有关服务工作。
7.编辑出版市委机关刊物,编发市委内参。
8.完成中央、省委政研室交办的调研课题及其他工作。
9.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委政研室(改革办)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科室为:办公室、综合科、调研一科、调研二科、改革一科、改革二科。设编制20个,实有在编在岗人员19人。市小康办、市美丽乡村办、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办公室、市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办公室等四个临时机构与市委政研室(改革办)合署办公。
二、预算部门单位构成
市委政研室(改革办)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临时机构财务由本级统一核算,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市委政研室(改革办)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市本级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378.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0.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以前年度结余17.86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2万元,主要原因是为减轻基层负担,停止向县市区以非税收入形式征收《新怀化》联合办刊费,故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较去年减少27.7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378.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2.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7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2万元,主要是响应上级号召,厉行节约,减少各类开支。
(三)公开表格,部门预算公开表格共8张,包括:部门收支总表3张,即《部门预算收支总表》、《部门预算收入总表》、《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表格附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360.9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24.9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3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小康办专项经费50万元,改革办经费50万元,《新怀化》经费3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改革办、供改办、小康办、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办日常工作运转,编印《新怀化》等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市委政研室(改革办)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持平。
(三)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市委政研室(改革办)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2.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83.84万元减少21.04万元,下降25.1%。主要因为响应上级号召,厉行节约,减少各类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12万元;印刷费支出5万元,差旅费支出9万元,劳务费支出10万元,工会经费支出7.35万元;福利费支出3.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等。
(四)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市委政研室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3万元,全部为采购货物预算。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注重预算绩效管理,基本能做到专款专用,既能保证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又尽量缩减各项经费开支,做到勤俭节约,合理开支。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用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