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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08:40 信息来源:怀化市财政局

2021年,怀化市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理念,聚焦财政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一)健全制度机制

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抓实抓牢抓细。不定期开展对政务公开推进过程中事项的督察,将公开事项落实到位。同时,要求产生政务信息职能部门科室各司其职,在法定时限内及时提供、发布自身经办所产生的各类信息。

1、健全政务公开重点。局网站设置政务公开专栏,建立了人事信息、规划计划、数据发布、预决算公开、通知公告、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专题专栏等十个公开栏目,并按要求及时保障到位。

2、规范政务公开程序。信息公开内容由责任单位科室负责提供,填报信息公开申请单,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同意,经保密审查,重要敏感公开信息需要局长审批。

3、完善管理办法。健全了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制度、《怀化市财政局网站管理暂行办法》、政务服务联系方式和帮扶热线,形成专人管理、专人负责、按程序申报、统一挂网公开,对信息更新、网络维护、网页完善等进行细化,并严格落实到位。

(二)规范信息发布

 1、财政预决算信息。在局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相关信息。一是公开政府预决算。公开怀化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2021年市级“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市级决算草案和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2021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等。二是公开部门预决算。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协调相关部门科室,确保部门预决算公开统一、规范。三是资金公文公开。实现中央补助资金和省级一般性转移支付公文公开、省级专项资金实行全过程公开,及时公开涉及扶贫、教育、社保、交通、环保、上级直达资金等重点民生政策性资金分配使用情况。

2、完善目录年报。我们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和负面清单目录,如主动公开本单位各科室部门《年度整体绩效自评报告》、市直相关单位《年度整体绩效自评报告》、本单位各项工作通知、《项目预算报告书》、相关项目资金安排公示等,扩大民众知情权,提升社会监督水平,并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

3、扩大公开范围。严格落实《2021年怀化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做好相关信息公开,保障市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保障工作。全年通过市财政局网站共公开政务动态信息(头条)200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60条。怀化信息化财税创新理念被省政府办公厅《政务要情与交流》刊载;怀化财源税收综合治理改革经验在全省财政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全省推介。

4、做好政策解读。我们将上级方针政策宣传落实到位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形成了一套长效机制。各职能科室收到上级政策文件后,第一时间与省厅有关部门就政策解读、落地紧密衔接,形成准确的政策解读方案,在主要领导审阅后,通过财政局网站对外公开。

5、及时回应关切。我们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明确专人负责处理、上报重大突发事件,积极做好舆情收集和研判处置。今年,共回复“市长信箱”来信2件、市长热线来信6件,信访局转办来信2件,回复率均为100%。

6、依申请公开。我们在财政局网站首页设立依申请公开栏目,由政务公开专干负责收集现场申请、网上申请(邮箱、联系方式在网上公布)和信函申请,灵活申请渠道;公布了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办理时限、受理流程、相关表格和依申请公开查询等,不断完善财政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制度规范,做到了依法依规办理公众提出的财政信息公开申请。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5件,均按程序进行了回复。

(三)网站管理达标

1、网站管理合格。按照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部署完成了网站集约化建设和网站改版。财政经济研究中心、预算科、信息网络中心等相关科室明确专人具体负责网站相关信息发布等具体工作,责任明确到人,账号明确到人。及时处理上级反馈的相关信息,确保网站运行正常,功能可用。

2、健全监管机制。我们建立健全了常态化监管机制,由办公室负责督导政务公开工作,财政经济研究中心等配合做好网站信息上传公开;同时,建立网站信息公开签字审批制度,一般信息发布走普通审批程序,涉密信息严格按程序进行保密审查。

(四)政务服务科学

1、政务服务科目齐全。政务服务事项及相关服务指南在网上公布,及时作出动态更新,实现了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我们持续优化资源共享,对外全面公开服务信息。政府服务事项办理规范、运行高效,全年没有接到群众投诉事件。

2、服务平台并接联网。市财政部门网站正积极接入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并受市政府电子政务办监督指导。目前,我局有服务事项实现了网上在线办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62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分类仍需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的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解读回应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的问题,2021年已从制度建设、创新方式、平台管理等方面进行改进。一是细化流程分工。进一步细化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及分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二是创新公开方式。加强与县市区的联系,采编县市区经验问题类材料。三是加强网站管理。严格对照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要求,强化自查自改。2022年将继续强化公开理念、规范公开方式、深化公开程度、创新公开形式,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提升政府信息查找的便利性、精准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