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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0-02-07 11:03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七、专业名词解释

八、公开附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预算支出表

6.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三公经费预算表

8.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人民政府直属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拟订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规划;负责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宣传、建立和推广;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

2、拟订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规程、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对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规政策、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3、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使用计划;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和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报管委会审议后执行。

4、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预决算,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报管委会审议后执行。

5、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经管委会审议后定期向社会公布。

6、定期核定、调整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督促缴存单位和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负责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转移、封存、冻结、账户注销等情况以及与缴存单位、个人定期对账。

7、审核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申请,报管委会批准后执行。

8、审批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

9、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归还。

10、依规办理全市住房公积金呆账核销工作。

11、负责市本级原房改房住房基金及维修基金的管理工作。

12、负责建设、维护、管理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业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机制。

13、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组织文化建设和队伍建设,提高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14、负责对各县市区管理部人、财、物的全面管理,直接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人员招录、中层及以下工作人员的考察任免事项。

15、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7个科室:综合部、财务部、稽核部、资金核算部、业务指导部、科技信息部、市直管理部;下设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13个直属分支机构:沅陵县管理部、辰溪县管理部、溆浦县管理部、麻阳苗族自治县管理部、新晃侗族自治县管理部、芷江侗族自治县管理部、鹤城区管理部、中方县管理部、洪江市管理部、洪江区管理部、会同县管理部、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管理部、通道侗族自治县管理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0年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级。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本级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3,2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57.45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收入增加178.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收入增加65.04万元,资本性支出收入增加211.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3,257万元,其中,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1,873.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47.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5.45万元,资本性支出570.6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57.4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78.75万元,因正常晋级及补发工资比去年增加57.57万元;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65.04万元,为公益性岗位工资补助部分;三是资本性支出增加211.6万元,为本年度因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而增加的项目支出。

(三)公开表格。部门预算公开表格共8张,包括:部门收支总表3张,即《部门预算收支总表》、《部门预算收入总表》、《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表格附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3,25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2,515.3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873.72万元(主要是:基本工资347.96万元、津贴补贴2.98万元、绩效工资241.8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91.51万元等);商品和服务支出576.18万元(主要是:办公费50万元、印刷费13万元、水电费42.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5.45万元。财政预算批复 “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控制数0.7万元,压减0.3万元批复 “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3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741.6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类171.0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短信平台发送缴存、贷款等个人账户信息变动短信、市本级物业管理费、市本级及13县市(区)管理部日常业务线路费及12329热线费等方面;办公设备购置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电子化办公服务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方面;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支出550.60万元,主要用于业务系统升级和运行维护、12329全省数据共享、CA维护、全国数据上报平台、全市征信自助查询机购置、电子化检测工具、容灾备份系统、历史档案数字化加工、电子政务\不动产联网、征信接口和贷款信息上报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

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6.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5.3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9年预算数减少18.25万元,下降33.64%,主要因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反对浪费、厉行节约精神,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报销接待费用,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合理使用公务用车。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76.18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56.96万元,提高10.97%,主要是增加公益性岗位工资补助部分。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50万元;水电费支出42.50万元;差旅费支出49万元;劳务费支出242.96万元等。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44.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69.65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0年我单位整体支出3,257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项目15个,涉及项目支出741.6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专项项目4个,专项经费171.05万元(包括短信费用32.58万元,市本级物业管理费45万元,业务线路费38.57万元,12329热线54.9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项目1个,专项工作经费20万元(为电子化办公服务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20万元),信息化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项目10个,专项经费550.60万元(包括业务系统升级和运维费119万元,12329全省数据共享8.6万元,CA维护费26万元,全国数据上报平台55万元,全市征信自助查询机112万元,电子化检测工具50万元,容灾备份系统80万元,历史档案数字化加工50万元,电子政务\不动产联网40万元,征信接口和贷款信息上报1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五)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无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截至2020年,本部门无新增车辆,无新增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1.2020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万元,具体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内容为听取2019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和2020年工作设想情况汇报,预计参会人数35人,预算0.3万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半年工作会议,内容为总结2020年上半年工作和部署下半年工作,预计参会人数27人,预算为0.2万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年度工作总结会议,预算参会人数27人,预算0.2万元;其他临时性内部会议,预算参会人数27人,预算0.3万元。

2.2020年,本部门培训费预算15万元,具体为:2020年度全员培训,内容为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预计人数180人,预算6万元;2020年度新进工作人员岗前培训,内容为岗前培训,预计人数20人,预算2万元;住建部和省住建厅、审计厅、财政厅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学习,内容为住房公积金业务培训、审计业务培训、财务业务培训等,预计人数为30人,预算为7万元。

3. 2020年本部门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预算。

七、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八、公开附表

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