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预决算公开 > 部门预决算 >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度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08-30 16:12 信息来源:怀化市财政局

2020年度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部门职责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人民政府直属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拟订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规划;负责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宣传、建立和推广;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

(二)拟订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规程、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对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规政策、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三)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使用计划;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和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报管委会审议后执行。

(四)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预决算,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报管委会审议后执行。

(五)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经管委会审议后定期向社会公布。

(六)定期核定、调整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督促缴存单位和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负责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转移、封存、冻结、账户注销等情况以及与缴存单位、个人定期对账。

(七)审核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申请,报管委会批准后执行。

(八)审批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

(九)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归还。

(十)依规办理全市住房公积金呆账核销工作。

(十一)负责市本级原房改房住房基金及维修基金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建设、维护、管理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业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机制。

(十三)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组织文化建设和队伍建设,提高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十四)负责对各县市区管理部人、财、物的全面管理,直接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人员招录、中层及以下工作人员的考察任免事项。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7个科室:综合部、财务部、稽核部、资金核算部、业务指导部、科技信息部、市直管理部;下设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13个直属分支机构:沅陵县管理部、辰溪县管理部、溆浦县管理部、麻阳苗族自治县管理部、新晃侗族自治县管理部、芷江侗族自治县管理部、鹤城区管理部、中方县管理部、洪江市管理部、洪江区管理部、会同县管理部、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管理部、通道侗族自治县管理部。

(二)决算单位构成。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4031.3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07.02万元,减少14.92%,主要是因为年初结转和结余较上年减少1165.41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13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37.48万元,占99.9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1.42万元,占0.0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94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0.48万元,占79.17%;项目支出613.32万元,占20.8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029.8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07.49万元,减少14.93%,主要是因为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较上年减少1165.4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4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87.38万元,减少23.16%,主要是因为基本支出中办公费、福利费、公务用车维修费、扶贫捐赠、其他等支出减少;以前年度安排的项目均已完工,在本年没有发生支出,本年度安排的项目支出按进度付款。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4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类)支出2943.8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79.0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94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5%,其中:

    1、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2879.06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安排的支出使用的是“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科目,实际使用指标使用的是“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科目。

    2、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43.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安排的支出使用的是“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科目,实际使用指标使用的是“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30.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55.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3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36.11万元、津贴补贴3.44万元、奖金429.79万元、绩效工资240.8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1.1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5.5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6.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2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73万元、住房公积金102.6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77.75万元、生活补助50.27万元;公用经费575.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4.67%,主要包括办公费52.07万元、印刷费13.02万元、咨询费7.8万元、水电费30.59万元、邮电费4.23万元、物业管理费7.38万元、差旅费45.52万元、维修费18万元、租赁费8.11万元、会议费1.47万元、培训费3.54万元、公务接待费0.46万元、劳务费138.5万元、工会经费56.56万元、福利费64.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4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4.6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6万元,支出决算为19.87万元,完成预算的55.19%,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7万元,支出决算为0.46万元,完成预算的65.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单位之间的公务交流减少;与上年相比减少0.12万元,减少20.6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单位之间的公务交流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5.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5.3万元),支出决算为19.4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41万元),完成预算的54.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及脱贫攻坚任务基本完成,使用公车出行的次数减少,与之相关的车辆油料费、过桥过路费及车辆维修费都相应减少;与上年相比减少19.17万元,减少49.6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及脱贫攻坚任务基本完成,使用公车出行的次数减少,与之相关的车辆油料费、过桥过路费及车辆维修费都相应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6万元,占2.3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9.4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9.41万元),占97.6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7个、来宾53人次(含陪同人员),主要是省住建厅督办工作、省内其他公积金中心交流学习、市直其他单位到管理部调研、软件公司交流信息化建设需求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4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41万元,主要是车辆油料费支出2.9万元、车辆维修费支出7.53万元、过桥过路费支出1.75万元、车辆保险支出3.86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其中4辆根据公车改革文件规定已取消待处置,产权仍属单位,单位实际在用车辆为1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我单位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47万元,用于召开迎接全国文明单位复查动员暨岗位竞聘会议,人数105人,内容为中心领导作全国文明单位复查动员讲话及七级管理岗位竞聘,预算1万元;开支培训费3.54万元,用于开展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知识培训,人数24人,内容为:1、湖南省住建厅组织的全国住房公积金贷款、归集、提取业务标准培训(12人,开支1.56万元),2、湖南省内审协会组织内审人员岗位业务知识培训(6人次,开支培训费1.06万元),3、湖南省房地产协会组织住房公积金风险防控培训(6人,开支培训费0.9万元),以上预算合计7万元。其他会议支出决算0万元,预算合计8万元,主要是因为受新冠疫情影响,尽量压减现场会议,增加无接触视频会议;没有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预算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4.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0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5.3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62.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9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4.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6.37%。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中心机关及管理部保留的11台公车,用于保障机要通信、应急和业务工作,取消待处置车辆4辆,已移交公车办,还未办理产权移交;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名词解释应包含本部门专有名词,如省财政厅应有对“财政事务”科目的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1、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2、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3、2020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