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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8 09:33 信息来源:怀化市财政局

市直各预算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根据《湖南省省级预算支出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湘财绩〔2021〕9号)有关规定,按照“全面覆盖、突出重点,权责对等、约束有力,及时纠偏、强化应用”的原则,在部门(单位)自行监控全覆盖的基础上,市财政局将选择部分单位及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运行重点监控,重点监控单位及项目另行通知。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控范围 

监控资金为纳入2024年市级预算的财政资金,包括预算部门整体支出与项目支出。监控对象为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预算单位。

二、监控时点

2024年预算绩效运行监控时点为7月31日。各预算单位要在监控时点之后,对本单位1-7月份财政支出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分析,按要求填报《怀化市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监控表》和《怀化市项目支出绩效监控表》并上传至预算绩效系统。一级预算部门(单位)汇总绩效监控情况,形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运行监控报告和本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报告,于9月15日前上传至预算绩效系统。同时,将纸质版的监控表和绩效运行监控报告经单位负责人签章报送市财政局归口业务管理科室审核盖章,交市财政局绩效评价科,作为政府绩效评估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监控内容

绩效监控主要从有效性、及时性和合规性等方面开展。有效性监控重点关注整体支出、项目执行是否与绩效目标一致、执行效果能否达到预期等。及时性监控重点关注上年结转资金较多、当年新增预算,以及预算执行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合规性监控重点关注相关预算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部门和项目预算资金使用过程中的无预算开支、超预算开支、挤占挪用预算资金、超标准配置资产等情况。主要内容包括:

1.2024年1-7月的预算执行情况;

2.绩效目标设定及1-7月目标完成情况;

3.监控报告:部门或项目基本情况简述;绩效目标在执行中出现偏差的原因分析和说明;对目标完成可能性的综合判断,存在的主要问题,拟采取的针对性纠正措施和建议;未完成或未开展项目的原因,预计监控期内或目标到期不能完成的原因说明及下阶段为确保完成既定目标的实施计划或推进措施等。

四、结果运用

(一)预算执行纠偏和调整。各预算单位对绩效运行监控发现的管理漏洞和绩效目标偏差,或因外部环境条件变化,造成绩效目标预期无法完成的,要按规定填报《怀化市绩效目标调整表》,按程序及时调整绩效目标。要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予以纠正,优化绩效目标实现路径,促进绩效目标如期完成。对预期无绩效、达不到主要预期目标或预算执行偏慢的项目,各预算单位要按照预算调整的相关规定及时修正项目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和预算支出计划,报财政部门重新备案审核。

(二)监控信息监督。主管部门应对本部门绩效监控情况进行监督,对未按照要求开展预算绩效运行监控,未按规定报送相关材料,未落实整改意见或整改不到位的,将在2024年政府绩效评估考核中予以扣分。

五、监控要求

(一)落实责任。各部门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将其作为加强自身财务建设,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切实抓紧抓实。

(二)密切配合。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绩效管理作用,理顺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和联系,密切配合,及时反映监控中的有关问题,共同促进跟踪监控工作规范、有序、顺利开展。

(三)强化措施。各部门单位要积极探索建立适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机制,认真抓好监控工作,不断积累经验,完善管理措施。

(四)严守纪律。各责任单位应严守工作纪律,在绩效跟踪监控工作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涉密部门采取线下开展的方式,并参照附件形成绩效运行监控情况。

联系人:市财政局  伍柯卢   0745-2718458

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绩效管理板块工程师  刘堃   18007492344

附件:1.附件1:怀化市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监控表

      2.附件2:怀化项目支出绩效监控表

      3.附件3:怀化市绩效目标调整表

      4.附件4:怀化市绩效运行监控报告