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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怀化市预算单位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2026年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8 11:07 信息来源:怀化市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2025年版)>的通知》(湘财购〔2025〕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实际,我局起草了《怀化市预算单位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2026年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hhszfcg@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怀化市预算单位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2026年版)(征求意见稿)”。

二、通过信函邮寄至怀化市鹤城区府前路市民服务中心A栋1123室(邮政编码:418000),并在信封上注明“怀化市预算单位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2026年版)(征求意见稿)”字样。

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5月28日—6月29日。

附件:怀化市预算单位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2026年版)(征求意见稿)

                 

                     怀化市财政局                 

                      2026年5月27日 

怀化市预算单位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2026年版)征求意见稿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怀化市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2025年版)>的通知》(湘财购〔2025〕29号)文件要求执行。

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1.全市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参照省级执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货物项目采购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上,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金额8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采购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上。

2.全市货物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200万元。

3.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和服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执行。

三、工作要求

1.市级部门预算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时,要根据本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项目预算,严格执行批准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不得无预算或超预算采购行为。

2.一个财政年度内,采购人不得将单个采购项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同类别的货物、服务或工程进行拆分,以化整为零方式逃避政府采购监管或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3.货物或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人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符合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情形或者存在需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等特殊情况,需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怀化市财政局申请审批。

4.采用招标方式采购,40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200万元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和100万元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需履行“双备案双公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进行备案申报,并将发布的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同步链接,采购单位对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5.全市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附件品目中,实施框架协议采购的项目、未实施框架协议采购但项目采购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由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采购。附件中未实行框架协议采购、批量集中采购的品目,项目采购金额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采购人可按预算支出管理和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规定自行采购。

6.政府采购项目包含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和目录外品目,可以分开采购的,采购人应将属于目录内的品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依法实行集中采购;不能分开采购的,应将整个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7.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品目,原则上应通过集中采购交易系统进行采购。对于需求标准统一、数量规模明确的,应当实行批量集中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品目,以及与之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等小额零星采购,需要多次重复采购,且单笔金额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可采用框架协议方式采购。集中采购交易系统中暂未实现批量集中采购、框架协议采购的品目,可按预算支出管理和内部管理制度规定自行采购。

8.按照《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要求,推动政府采购从“重程序、轻结果”转变上升为“物有所值”的绩效导向与“风险并重”的治理层面,采购人应将采购需求管理作为政府采购内控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采购需求管理制度。健全政府采购事项内部决策机制,将选择单一来源方式、书面推荐供应商等重要政府采购事项纳入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范围;建立审查工作机制,加强对采购需求的形成和实现过程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切实履行采购人主体责任。

9.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2022年5月10日印发的《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怀化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怀财购〔2022〕52号)同时废止。

附件:湖南省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2025年版)

 

 

怀化市财政局       

2026年5月19日     

 

 

 

 

 

 

附件

湖南省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2025年版)

 

序号

品目名称

编码

说明

货物类(A)

设备(A02000000)

信息化设备(A02010000)

计算机

A02010100

 

1

服务器

A02010104

 

2

台式计算机

A02010105

不包括图形工作站。

3

便携式计算机

A02010108

不包括移动工作站。

网络设备

A02010200

 

4

路由器

A02010201

 

5

交换设备

A02010202

包括以太网交换机等。

信息安全设备

A02010300

 

6

防火墙

A02010301

 

存储设备

A02010500

 

7

网络存储设备

A02010507

 

办公设备(A02020000)

8

复印机

A02020100

 

9

投影仪

A02020200

用于测量、测绘等专用投影仪除外。

10

多功能一体机

A02020400

具有多种办公功能的设备入此,例如带有打印功能的复印机等。

11

照相机及器材

A02020500

 

12

触控一体机

A02020800

包括室内型、户外型触摸屏/互动屏等。

打印机

A02021000

 

13

A3 黑白打印机

A02021001

 

14

A3 彩色打印机

A02021002

 

15

A4 黑白打印机

A02021003

 

16

A4 彩色打印机

A02021004

 

文印设备

A02021200

 

17

速印机

A02021201

 

输入输出设备

A02021100

 

18

LED显示屏

A02021103

 

19

液晶显示器

A02021104

 

20

扫描仪

A02021118

 

视频设备

A02091100

 

21

通用摄像机

A02091102

指普通摄像机,包括摄像机附件设备。

销毁设备

A02021300

 

22

碎纸机

A02021301

 

车辆(A02030000)

乘用车

A02030500

 

23

轿车

A02030501

 

24

越野车

A02030502

 

25

小型客车

A02030503

车长小于 6000mm 且乘坐人数小于或等于 9 人的载客汽车。

26

中型客车

A02030504

车长小于 6000mm 且乘坐人数为10~19 人的载客汽车。

27

大型客车

A02030505

车长大于或等于 6000mm 或者乘坐人数大于或等于 20 人的载客汽车。

机械设备(A02050000)

28

电梯

A02051227

包括载人电梯、载货电梯、载人、载货两用电梯、消防电梯等。

电气设备(A02060000)

电源设备

A02061500

 

29

不间断电源

A02061504

包括后备式不间断电源、在线式不间断电源等,也称 UPS。

生活用电器

A02061800

 

30

空调机

A02061804

空调类额定制冷量14000W及以下入此,不含多联式空调机组。

医疗设备(A02320000)

31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A02320500

超声诊断仪器。

32

医用X线诊断设备

A02321200

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

图书和档案(A04000000)

图书(A04010000)

普通图书

A04010100

 

33

书籍、课本

A04010101

不包括广告品。

家具和用具(A05000000)

34

家具

A05010000

 

办公用品

A05040000

 

35

复印纸

A05040101

包括再生复印纸。

物资(A07000000)

医药品(A07020000)

兽用药品

A07025200

 

36

兽用疫苗

A07025203

只包括动物强制免疫疫苗。

无形资产(A08000000)

信息数据类无形资产(A08060000)

计算机软件

A08060300

 

37

基础软件

A08060301

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中间件、办公套件等。

38

应用软件

A08060303

信息安全软件

服务类(C)

信息技术服务(C16000000)

云计算服务

C16040000

 

39

云计算服务

C16040000

指以云计算技术和模式为主要特征的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基础服务、平台服务、应用服务等。

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C17000000)

电信服务

C17010000

 

40

网络接入服务

C17010200

指通过信息采集与共享的传输通道,利用传输技术完成用户与网络的连接服务。

金融服务(C18000000)

保险服务(C18040000)

商业保险服务

C18040100

指保险机构提供的各类非社会基本保险服务。

41

财产保险服务

C18040102

包括机动车保险服务、航空器保险服务、运输保险服务、其他财产保险服务等。

房地产服务(C21000000)

42

物业管理服务

C21040000

指办公场所或其他公用场所水电供应服务、设备运行、门窗保养维护、保洁、绿化养护等的管理及服务,包括:
——住宅物业管理服务:住宅小区、住宅楼、公寓等物业的管理服务;
——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写字楼、单位办公楼等物业管理服务;
——车站、机场、港口码头、医院、学校等物业管理服务;
——其他物业管理服务。

商务服务(C23000000)

印刷和出版服务(C23090000)

43

印刷服务

C23090100

 

维修和保养服务(C23120000)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C23120300

 

44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C23120301

包括载货汽车、汽车挂车、乘用车等车辆的维修和保养服务。

45

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

C23120302

包括载货汽车、汽车挂车、乘用车等车辆的加油、充电、添加 LNG、CNG、氢能等服务。

备注:1、以上品目和编码按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  31号)制定和解释。

     2、高校教学科研以及科研院所和高水平医院等科研仪器设备采购不

        适用本集中采购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